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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爱君|曹著与续书——关于后四十回的对话

曹著与续书
——关于后四十回的对话
成爱君
我第一次读到的完整的《红楼梦》是一九七四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程乙本,上面署名“曹雪芹、高鹗著”。一九八二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新校本,仍然署名“曹雪芹、高鹗著”。所以我一直以为,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著,已成定论。后来我逐渐发现,情况远非如此。近年来,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著的声音渐高。而人文版《红楼梦》将署名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更有人以为此为后四十回系曹雪芹所著添加了砝码。其实,后四十回是否为高鹗所著和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所著,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而且,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后四十回是谁续的,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不是曹雪芹所著。虽然前一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证明后一个问题,但它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重要的证据,文本和脂批才是更重要的证据。故而,前一个问题的意义更在于使后四十回的著作权有所归属,从而不枉了作者付出的一番辛劳。而后一个问题则关乎到谁才是《红楼梦》的真身,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谈不上正确地认识《红楼梦》。
本文拟将学界关于后四十回的看法(其中二、四条因肯定程本而客观上维护了一百二十回的正当性,所以一并纳入讨论)作一次扫描,看看它们究竟有没有道理,有多大道理。基于对事不对人(有些观点也不只是单个人的观点)的考虑,本文只列出相关观点,而不提是谁的观点,因为重要的是这些观点本身,而不是谁提出这些观点。可以表明的是,提出这些观点的人都是我尊敬的前辈或学人。只是本着思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不揣冒眛和谫陋,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亦不过就教方家的意思。虽说真理未必愈辩愈明——尤其之于《红楼梦》,但我们仍然希望通过碰撞打磨掉表层的一些浮尘碎屑。

一,程本能取代脂本而流行,证明了后四十回的成功。
一百二十回本所以能取代前八十回本,首先是现代工业对手工业的胜利。此前八十回本是手抄本,产量低,成本高,价格昂,以至达到每部“数十金”。(程本《序》)而摆印本作为一种类工业化生产方式,产量高,成本低,价格自然也就下来了,乃“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这就使脂抄本失去了市场优势。其次,读者期盼全璧的心理,再加上续书在总趋向上完成了贾府衰亡的结局,使人们不遑也不易分辨二者之差异(其逻辑顺序是:先由少数人发现二者之差异,从而引起人们的注意,进而有更多的人从文本上加以辨析,最终获得人们的认同),也是原因之一。第三,虽然也有人看出二者的差异(如陈镛、吴云、裕瑞、陈其泰、黄小田等,也许还有一些人看出来了,只是没有留下记录而已),但由于他们不掌握话语权(话语权掌握在书商手中),彼时又缺少传播渠道,乃至他们的看法未能有效传播,产生实际的影响。
此外,这种现象也不是孤立的。自从有了毛纶、毛宗岗改订批点的《三国演义》以后,人们在相当时间内不知道还有许多明刊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和《三国志传》;《水浒传》有了金圣叹的七十回本以后,一百回本、一百二十回本便湮没不传;经过张竹坡评改的“第一奇书”本《金瓶梅》流行以后,人们也不知道当初还有一种词话本存在。《红楼梦》的遭遇与上述几种小说如出一辙。
至于今日市场上,占据主流的仍然是一百二十回本(八十回本主要是脂评本),与人文版的导向有关,同时也不排除有一些商业上的考量,即八十回本不能满足想读一百二十回本的读者的需要,一百二十回本则可以满足只想读八十回本的读者的需要,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马克思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在这里,我们不妨把“统治阶级”转换为“知识精英”。假如当初程、高刊行的是八十回本,或今日之学界及出版商愿意让八十回本成为主流,读者也不至于不接受吧。当初一百二十回本没有出来,八十回本不是照样“不胫而走”吗?

二,程本将《红楼梦》的文本固定了下来。
这当然不错。但问题是,现在已经发现的十多种脂抄本,在文字上都与程本有较大差异。对这些差异,人们的看法也是大相径庭的,有人认为脂本的文字胜过程本,也有人认为程本的文字胜过脂本。这至少说明这种固定的意义究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或正面的大于负面的还是负面的大于正面的,是有争议的。而就程本改变了尤三姐和凤姐的形象(把一个圆形的尤三姐改变成一个扁平的尤三姐;坐实了凤姐和贾蓉的关系)这一点来说,不管我们的价值取向如何,至少它已经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了。

三,续著不乏较高的文学价值。
具体不外两点,一是在总趋向上完成了贾府衰亡的结局。其实,后四十回只有在走向衰亡这一总趋向上与前八十回相符(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很难),而一旦具体而微,则与前八十回全不接榫(这不只是很难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可能),更有许多情节与前八十回是反对的。这就带来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是根据前八十回还是一百二十回来理解《红楼梦》?红学大家王昆仑说:“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又说“黛玉所要的是宝玉的感情,宝钗所要的却是宝玉夫人的地位”。说黛玉在进行恋爱没错,但说“宝钗在解决婚姻”只能是建立在一百二十回本子上的结论,如据前八十回,则未免武断。清人詹肇堂又言:“填词若准春秋笔,首恶先诛史太君”,是罪史太君破坏了宝黛婚姻并致黛玉死亡。然而,这又何尝是曹雪芹的初衷?因此,我们只有回到八十回的本子上来,才谈得上讨论和批评《红楼梦》,才能对《红楼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切建立在一百二十回基础上的讨论和批评都难免与曹著龃龉。
二是后四十回中不乏一些精彩的章节,如黛玉之死。孤立地看,这些章节也许写得不坏。但问题在于,它们并不是曹雪芹的本意。比如,根据前八十回和脂批的提示,黛玉应该是先行病死的,宝钗在黛玉去世之后才嫁给宝玉。既然它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写得再好,我们顶多认它为别一部书,而与曹著并不相干(就此点而言,它与《西游补》并无不同)。更何况,即使就这一节来说,蔡义江先生说的“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的话也是很有道理的,(可见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的,既然如此,就不能以此作为把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捆绑在一起的理由。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曹著归曹著,续书归续书),它也改变了宝玉、黛玉、宝钗、贾母、凤姐的形象(他们可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五个人物)。这样看来,续著的价值就要打个问号了。还是俞平伯的那句老话:任何书都不可续(晚年俞平伯声称腰斩《红楼梦》有罪,续著有功。但对于这一说法,我们不能采取前文服从后文的态度,而应从合理性上加以考量。即如“腰斩”,不过是反本还原而已,何罪之有)。大家都知道,文学艺术的创造是一种高度个人化的活动,两个具有不同生活背景、生活经历、思想和艺术修养的人的创作,怎么会融到一起去呢?这在整个世界文学史上也找不到成功的例子。以此,我对那些认为一百二十回皆系曹著的人尚可理解,而对那些既认为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又要把它和前八十回捆绑在一起的人最不可解。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反对的并不是续著,而是把续著和前八十回捆绑在一起,因为它会和前八十回产生一种化合作用,致使前八十回面目已非(我们所以认定曹雪芹不会容忍这一状况的存在,以此)。假如曹雪芹再世,会不会向出版商提出抗议乃至打上一场官司?

四,程本扩大了《红楼梦》的传播。
如果要为程本评功摆好,这才是头等的功劳,它使更多的人得以亲近《红楼梦》,是何幸焉。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得不指出,它在扩大《红楼梦》传播的同时,也抑制了脂本的流传,从而使我们失去更多有价值的脂抄本,这种损失究竟有多大,我们已经无从评估。但可以确定的是:它使得不只一代人终其一生也无缘得见接近曹雪芹原稿的本子,也造成了近二百年中人们对《红楼梦》的误读。我这样说,并不是一定要从鸡蛋里面挑出骨头来,实是要还原一个更加完整的历史图景。
至于说如果没有程本,《红楼梦》就不会流传下来,更是无稽之谈。据程伟元、高鹗的《序》说,“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恰好是曹雪芹去世到程本问世这一段时间),更有人专门抄写以供出售,每本价值“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可见自曹雪芹去世后,八十回本一直以传抄的方式在流传。既然有需求,刊行也是迟早的事。如果没有程本,像《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1911年)这样的刊印本,当会更早出现。再则,在程本垄断市场将近二百年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发现了十多个脂抄本,可见没有程本,脂本也一定会流传下来的。
要之,不管程本在扩大《红楼梦》的传播上有多大功劳,在脂本重现之后,它的历史使命就已经完成。正所谓得鱼忘筌,登岸弃筏,此其时矣。

五,程本后四十回是现今所有续书中最好的,而且以后再也没有人能超越它了。
事实是,有清一代,接续前八十回的续书我们能看到的仅此一种(我们不能把续书的续书或者非曹雪芹同时代的续书与程本中的续书作比较),谈不上最好与否。何况这也不是矮子里面选将军的事,重要的是看它与前八十回是否融合无间。

六,后四十回同脂批不吻合不能成为否定它为曹雪芹所著的理由,因为曹雪芹可以改变前面的构思。
说曹雪芹会改变前面的构思,当然是可能的。但如果脂砚斋提及的八十回后之情节,在续书中找不到一处可对应的地方(贾家被抄和宝玉出家是文本中有提示的),就有问题了,至少使这一辩护失去了说服力。
还有人认为,如果按照脂批所说的情节发展,未必就比续书好。这就更没有什么道理了:我们凭什么断定脂批所提及的贾家事败,贾赦、贾雨村把锁枷扛,凤姐、宝玉被拘于狱神庙,子孙流散,一定不如今本后四十回?脂批提供的只是一些条条筋筋,它们所蕴含的艺术魅力和思想内涵需要在具体的情节铺叙中才能充分地展现出来,而这部分遗稿已经不存,我们又如何比较?
这里,也顺便说一说我们对脂批的态度。如果有人果真证明了脂批为伪,我们也将乐见其成。尊重事实,服从真理,又何惜焉。其二,我们也不会认为脂批句句是真理。如果按事实性信息(如关于曹雪芹家事和八十回后情节的提示)和价值性信息(如思想、艺术及人物评论)将脂批分成两大类,至少前者,我们是没有理由怀疑它的,除非我们能够用别的事实去推翻它。至于价值判断方面的批语,参考可也。

七,《红楼梦》前大半部是写贾府之盛,文字当然应该华丽,后四十回是写贾府之衰,文字自然比较萧疏,这是应情节的需要。
与情节上的不投榫相比较,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文笔上的差距,更能成为我们坚信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著的支点。作为一种物质形态,文字有其客观性的一面,只是一旦与读者的视界融合,便会呈现出不同的主观色彩,走上见仁见智的分化之途。但我仍然认为(就算是一种偏见吧),在认为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存在文字上的差距与不存在差距两者之间,前者的感觉更具可靠性。试问:为何张爱玲是在看到八十回后而不是在看到七十回后感到“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其实不只是人物语言,叙述文字也不免艰窘干涩),面目可憎起来”?更何况她是先觉到后四十回人物语言无味,后来才听见说是高鹗续的,这就不存在先入为主的情形。至于说,因为“写贾府之衰,文字自然比较萧疏”,那我们不妨看看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相较一0一回“大观园月夜警幽魂”,前者空灵,后者质实),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文字同样是萧疏的,又哪里是后四十回可以比拟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先后有四起人利用计算机比勘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是否为同一人所作。结果是:两起认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为同一人所作,一起认为后四十回为另一人所作,还有一起则认为系四人以上共同完成。这是因为选哪些词(可见还是人为),四起人不会一致,这就难怪结论也不一致。所以,这一方法是否适用于《红楼梦》文本的分析,恐怕还是要打个问号的。比如有学者用《红楼梦》中的虚字在各回中的出现率,认定后四十回是曹家亲友搜集整理曹雪芹原稿并加工补写而成的。这一方法不可谓不科学,然而它却难以深入文学之膜内。第一0七回,贾母散余资(这也是后四十回中颇受称道的一个情节),先说“你们别打量我是享得富贵受不得贫穷的人哪”,又安慰凤姐“就是你的东西被人拿去,这也算不得什么呀”。一个“哪”字,一个“呀”字,怎么看都觉得别扭。为此,我翻检了前八十回,它们均不见于贾母之口。这就对了,因为在表语气的虚字中,有的并不具普适性,它们会挑人的。当然,按照作者的说法,这一段文字也可能恰好是曹家人补写的。本文援引此例,只是要说明,仅仅考察它们的出现率是不够的。更何况,还有人物、情节、意境等更高层次方面的问题,如会否采用调包计,计算机又如何能够分析出来?

八,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所作或后四十回中有曹雪芹的残稿。
在所有为后四十回的辩护中,唯有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所作这一说是不可讨论的。因为从实证层面来说,这是既不可证真也不可证伪的。而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所作,最起码还有抄本、脂批及清人笔记的支持(在1790年秋以前人们见到的都是八十回本。此前一年,舒元炜为《红楼梦》抄本作序,中云“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然而,是出于目见还是耳闻,是有目无文还是有目有文,如仅有其目,是程伟元所说之目还是裕瑞所见之目,乃至程伟元所说之目与今本后四十回是否一致,均不得而知)。此外,原七十九回(含八十回)有10100字,较次长的六十三回也就多了300字,较六十二回、七十八回多了600字,并不存在一定要将其拆分的理由。所以要拆分,显然是要凑足八十回,似乎要告诉我们,《红楼梦》到此为止了。
至于后四十回中有曹雪芹残稿的说法,多止于猜测,虽然有不少人曾经列出后四十回中哪些段落属于曹雪芹的原稿,但他们的看法也不尽一致。
总之,在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况下,把隔了将近三十年才出笼的后四十回说成是曹雪芹的原稿或其中有曹雪芹的残稿,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九,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有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
英国小说家佛斯特在他的《小说面面观》里却说过一段不同的话:“几乎所有的小说结局都十分软弱无力”,因为“他必须把事件一一交代清楚,而通常在这种情形之下完成的东西,人物往往变得僵硬而无生气”。佛氏叹道:“为什么小说家不能在他觉得无头绪或厌烦的时候就收笔?”中国的金圣叹则更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天才地让《西厢记》结于“草桥惊梦”(这已经不只是要解决结局软弱无力的问题,更是楔入到了读者的深层心理:它就是要让张生和莺莺的情事永远地悬在那儿,让你总是放不下),让《水浒传》结于“梁山排座次”。当然,我们不能据此断定,如果由曹雪芹来完成它,结局也一定会软弱无力。但现在的后四十回,则已经不止是软弱无力的问题了。
这里要说到残缺美的问题。残缺美可以且仅存在于艺术世界中。以前大家常提到维纳斯,其实有一个比维纳斯更能说明问题(因为维纳斯原先是有膀子的)的例子:罗丹的《巴尔扎克》原来是有膀子的,但因为太抢眼了,罗丹又将它们砍掉了(但在观者的眼中,“巴尔扎克”仍会作为一个“完形”而存在)。但罗丹不能因为现实中的巴尔扎克的膀子不符合他的审美要求而将其砍掉,那样只会更丑。
其实,《红楼梦》虽然没有写完,但它已经给出了结局。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断臂的缺憾。而且,未完成性也已经成为《红楼梦》的一个魅力之源(现当代更有一些小说和电影故意不交待结局,或者说是留下一个开放性的结局,让读者去自由想象。以此,如果把后四十回作为对曹著结局之一种想象可,但把它作为唯一的想象并强加给所有的读者则不可),我们为什么要堵塞这一源泉呢?
从八十回本到一百二十回本再到八十回本,是一个必然要经历的螺旋式运动。开始人们读到八十回本,感到不满足,正是在这样的社会阅读心理下,一百二十回本才应运而生。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存在严重的错位乃至冲突,读者会逐步放弃后四十回(这里的“放弃”是指把它和后四十回分割开来。而作为续书,后四十回仍然可以阅读),而选择八十回本。而且,随着人们的鉴赏力的提高,人们的求全心理也会减弱。需要的只是时间。

十,《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纠葛与纷争,大多源于版本问题。在同一问题上,张三根据这个版本,李四根据那个版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万年也说不清,实在无谓得很。这是《红楼梦》的悲剧,也是中国学界的悲剧。为了永久保存《红楼梦》这笔珍贵遗产,也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红楼梦》的范本,必须从众多版本中确定一个最好的版本,而这个版本就是胡适先生推荐的“程乙本”。至于其他版本,则只供研究之用。
对于此中提出的问题,我们深有同慨。什么是红学的首要问题?是本子的问题。本子选对了,尚且不能保证得到《红楼梦》的真诠;选错了,则连门儿都摸不着。有清以来,凡罪贾母、贬宝钗者,都是吃了程本的亏。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悲的是,自新红学以来,已历百年,红学的疆域,宏观上已经无远弗届,微观上也是无微不至,但在读什么样的本子的问题上,却还没有形成共识。
然而,说到程乙本是“最好的版本”,则不免又要陷入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纷争上。所以我们不妨换一个说法:我们之所以要确立脂抄本的权威,就因为《红楼梦》只能是曹雪芹的《红楼梦》,曹雪芹的《红楼梦》只能是八十回的《红楼梦》。作为艺术的《红楼梦》也是不需要假肢的(据说也曾有一些艺术家试图将维纳斯的断臂续上,但总是不能对榫,所以便放弃了,这是他们的明智之处),唯有如此,才能葆有《红楼梦》的美学品格。除此之外,并不需要更多的理由。
至于说脂本只供专家研究用,也早已被红研所校本(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打破了,它作为当今发行量最大的本子,已经深入到广大读者之中。这也证明了:在读什么样的本子这一问题上,完全取决于专家和出版部门提供什么样的本子,而不是取决于读者。
最后,我将上述讨论归结为一个问题,以结束本文:我们是要一个体现曹雪芹本意的八十回的《红楼梦》,还是要一个歪曲了曹雪芹原意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
(载《红楼梦研究·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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