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5年5月6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16号):
龙丛、张林、霍盛红、李光坤、吴汉碧、吴春、秦刚、李吉科、张文贵、刘光同志任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
2015年5月6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17号):
王华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顾华先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5月6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18号):
杨群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
该同志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5年5月11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19号):
郑晓峰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2015年5月14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0号):
钱力、尹秀菊同志任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凯里碧波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5年5月14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1号):
杨晓春同志任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念同志任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先祥同志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副调研员;
龙家培同志任贵州信元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5年5月15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2号):
隗合飞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该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5年5月22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3号):
免去文曈昽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5年5月28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4号):
郑泽林同志任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宗荣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政局调研员职务;
王兴顺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孙爱民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
2015年5月30日州人民政府决定(黔东南府任〔2015〕25号):
罗春寒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馆长职务;
吴文勇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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