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小鹿,一个90后保险打工人~
你们觉得,可以把婆婆当作亲妈吗?
不是在挑拨婆媳关系,实在是看到一个案例有感而发。
最近看到一个案例,儿媳妇给婆婆买了一份100万保额意外险。
没多久,婆婆出门买菜时摔倒,摔得还挺严重,定级为9级伤残。
我们都知道,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额×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比例。
也就是说,100万保额,9级伤残可以赔20万。
但等到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拒赔,婆婆不是你妈!儿媳妇和婆婆之间没有保险利益。”
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在搞咩啊?
什么是保险利益?
这个案例,其实涉及到一个专业名词——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简单理解就是,如果我们想给某个人买人身保险,那我们与这个人之间必须存在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三十一条,我们只对以下情况具有投保利益。
也就是说,儿媳和婆婆之间没有保险利益,就算给婆婆买了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
但细心的朋友应该看到了,三十一条中还有这样一句话: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就是说,如果婆婆同意你给她买保险,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流程繁琐,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允许这样操作。
还是让另一半,或者婆婆自己去投保比较好。
ps:除了儿媳妇给婆婆买,像男朋友给女朋友买、姐姐给弟弟买、女婿给老丈人买,这都是不行的哦!
学点知识,再买保险。
保险利益这件事,大家在投保前一定要注意哦!
不过,小鹿还是建议能自己给自己买的情况下,最好自己买。
涉及财产纠纷呐~
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提供1V1保险方案的朋友,可加微信(bxzx04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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