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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学习笔记—达米特的哲学思想

迈克尔·安东尼·埃德利·达米特爵士(Sir Michael Anthony Eardley Dummett,1925年6月27日–2011年12月27日)是一位英国学者, 一直到1992年,他都是牛津大学Wykeham Professor逻辑学教席担任者,一生主要都在牛津大学度过。他撰写了分析哲学史,特别是对于弗雷格的解释,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具体是在数学,逻辑,语言和形而上学方面。

达米特在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后期维特根斯坦以及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影响,但他的主要工作却是向西方学术界阐述弗雷格哲学的重要意义。他的哲学贡献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解释弗雷格的哲学思想,第二个部分是提出了他的反实在论的语言哲学。

关于对弗雷格哲学思想的解释,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背景,由于弗雷格在世的时候,默默无闻,很多人不了解他的工作,乃至于他出版的书也没有多少人做出评论。直到弗雷格去世后,大约二十世纪50年代才由奥斯汀将他的《算术基础》等著作翻译成英文进行出版。而也只有到了二十世纪60年代才有学者开始写文章来评论弗雷格的工作,真正对于弗雷格做出全面的研究是从70年代由达米特1973年所发表的文章开始。达米特对整个弗雷格思想的研究从70年代一直到90年代,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

达米特从弗雷格的语言哲学入手,研究了弗雷格的数学哲学、逻辑哲学以及弗雷格的哲学和其他哲学家的关系。今天我们了解弗雷格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达米特的影响的,是由达米特给我们揭示出来的。

达米特另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他对于语言哲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关于意义的理论,另一个是关于“真”的理论。这两个部分恰恰是语言哲学的核心问题。

第一,关于语言哲学中意义的理论。通常我们对意义理论的理解是把意义理论看作是解释一个句子的意义的首要条件。而一个句子的意义就在于我们可以用形式化的方法把这个句子加以重新构造,或者说,我们知道这个句子是在什么条件下被使用的。因而,一般把意义理论归结为一种形式论,或者用法论。而目的就在于,我们要构造一种意义理论对我们所使用的句子的意义做出清楚的说明。因而,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又和了解一个句子被如何使用,以及它如何成为真或者假的条件密切相关的。

这样的情形下,以上这种传统的意义理论就变成了一种很繁琐,很具体的一种理论,而且不同的哲学家会构造出不同特点的意义理论。这样就导致我们只有通过理解所有不同的意义理论才能把握意义概念。如此的意义构造方式就显得对意义的认识更模糊了。所以以蒯因为代表的一批哲学家干脆抛弃意义问题,甚至把意义这个词说成是柏拉图主义留在现代哲学中的最后一个影子,要把意义概念去除掉,取而代之的是“有意义”这样的词,也就是把这个名词化的“意义”替换为形容词化的“有意义的”。

然而,达米特却提出了他自己的意义理论,他认为,意义问题的讨论其实归结到实际的语言用法之中,就是我们如何理解一个句子。这是在我们日常语言中可以明显感觉到的,所以,达米特继承了日常语言学派的一些基本方法,把对语言意义的讨论还原到我们语言的用法之中,以我们实际的用法来确认意义的标准。也就意味着,我们要说出一句话来,我们要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理解这句话。

达米特对意义问题的讨论不像以前的哲学家们那样建立一套意义理论,仅仅提出意义是什么,给出一种说明。而是指出,当我们要谈论意义概念的时候,或者说当我们要说一句话的意思是什么的时候,我们究竟心里是怎么想的。这样就把关于意义的讨论化解为我们每一个理解者心中所能够还原出的那套想法。

实际上,达米特的意思是,我们要给出一套方法,告诉我们如何来构造一个意义理论,所以它不是关于某一个具体意义的内容的说明,而是关于构造一种意义理论的形式化说明。换言之,我们要给出一个意义理论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具体地去了解在这个意义理论中所给我们解释的那些语言现象,或者每一句话的意义,而是要了解我们是以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形成这样的意义理论,然后告诉人们这样的意义理论是可以很好地解释我们的语言活动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达米特实际上是一个构造意义理论形式化要求的一个哲学家。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作为继承了牛津日常语言学派传统的哲学家,怎么会要求一个形式化呢?实际上,达米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逻辑学教授。他的逻辑学观念和思维方式与传统的数理逻辑有所不同,他特别强调一个所谓直觉主义的逻辑观念。也就是说,他相信我们的理智直觉能够有效地掌握我们语言表达的意义,并且根据直觉来对我们的形式加之评判。因而,作为一个反对纯粹的逻辑主义和纯粹的形式主义的逻辑观念的哲学家,作为一个直觉主义哲学的逻辑学家,达米特建立了一套所谓反实在论的逻辑观念。

达米特建立的意义理论非常宏大,并且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意义理论,一个叫适度的意义理论,一个叫全面的意义理论。

达米特认为适度理论就类似戴维森提出的用“真”的概念来解释意义,把意义理论建立在“真”理论基础上。而达米特认为这只是用另外一个概念来解释意义概念的解释活动,也就是一种适度的意义理论。相对于这种适度的意义理论,达米特更为强调的是一种全面的意义理论,他认为,我们如何以一种形式化的方法,或者如何以一种输出话语的理解要求,来规定语言的意义。

对于这种全面的意义理论来说,实际上就是,当我们说出一个句子是有意义的时候,我们不仅仅是在说,因为你掌握了或者了解了这个语言背后的一些知识,而且还要进一步的说明你为什么有资格获得这样的知识?你获得这个知识的条件是什么?这相当于扩大了意义问题的要求,提出了一种更大的理想或者一个更大的方案。

意义的理解是和理解挂钩的,我们能够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是因为我们能够理解整个语言系统,或者说我们能够理解说话者之所以能够说出这句话背后的原因,只有在这个理解基础上,我们才能讨论每一个语言中的每一句话的意义。其实达米特在这里给我们构建的是一个叫做“语言的海洋”的庞大的语言系统,我们能够顺利的在这个语言的海洋中游荡的条件就是我们的基本的语言能力。但是这种语言能力并非先天具备,而是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

也就是说,你能理解一句话的意义,是在于你能够知道说出这句话背后的原因,以及知道这句话在这个语言系统中起什么作用,甚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带来什么结果。所有这些内容总合起来才能成为我们所谈论的意义概念。所以,达米特有一句话常被引用:“理解一句话的意义其实就是要表明你所谓的理解究竟是什么意思。”因而,这种理解背后既包含了那种所谓的隐晦的知识,同时也包含了我们自己的一种认知活动。

达米特还把意义理论分成三个组成部分:指称理论、含义理论和语力理论。因为在达米特看来,我们通常把意义理论理解为一种理解理论的话,我们就不能不涉及这三个方面。

第一个部分是指称部分,是指我们要知道一个句子的真或者假,我们首先要知道这个句子是否真实地描述了,或者反映了他应当描述的那个实际情况。这一点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意义理论的核心部分。而且,这是我们理智的需要,并不是一种形式化的要求。换言之,理智的要求,当我们看到或听到一句话的时候,我们能够理解它,是因为这句话的确是在说某件事情,是在告诉人们某件事情,是在谈论某件事情,这一部分就是意义的指称部分。

第二个部分是含义部分,是指说话者关于指称理论的知识是由什么构成的。因为达米特是将意义理论构建在理解这个层面上来把握的,而理解的重要内容就是含义,所以我们在知道知识是由什么构成的,或者说,我们在知道我们所能够说出这个话语与我们说出话语的这个所在的语言系统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一部分就是含义部分。

第三个部分是被达米特看作最为重要的语力部分,是指这个语言能够给我们听者或者给我们的语言环境带来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语言能够产生力量。这一点被看作是达米特解释弗雷格理论过程中引申出来的一个重要思想。这个观念也恰好与牛津日常语言学派哲学家奥斯汀的以言取效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强调了如何能够使一个句子在我们的语言环境中产生的效果。所以,达米特在这里是接受了奥斯汀的思想,并用来解释弗雷格。

第二,关于语言哲学中“真”的解释。由于对“真”的解释是语言学习中的核心部分,所以达米特花了很长的时间讨论“真”的概念。

首先,达米特反对戴维森提出的用真值定义的方式来定义意义的方法,也就是把意义解释为成真的条件。他认为,我们不能把“真”的概念作为意义的基础,因为在不同的“真”理论中,人们对“真”这个概念的解释是各不相同的。同样,在不同的意义理论中,不是所有的意义理论都把“真”看作是一个基础。

所以,在这一点上来看,达米特坚持反对那种把非真即假看作有意义,否则就是无意义的排中律观念。相反来讲,我们在谈论意义的时候,甚至可以不涉及真和假的概念。因而,虽然真和假是句子的属性,但是,意义更是作为表达者想要说出这个句子,或者已经说出某一个句子所产生那个实际效果。

其次,达米特对“真”的解释比较偏向于关于用法的理论,也就是说,我们对真、假这些词的使用本身也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场合来加以解释的。所以我们不能够用任何方法来定义“真”这个词,也不能用任何解释来加以说明。达米特把“真”的概念看作是附属于一个特殊句子在特殊的解释下所考虑的情况,而不是对脱离了说话环境的一般性句子的考量。

在早期的语言哲学中,人们对语言意义的讨论都是在谈论那些抽象的语句,所以,逻辑实证主义者才可以把句子看作是一种形式化的规定,才能静态的去分析语言的句子。而在日常语言的哲学中,虽然哲学家把句子放在使用中来讨论,但是也有日常语言哲学家认为可以离开具体的、特殊的语言环境来讨论句子的意义。

达米特对此是坚决反对,他认为我们不能够超越句子的特殊的使用,所有的句子都是在特殊的使用中获得他的真假特性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他坚决强调真和假只能够归属于特殊的句子。这一观点是达米特对“真”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贡献。

达米特的这些哲学思想对当今的分析哲学影响很大。他的哲学思想使得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被誉为分析哲学的第一哲学的语言哲学逐渐被心灵哲学所取代。也就是说,哲学家们更加关注的是,我们在语言的具体使用中,说话者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语言的。这样的哲学工作,就使得后来的哲学家不再把对语言的讨论,或者对意义理论的讨论看作是哲学的主要内容,而开始关注人们的语言在具体使用中涉及到的心灵活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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