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内篇·齐物论》有这样一段话:夫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句话的大意是,天地与我同生,万物与我是一体的。喻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应和谐相处。
庄子说这句话的本意,就是通过讲万事万物的区别都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的标准,从而达到破除人们的执着与成见,从而让心灵达到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但它的意义,还远远超越了庄子所要表达的哲理意蕴本身。这就是其所蕴含的“万物一体”的思想,为今天的人类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思考与借鉴,具有重要的生态伦理价值。
自从人类进入大工业时代,我们生存环境所遭受的破坏就以一种加速度在进行着。我们用一个衡量环境的常用指数——地球生命力指数,就可以非常清晰地说明这一点。
现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已经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科学的手段,需要合理的政策,也需要人文的理念。“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与纯粹理性的数字和术语相比,这种充满人文气息、能够有效呼唤起人类对自然的亲近与敬畏的理念,无疑更有助于人们主动而自觉地承担人类的义务,讲求生态伦理。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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