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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勇:《徐志摩年谱》里的林徽因

徐志摩、林徽因和泰戈尔  

  

陈从周老先生于一九四九年出版的《徐志摩年谱》,无疑是徐志摩研究史的一块基石。纵然此后学者陆续有补充有修正,不过是添砖加瓦而已,无改老先生奠定的史料大厦格局,陈老先生在徐氏生平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恐后无来者。  


《年谱》初版本影响尚有限,因为一则印数不多,仅五百册;再则逢时局巨变,徐志摩遭边缘化,得以寓目者不多。徐诗人重新备受关注的一九八一年,上海书店再版影印本,学界影响开始显示。陈老作古后,陈子善先生又一次整理出版这本年谱,并辑入陈从周关于徐志摩、林徽因的全部文章,合成一册 《徐志摩:年谱与评述》,嘉惠学林,其影响愈加显著,为诸多徐志摩研究者立论的依据。

  

毕竟这本《年谱》成书很早,未及看到以后披露的许多史料,尽管《年谱》再版和新版稍有补正,但是老先生并不专门研究文学,新史料多未寓目,因此所补所正难免有限。据说,另有陆小曼收藏本,存国家图书馆的沈从文眉批本,郁风、黄苗子夫妇收藏的受赠本,都有些纠正、补充,然而至今未见公之于世。陈从周是徐志摩表弟,他的谱文在读者心理上自然就占了可信度优势。但是他比诗人年幼二十一岁,未成年时诗人即已罹难,并无接触,仅在童年见过诗人一次背影。《年谱》真正优势在于,它引用了为数不少的珍贵一手史料,如徐氏宗谱,未刊家书,母校校报,惨死新闻电稿,挽联抄文,乃至徐张离婚证书,等等,又辅之以若干亲友的回忆、传闻。只是采入的有些回忆和传闻有欠谨慎,多缺乏文字材料印证,而且与史料抵牾,尤以关于林徽因云云为甚。

  

有的条文已为今日证实的确有误,如一九二七年记:

  

是年林徽音与梁任公公子思成结婚。

  

案林徽音是年二十六岁,梁思成是年二十七岁,林为美国本薛文尼亚大学建筑学学士,耶鲁大学戏剧科毕业。梁为美国本薛文尼亚大学建筑学硕士。(引自《年谱》最后版的《徐志摩:年谱与评述》,凡引文均出于此版。)

  

事实上,林、梁结婚是在一九二八年;该年林徽因二十四岁;她也不是建筑学学士,那时该校建筑专业不收女生,林徽因无奈注册到美术专业,仅旁听了建筑学课程。由于她的热爱、聪慧,三四年努力,竟成了建筑系的辅导教师,然而没有获取建筑学院的学位。

  

一九二二年三月记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年谱》有如下按语:

  

从周再案,是年林徽音在英,与志摩有论婚嫁之意,林谓必先与夫人张幼仪离婚后始可,故志摩出是举,他对于徽音倾倒之极,即此可见,而宗孟曾说,“论中西文学及品貌,当世女子舍其女莫属”。后以小误会,两人暂告不欢,志摩就转舵追求陆小曼,非初衷也。(详见拙作《徐志摩与双栝老人》)

  

这一段文字为多种徐志摩、林徽因传记引述,读者中流布极广,学者也正是根据它认定林徽因曾与徐志摩相恋。对照陈从周写于年谱出版之际的 《徐志摩与双栝老人》,文章对二十年代“论婚嫁”一说未见进一步具体说明,“小误会”究竟是什么误会,更不着一字。倒是又引出一段令人将信将疑的三十年代林与徐再恋的传闻:

  

民国十九年秋,徽音病肺居长春,志摩探视之,执手呜咽,徽音出 自作小说一部,言其中主角即伊等二人,复重申婚嫁之议,事前徽音曾有一照一诗寄志摩,志摩黯然者移时,迟迟未成行,徽音再以电催之,始行。其时徽音病甚重,于是遵徐嘱迁北京西山疗养,适胡适之长北大教务长,遂辞光华教职单身往北京。次年冬以飞机罹难。年三十有六,此小曼告我者。

  

怎么冒出一个长春来?想必是梁林夫妇任教的东北大学校址沈阳的误记。我编撰林徽因年表,也据此将徐志摩去沈阳探视林徽因误系为一九三O年秋,后查考其他资料,明白探视时间当在一九三一年元月。这段文字颇有“演义”色彩,所言林徽因的小说,大概指发表于《新月》杂志的《窘》。如果说这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原型是徐、林,那么恰好反证了林徽因无意“重申婚嫁之议”。小说女主人公已有两情相悦的同进同出男朋友,年龄、身份皆相当。全篇着意表现的“窘”态,恰是男主人公自作多情、一厢情愿的描绘。在没有其他材料佐证的情况下,《年谱》里“执手呜咽”情景,虽令人动容却难以置信。林徽因查出肺疾时间也不在一九三〇年,一九三一年二月下旬,林徽因在北平陪友人往协和就诊,意外发现自己患上肺结核,且医嘱必须立即与家人隔离,梁思成已经考虑借居香山疗养。徐志摩赴沈阳探视林徽因时林尚不知此恶疾,如何能未卜先知?确诊时徐志摩正在上海,又如何遵他所嘱往西山呢?这末句“此小曼告我者”恰道出了以讹传讹。陆小曼既非亲历,又属事隔十余年的回忆,其可信程度可想而知——知情者除陆小曼,谁都没有这么说过。

  

《徐志摩与双栝老人》相同内容还系入《年谱》一九三O年:


秋后辞南京中大课,应胡适之的邀请到北京佐北大的校务……其间曾到沈阳探林徽音的病,因为这时梁思成在东北大学任建筑系主任教授,后来林遵志摩的意思,回到北京养病,于是志摩就住在她家中。

  

“住在她家”给好事的读者留下了绯色想象,实乃子虚乌有。其时梁思成还没有辞离东北大学,按国人常情徐去借住有悖体统。徐志摩本来已经另有住处,明确记录在他写给胡适、陆小曼的信里。一九三一年二月初徐志摩告知胡适,“决意遵命北上”,还说,“到北京恐怕得深扰胡太太。我想你家比较宽舒,外加书香得可爱,就给我楼上哪一间吧。”人到北平当日,在车站即由胡适父子接往米粮胡同下榻。一切准备俱全,包括被窝,连徐志摩破了的丝绵袍子,胡太太都给他缝补好了。他很满意,报告陆小曼,“舒适得很”。徐有何必要再去寄居林徽因家? 况且,此时林徽因从沈阳回北平,尚无自己的住宅,一时自身寄篱梁思成姐夫的东直门周寓,即使徐志摩有寄居林处的意思,绝对难遂他心愿。而徐志摩绝对不存此心,唯恐上海的陆小曼嫉妒、误会,他去西山探视林徽因,往往携朋友同行,是哪些人同行,一一信告上海太太。林徽因堂弟林宣说,偶尔单独前往,则是林宣随行。

  

林徽因没有热烈回应徐志摩的狂热追求,但仍然保持与他非同一般的友谊,尤其是,徐志摩死后她表露的深深悲伤,写了两篇动人的悼念美文,读者由此很乐意相信才子佳人有过缠绵故事。林徽因是否曾经恋过徐志摩,学界持论相左,至今尚无定论。不过,肯定恋过的一方,至少不能再以《年谱》为出发点以证其实,最好寻求其他有力证据。

  


本文刊于2017年2月15日《文汇报 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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