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事任免汇总(2012年)
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通过任命:
曹天德为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兼);
吴政华为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富平为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青云为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孟雅奇为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亦军为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石晓辉为嘉峪关市科技局局长;
侯 强为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常守远为嘉峪关市公安局局长(兼);
常军发为嘉峪关市监察局局长;
史有峰为嘉峪关市民政局局长;
王荣山为嘉峪关市司法局局长;
韩思理为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先锋为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鹏为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宝毅为嘉峪关市建设局局长;
袁保安为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正义为嘉峪关市水务局局长;
贾兴智为嘉峪关市农林局局长;
周福智为嘉峪关市商务局局长;
胡丽芳为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兴有为嘉峪关市卫生局局长;
张延奎为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大鹏为嘉峪关市审计局局长;
张建华为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军斌为嘉峪关市文物局局长;
张 渤为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忠为嘉峪关市体育局局长;
朱 明为嘉峪关市旅游局局长;
高 静为嘉峪关市粮食局局长;
保元庆为嘉峪关市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淑华的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铁的嘉峪关市农林局局长职务;
郭久如的嘉峪关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通过免去:
姚聚万的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王真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真智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姚 萍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李向东同志任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处长;
武永鸣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忠文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铁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怀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刘长发同志任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 翔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聘任:
李向东同志为市委、市政府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嘉峪关国际大酒店董事长;
刘德刚同志为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副总经理;
张 钢同志为嘉峪关大友企业总会计师。
免去:
贾光军同志雄关区区长职务;
李 忠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 翔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怀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更运同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解聘:
李向东同志市政府驻兰州联络处主任职务;
李金贵同志嘉峪关国际大酒店董事长职务;
妥玉德同志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赵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赵光辉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生宝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胡 欣同志任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 卫同志任雄关区区长;
李耀山同志任长城区调研员;
郭 晓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
边海鹏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韶武同志任市建设局调研员;
雷 博同志任市建设局调研员;
谷荣照同志任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固生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边振桓同志任市农林局调研员;
杨贵林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时 光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吴 娟同志任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李海滨同志任市粮食局调研员;
王若健同志任市规划局调研员;
刘 斌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调研员。
聘任:
李兆华同志为市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副主任(正县级)。
免去:
彭洋明同志雄关区副区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四日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
关于袁钊鹏同志任职的公告
经2012年3月5日政协嘉峪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袁钊鹏同志任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王宏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组织考察情况,市政府决定:
王宏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张先锋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尤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复康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支队长;
王丽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
李林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梁国民同志任市公安局镜铁分局局长(副县级)。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2年5月1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通过任命:
赵海燕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欣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淑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杨俊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宋自春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关于常守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常守远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王宏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汉庆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王团同志任市文物局副局长(正县级);
潘发军同志任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
王汉庆同志为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
免去:
王汉庆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办主任职务;
潘发军同志市政府驻三亚办事处主任职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关于赵建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组织考察情况,市政府决定:
赵建毅同志任长城区副区长;
陈宗录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关于王万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万平同志任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亦军同志任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侯强同志任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平同志任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刘恩友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王更运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同意:
王更运同志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9月1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通过任命:
徐万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谢希政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卫宏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基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李亦军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何正义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永芳为市水务局局长。
免去:
李 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雅奇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亦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正义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李砚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 关于王肃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经2012年9月11日政协嘉峪关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王肃元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石生明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麻世忠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徐剑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徐剑锋同志任市镜铁区区长;
崔立忠同志任市雄关区副区长(试用期一年);
李锦龙同志任市镜铁区副区长(试用期一年);
王炎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春燕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双拥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存德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刘宏明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国英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贾启明同志任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窦成禄同志任市农林局副调研员;
王继红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茹作臻同志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鱼新科同志任市环保局调研员;
马 原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边振桓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学军同志任市招商局局长;
赵管社同志任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吕文吉同志任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赵幸福同志任市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郭 强同志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
王福军同志为市第六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冯 庆同志为嘉峪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明田同志为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石生明同志镜铁区调研员职务;
边振桓同志市农林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赵建荣同志市农林局副调研员职务;
崔国英同志市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
宋相周同志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职务;
黄建仁同志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陈学军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魏学明同志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 庆同志嘉峪关文物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解聘:
谢希政同志市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8日
关于李敬元等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李敬元同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耀民同志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以上二同志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9日
关于张先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张先锋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海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陈复康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
何有山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甘世俊同志任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局长(副县级);
王建新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
郑玉春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
梁建勋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 涛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马生云同志任雄关区副区长;
曹鹏鹏同志任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李淑红同志任市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杨茂海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宏林同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纯阳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赵海军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甘世俊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复康同志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支队长职务;
闫 涛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梁建勋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白 勇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6日
关于何明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何明玉同志任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张永利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 宏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军同志任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毕庶锋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吴吉荣同志任长城区副区长(试用期一年);
郑兰宾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郭永生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华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核成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阜生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海斌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辉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魏忠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李建忠同志任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何志虎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调研员;
王国华同志任嘉峪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 锋同志任嘉峪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
刘永军同志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利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何明玉同志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高 宏同志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局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6日
关于李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军同志任市农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兼)。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日
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2年11月2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相毅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世虎为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关于谷安利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谷安利同志任市体育局调研员。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3日
关于李莉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李莉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4日
关于王进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进平同志任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常守远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相毅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宝毅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张国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长远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雄国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赵书文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调研员;
苏子成同志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聘任:
尚玉虎同志为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俞振华同志为嘉峪关文物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米国军同志为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刘长发同志为嘉峪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修国珍同志为嘉峪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王万平同志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宋长远同志市会计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存德同志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解聘:
赵书文同志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
尚玉虎同志市酒钢三中副校长职务;
谷安利同志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4日
关于李向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李向东同志任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
陈凤英同志任市教育局调研员;
赵俊成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调研员;
严秀英同志任雄关区副调研员;
李亚民同志任镜铁区副调研员;
华来迎同志按副县级对待(试用期一年);
张锋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魏 政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郭军旗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霞己同志任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朱明友同志任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立鹏同志任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
刘 海同志为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正县级);
朱延鹏同志为市酒钢三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庆多同志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 海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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