【平湖一柱第1988期 职称专题 】
【核心提示】教育局明确答复:“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如果一直在基层中小学任教至退休,则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2019年7月,山东省设立“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为乡村教师设立“专属高级职称”。截至2022年底,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在乡村任教满20年以上的教师,90%上都评聘上了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不少教师还评聘上了基层中小学正高级职称。
但是,有人说,评聘上基层高级职称后,如果任职不满5年就无法换发正常晋升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证书,退休后就不能享受高级教师待遇了。
对此问题,有不少“大龄”乡村教师非常担心,但是,早在2021年4月,泰安市教育局就已经给出了明确答复:“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如果一直在基层中小学任教至退休,则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这个答复,实在太给力了,给广大乡村“大龄”教师吃了一颗定心丸。
关于甚至高级任职不满5年退休不能享受高级教师待遇的传言,其实是来自于某些人对基层高级职称“5年换证说”的错误解读。
《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号)中曾提到两点:一是“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相同级别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二是“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到非基层学校,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用(任),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
这也就是说,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不满5年,如果脱离基层、不在乡村中小学任教,则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自动失效”,这个合情合理,非常应该。
但是,教师退休和“自动离开乡村”是两码事,教师在乡村工作一辈子,及至退休仍是在乡村岗位上,从并未有离开乡村,不要说5年了,都已是三十年、四十年了,而且,现在退休了,永远也无法离开乡村去别处工作了!所以,退休后理应享受高级职称待遇,而且按照国家退休工资发放计算办法,退休后的工资是按照退休前一个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计算的,和是什么性质的职称并无关联。
关于“满5年换证说”,实质上限制的是“年轻教师”,鼓励他们长期在乡村任教,至少是“满5年”,就可以换发普通高级教师证书,换发后,即便是离开乡村调到城里,也一样可以享受高级教师待遇了,当然,退休后更可以享受啊!这个政策,当然也防范投机取巧者,到乡村镀镀金,骗取到高级职称后就立马“逃离”乡村!
今年是2023年,根据《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规定,其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有效期是至2024年12月31日,对乡村教师来说,至少还有2023、2024两次申报基层高级、基层正高级的机会,根据泰安市教育局的答复,老师们无须再纠结于是申报普通高级还是基层高级?无论什么高级,只要有资格申报,就一定抓住机会,早日评聘高级早受益!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