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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检查组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车辆封存检查情况
市直共检查4个单位,分别是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质监局、市中心血站,发现有3台车辆未按要求落实车辆封存制度。具体车辆如下:豫R09881、豫R97698、豫RA1289。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检查情况
元旦期间,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部分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对市区内各大宾馆、酒店、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车辆情况和部分路段车辆过往情况以及各大景区节日车辆情况的暗访检查,共排查记录车辆723台,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都能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市纪委节假日通知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但仍发现有 13台公务用车涉嫌违规使用。
具体车辆如下:郑州铁路局南阳车站(豫RB1520)、南阳联通公司(豫RDY025)、南阳联通公司(豫RWW162)、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豫RC6290)、宛城区瓦店镇政府计生办(豫RA5076)、镇平县检察院(豫RB330警)、淅川县交警大队(豫R0009警)、淅川县紫荆关镇政府(豫R50032)、淅川县水产管理局(豫RFE906)、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豫RGB867)、新野县委统战部(豫R25006)、新野县施庵镇政府(豫RHC699)、新野县中医院(豫R27376)。
三、具体要求
1.未按要求封存车辆的单位,要写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于2014年1月9日下午6点前报送市廉自办。
2.涉嫌违规使用的13台车辆所属单位和当事人,要写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带领当事人于2014年1月9日下午6点前到市廉自办说明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将视情况依据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要求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10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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