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与书法美学 《易传》哲学思想的核心是东方原创的带有神秘色彩的“天人合一”思想。它试图通过沟通外宇宙与人的内宇宙,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这种思想的浸润下,书法——这一外延简洁而内涵丰富、层次空灵清澈而又高度抽象的艺术,受到了东方人的青睐,逐渐由形而下的感性层次过渡到了形而上的抽象层次,成为书家抒情写意的高级手段。这种以“象”表“意”的方式正是《易传》哲学精神在具体艺术领域里的渗透和拓展。 一 《易传》作为六经之首、文化原典,“极天地之源蕴,尽人事之终始”,力图能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系辞传》)。它试图描绘出整个宇宙互相联系、变化、发展的整体模式;揭示出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各种趋势和过程。当时正是人类从巫术迷惘到理性觉醒的过渡时期,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第一次把古代“神人以和”的观念拉回到人与现实的相互观照中,神虽然并未隐退,但人不再只是外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附庸,个体的生命意识逐渐觉醒并得到了张扬,人与现实的关系逐渐推进到一个新的层次。它之所以被称为“天人合一”的天人之学,就在于“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仁曰义。兼三才而两之”(《说卦传》)。也就是说“易”阐明了天道、地道以及人道的法则。即:揭示出宇宙万物遵循的阴柔阳刚生生不息、变化无穷的内在律动;推移融汇、相互演变的规律;涵盖天、地、人三方面的真谛。这就构成一个以人道为中介,联系天道、地道的认识论系统。 “人是符号的动物”,即“运用符号创造文化的动物。文化无非是人的外化、对象化,无非是符号活动的现实化、具体化。(《人论》卡西尔)”《易传》正是通过简单而素朴的卦象符号——阴爻、阳爻的简单而有神秘意味的有机排列,蕴含了生机勃勃的大易文化之流。其中每一卦象均包含有双重涵义:一、表示一定的自然现象以及不同现象之间的关系;二、内蕴与人事相关的伦理道德意义(即表面卦象是人与自然深层关系的符号化、形象化的图示)。它明确的肯定了人与自然——“人的对象化”——的统一趋向。双方交融一致,遵循同一的宇宙法则,天、地、自然因而具有了人的社会属性。如乾卦,象征天、文、健、马、首、西北、秋冬间。所以刘大均先生在《纳甲筮法·前言》中指出,这种“力图再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生存场面的卦体系统,并不是凝固的符号公式(符号只是一种载体、形式),而是一种能积极表现人类活动能力的动态形式。其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它以变动不居的爻位和卦变,充分表达事物的可变性和人的能动性、创造性。”在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这种能动性和创造性被极大地激发出来,直接引发了诗歌、绘画、建筑、书法、工艺等艺术的滥觞,同时赋予了它们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文色彩。因此书法就不仅仅是表达意义概念的符号,而且是表现生命的单位。书家能够以汉字的形体来表达抽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用抽象的点线画形表现客体形象的骨肉精神。 首先,八卦符号的肇始直接启发了文字的产生。《系辞传》说:“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而文字的起源也有类似的传说:“(仓)颉首四目,通于神明。仰观奎星园曲之势,俯察龟文鸟兽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如果把两者的创始过程互相对照一下,可以看出,它们都以“身、物、奎星、龟文之迹”等自然物象作为最基本的构性基础;都有一个“观(察)、取(采)、作”的过程;以自身的各种感官(如观的感官“目”等)为中介;以与神、天象的交流为前提和旨归。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卦象符号的逐步完善对文字的产生起了某种导引作用,二者有着某种内在的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的关系。 文字的雏形产生后,必然要借助于具体的物质材料走向具象化、定型化,审美化。但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书写工具不够轻巧灵便、运用自如;书写材料难以达到方便、多样;文字信息的沟通也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进行,所以出现了甲骨文、鼎文、铭文、石鼓文等刻在龟甲兽骨、铜器、石头上的文字。材料质地的坚硬,刻铸工具的简陋、粗糙、笨重,字形的变动不居极大地束缚了文字的自由书写和走向“美”化。 但另一方面,文字又“博采众美”,即在它草创伊始就在实用之外同时蕴含了艺术美的萌芽。也就是说,作书者的审美感受随文字的刻铸过程就已萌发了,书法美学随文字的雏形出现就已经存在了。据史料记载,在商时有据可查的书家就有121人。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画里的美学思想》中指出,“殷代甲骨文、商周铜器款识,形体简约,布白巧妙奇绝;长篇金文在整齐中疏宕自在,充分表现自由而又谨严的感觉。殷初纯文字以全体为一字,更能见到相管领与接应之美。”除了形体、布白上已肇书法之美之端外,邓以蜇在《书法之欣赏》中对字的笔画、形体作了更详尽的分析。“甲骨文字……一方面纯为横竖转折之笔所组成,若后之施于真书之'永字八法’,当然无此繁杂之笔调,它方面横竖转折却有其结构之意,行次有其左行右行之分,又以上下字连贯之关系,俨然有其笔画可增可减,如行之行草书然者,至其悬针垂韭笔致,横直转折的紧凑款识、铭词,其书法之园转委婉,结体行次之疏密,……使人见之,如仰观星斗,精神四射。……石鼓以下,又加以停匀整齐之美。”他的分析一定程度上启发了我们对先秦以前书法之美的重新审视。它们就像是原始壁画、远古神话、汉代石塑,从那幼稚的线条和结构中透露出只有那个时代才可能有的质朴和灵气。 同时也应该看到这些早期书法遗存虽能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审美享受,但与传统意义上的书法却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书法真正从实用功能上解脱出来,并演变为一种自觉的独特的审美活动,始于东晋南朝。这一历史时期是一个讲风度、尚玄谈、比洒脱的时代,当时的哲学思想、社会风气、审美观念为纯美性质的书法的兴起,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出现了三谢、四庾、六郗、八王等书法大师。从此,书法美学终于由汩汩暗流汇成波涛汹涌的墨翰长河。 二 《易传》中包含的“天人合一”的哲学精神,在书法美学上具体表现为: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生命理想;运行不辍、流转不已的通变观念;张扬个性、抒写怀抱、重神轻形的审美趣味;讲究有法、推崇以无法为至法的实践准则;凸显博约众采、谦谦有度、胸襟宽广的人格修养。这一精神影响了历代书法风格的形成和衍变,不同书体的突破与创造,不同审美理想的交融统一,造就了灿若群星的书法大师。 “刚健、笃实、辉光”(《杂卦》)代表了中华民族一种尚刚守正、推崇阳刚的美学理想。它以天地为准则,确立人生的价值规范,以宇宙恒久无穷而又秩序井然的精神劝勉人生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彖传》),正是对这一使命的昭示。这激发了千百年来人们对宇宙运行规律的不懈探索,对周围外在自然改造的热情。“正大而天地之情见矣”(《无妄·彖传》),“动而健,刚中而应,大正而亨,天之命也”。在实践活动中人们逐步认识到阳刚之美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意义,开始自觉地追求自然界中的阳刚之美。这表现在书法上,便是对“骨”的推崇,对壮美理想的追求,对字体内在生机和自由挥洒的向往。于不同时代书风而言,不论是甲骨文线条的稚拙直率,钟鼎文的圆通畅达,雄浑严整,魏碑隶楷的粗犷跌宕,还是魏夫人的尚骨力,王羲之的藏筋抱骨,王僧虔的骨丰肉润,张怀颧的风神骨气,清隶的古朴贵拙,……都显示出尚刚重阳的理想。而对于那种柔弱无骨的书风,李世民在《论书》中尖锐地批评道:“行行若索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卧王濛于纸中,坐徐偃于笔下,虽秃千兔之翰,聚无一毫之筋;敛无半分之骨,”是“仅得成书,无丈夫气”。那么,怎样才能有“丈夫气”、“存骨气”呢?孙过庭认为必须“凛之以风神,……鼓之以枯劲”(《书谱》),才能体现出内在人格的壮美,尽显书法的雄健之美。这正是积淀在历代书家的生命理想被深入体察、内化后的必然选择。 与这种尚刚重阳理想同时显现出来的是运行不辍、流转不已的通变观念。所谓通,指的是与过去贯通,与当今的天道、地道、人道贯通;变指的是不拘泥不化,大胆进行改革。《系辞传》中认为“参伍之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如此。”只有继承传统,才能源源不断地从其中汲取的滋养;又要敢于突破,才能顺应潮流,适应不同时代审美趣味的变化。“圣人设卦观象,……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变化者,进退之象也。……爻者,言乎变者也”。这饱含了素朴的辩证思想,体现了先哲们对宇宙变化规律的动态把握。正是自然界中对立诸因素:阴与阳、柔与刚、静与动之间的实力消长和相互变化,形成了缤纷的世间万象。这种相互运动的规律内蕴于卦象之中,借助卦象,人们可以认识、把握其中的规律。所以《归妹·彖传》中说“天地不变而万物不兴”,“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系辞传》)。只有运动变化,才使万物生机显现。“生生之谓易”,“日新之谓盛德”。这使《周易》具有了容纳百川的气魄和全方位开放的品格。这种通变观念首先影响了书体的变化,即由甲骨文——钟鼎文——石鼓文——篆书——汉隶——楷书——行书——草书的不断演变;在不同时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书法风格:晋人尚蕴、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清人尚拙。这也是不同时代书家对其中的辩证对立诸范畴:黑白、虚实、大小、粗细、浓淡、方圆、奇正、向背、顺逆、刚柔、疏密、巧拙等的不同侧重和独特处理的结果。邓石如所谓“计白当黑,无笔墨处也是妙境”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计白当黑”是说点画的空白处也是字的有机组成部分,虚实相生,其空白处也应计算在字的造型之内。空白如果分布得当,它和笔画就具有同等的艺术价值。正如宗白华在《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中指出的:“书法中的草情篆意或隶体表达自己心中的韵律,所绘出的是心灵所直接领悟的舞台天趣、造化和心灵的凝和。”书法通过自由潇洒的笔墨,凭线纹的节奏,传达出空灵动荡的意境。这种生动感使人面对一幅幅成功的作品就仿佛是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进行交流,从中可以体验到书家所处的社会机遇,感受到书者的精神风貌,参悟其中揭示的民族遭际与时代变迁的气息。 这样,在书法中,张扬个性,抒写怀抱,重神轻形的审美趣味也就是其中应有之意。这一趣味正是祖国书法艺术富于生命力的源泉。《说文解字》中说“书者如也”,字从聿,即笔,表示人以手执笔。文字由出现到成熟经历了纯图画期、图画佐文字期、纯文字期三个阶段(胡小石《古文变迁记》)。罗根泽也认为:“八卦以至稍后的文字画,无疑是模仿自然”(《中国文学批评史》)。汉代最初强调对客观事物的模拟,通过象形而表意,汉隶出现后,汉字的绘画成分降低,符号因素显著提高。方块字的构架随之定型。在蔡邕的《书论》中,这一绘画成分的痕迹还很明显,“为书之体,须入其形,……纵横有可象者。方可谓之书,”“凡欲结构之体,皆须象其物”。是王羲之的“意在笔先”说将书法美学的中心真正转到内心表现上来。作为书法,首先应该是那些既定符号的模拟,但又不纯是模拟的符号。拘泥于模拟,仅仅局限于再现客观物象,必然束缚人的个性,扼杀人的创造性。后来苏轼尖锐地批评宋代存在的模拟书风:“论书以形似,见于儿童邻”。“书必有神、气、肉、骨、血,五者缺一不可(《论文》)”。晚唐以降,书风进一步向后期以笔墨直抒胸臆的方向发展,主体的因素在似与不似之间得以显现。从此以后,再现、重形的因素逐渐向表现、尚神的倾向转化、提升,笔迹中流露出的人心之美、万象之美日益凸显。 “点画之间皆有意”(《晋王右军论书》),即自觉追求一种笔外之意,一种超越点线之有限而趋于无限的自由的意味。从而确定了一种“望之唯逸,发之唯静”(《记白云先生书决》),由内而外,抒情写意的美学观。后来的王僧虔对神与形的关系作了更深刻的阐发:“书之妙道,神采为尚,形质次之”(《笔意赞》)。神采指书法在线形的自由流动中,通过超越点线的感性、有限性,而达到的一种韵味无穷的艺术境界,象外之致、形而上之趣。书法成为审美主体心理自由流动的形式。它可以借线条、组合、造型、章法、款式分布、运动节奏、内在韵律等形式因传达出个体生命意识的律动。当富于灵性和韵味的主观精神冲破符号坚硬的外壳时,它挟着生活中深刻而丰富的体验、浓郁的情感,在每一篇章法中显出其独特的个性,鲜明的人格。 因此,书法创作上强调有法,更讲究以无法为至法,成为臻于化境、醇境,创造逸品,神品的必经之途。从筮法上讲,古代筮者也讲究初筮之占,同时又与象数占、星占等多种方法相互参照,并综合其他因素,如断卦人的学识、本人的德行修养、先天宿根中的悟性以及特定情势下一时的灵感等,才能做出比较正确的判断和预测。“见群龙无首,吉。” 古经乾卦由初九到上九的卦象的演变可看作书法实践由疵境——稳境——醇境——化境(刘兆彬《书法的四个境界》《书法》2000年第5期)的逐步提高于成熟的过程。于书家而言,法则的学习固然重要,但又不可囿于法则。这一思想对东方民族心理的渗透,潜移默化地使书家自觉追求一种“不落斧凿痕迹”、“天真罄露”、“得天趣适自然”之美,即以超越外在规律的束缚,达到与自然的交流、和谐为至高境界。 书法技巧有两大基础:用笔和结体,用笔又有中锋、侧锋、藏锋、出锋、轻重、疾徐等。结体上典型的是:“永字八法”。《法书苑》中记载,“逸少工书十五年,偏工永字,以八法之势能同一切”。用笔八而一气呵成,血脉不断,构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筋有骨的字体,表现了一个生命单位,营就一个艺术境界。欧阳询更是提出了结体三十六法,把对法的阐析推到了极致。他认为结体“不可头重脚轻,无令左短右长,斜正如人,上称下载,东营西带”(《八决》)。法是无法的前提和基础,掌握了必要的基础,就须勇于超越自我。“为书之妙,不必凭文按本,专在应变,无方皆能,遇事从宜,失之于度内者也。”“至于无法,可谓得矣,何必钟、王、张、索”(张怀颧《评书药石论》)。这样的创作才能“变动犹鬼神,不可倪”(韩愈《送高闲上人序》),才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因此后世泥于法的馆阁体、干禄书被人们斥为匠人书,“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尔”(王羲之《题〈笔阵图〉》)。 对于书家而言,博约众采、谦谦有度、胸襟宽广的人格修养是他能够取得突破性成就的重要内因。《系辞传》中明确指出“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怎样才能完善自己的人格修养呢?首先需要“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文而后求”,即首先要胸怀宽广,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加强多方面的学习和艺术修养;其次“劳谦君子,有终吉”,要谦以待人,才能逢凶化吉,也就是《礼记·儒行》众所言:“言必先信,行必中正,道途不争险易之利,冬夏不争阴阳之和”,“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但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之意。因此古往书家莫不重视多方面才能的学习,善养其“浩然之气”。唐代颜真卿正是这一浩然之气的杰出代表,他为国刚正不阿,壮烈殉职;其为书方严正大,朴拙雄浑,大气磅礴,为后世所敬仰。 《易传》正是通过对人生理想的阐释,对通变观念的强调,对有法、无法的辩证把握,对趣味、技法、修养的推崇,建立起“天人合一”的哲学精神。书法在此精神的遍润与提升下,点线画形才带有了生命和灵性,成为富于东方神韵的、能够抒发性灵、畅神达意、飘逸洒脱的一块艺术的自由天地。 参考文献: [1] 孙星衍 《周易集解》[M]四川:成都古籍书店,1988年7月
[2] 宗白华 《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3] 周来祥主编 《中国美学主潮》[M]济南:山大出版社,1992年
从易学看中国书法及其他
近年,不少学人倡导《易》为中华文化之源。书法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核心,总要和易学有着更直接的血缘。从易学角度俯瞰中国书法现象及其规律,也许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东汉郑玄说:“《易》之为名也,一言而函三义:简易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⑴这不仅道出《易》这部书名称的含义,同时也高度概括出易学之精义。下面,我想就这三方面谈谈自己学习中国书法艺术的一些体会,望方家不吝赐教。
中国书法艺术说到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这一点也是不变不易的。近年流行一种“现代派书法”有的将字写得黑糊糊一片,看去不像字,弄得人一头雾水,这何以称书法。
《书概》说“凡沈著屈郁,阴也;奇拔豪达,阳也”。正象乐曲中的主旋律和感情基调:要么雄壮,要么凄婉;要么欢快,要么哀怨;要么豪放,要么抑郁,尽管其间有着喜怒哀乐的变化,但那既定的旋律和感情基调是不能改变的,也是“不易”的。美学家朱光潜说:“一切形式美的规律皆存在于变化统一之中。”没有变化不行,没有统一也不行,“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书法也是这样,阴阳主次不分,刚柔变化没有侧重,没有既定的标准,就会将字写成“四不象”,看上去不伦不类,就象一碗咸面条里放勺糖,让人吃着横竖不是滋味。所以,《书谱》说:“一点为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这样说来,篇首第一点就决定了全篇统一的标准和风格。尽管其间变化还多,但不能趋近一半。趋近了,风格就凌乱了;超过了,作品的风格就不复存在了。就象“万绿丛中一点红”是富有诗意的,那是“一点红”没能破坏大片绿的色彩基调。倘若红色过多,甚至红绿各半的时候,这冷色基调就会被破坏,画面就会变得不阴不阳,半神半鬼的。不难设想,红裤子绿袄只能让人毛骨悚然。由此看来,“阴阳判分”这一“不易”之理的普遍性和重要性。
阴阳不光是判分的,同时又是谐调的,统一的。以举山拔鼎之力,为舞女插花,乃道得一个“和”字,这是用笔要阴阳和谐的形象说法;“阴阳燮理,机在其中”⑷讲的是阴阳谐调,事物才能向健康处发展,正像人的五脏六腑“有热”“有寒”都不好。书法要做到阴阳谐调,刚柔相济,这也是一条“不易”的准则。比如用纸:宣纸分阴阳面,上为阴,下为阳。一般阳面光滑稍硬,宜用羊毫软毫,稍浓墨书之,不致笔墨浮滑,墨趣尽失;阴面粗涩偏柔,宜用狼毫健笔,稍淡墨书之,则毫发毕现,不然笔墨凝滞,艰涩难行,笔意荡然。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须随书家各自用纸习惯而定,但以柔克刚、以刚制柔这一点是不变的。如同霸王遍体都是刺,惟有虞姬身如棉才谈及刚柔相济阴阳谐调一样,柔软毛涩的生宣适于紫毫,强硬光洁的图画纸只适合纯羊软笔。
但阴阳谐调决不是阴阳对等,决不是“中庸”。它是一定原则下的和谐统一。这个基本原则就是“阴”,或者“阳”,亦即阴阳判分之理。譬如中国历代书迹碑帖尽管种类繁多,依照易学这种道理,就能给各种书迹进行整理归类。像宋代词人分为婉约派、豪放派一样,就其风格可分为两路:一路为飘逸秀美:一路为豪放壮美。早先许多分类都显得驳杂不清,以偏盖全而难以简明周延。我们便可依此发挥:甲骨文稚拙灵秀,泰山刻石宽博犷放;《兰亭序》雅逸柔美,《祭侄文稿》沉郁顿挫;何子贞《西园雅集图记》则若裹足新妇,三日不敢出门;傅山的字则披头散发,赤足坦腹,竟如散仙。还可就某时代某地域某书家某书体归纳分类。比如“南董北王”,玄宰行楷清雅流美,有江南水乡之气;王铎行草犷达苍茫,具北国黄土之风。只魏碑一体就有《张玄墓志》的清秀美与《龙门二十品》的刚健美之别。顺便提及的是,有人据此称《兰亭序》为“天下第一行书”,《祭侄文稿》为“天下第二行书”是不妥的。因为秀丽柔美和粗犷刚健只是民族传统审美心理的两个面,前者柔美符合一部分文人雅士和快活人的口味;而后者沉郁顿挫,则易于安慰苦难的人们更能引起饱尝艰辛的人们心理的共鸣,更能焕发人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灾难沉重的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历经周折磨难,受尽屈辱和苦痛,有着无数次坚韧不拔的抗争。从这种意义上说,《祭侄文稿》正体现出这种深广的郁愤和不屈不挠的民族性格。这许是题外话。接着说,有人好看喜剧,有人好看悲剧;有人喜欢太阳,有人喜欢月亮,从审美效果看,我们怎么给悲剧、喜剧和太阳、月亮排座次呢?我看,不管柔美还是壮美都是美,不如称她俩“天下行书双璧”为好!
有着深厚历史积淀的中国书法,积累了多种多样的技法。诸如笔法,墨法,结字,章法;还有篆法,隶法,楷法,草法;骨法,筋法,肉法,血法等等。张士行在《法书通释》中说:“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有句法,有章法,有篇法。”这“法”尽管有各种各样,但不能没有“法”。例如“篆法要圆,自是不易之论”⑸,像李阳冰的铁线篆,各种笔画横竖曲直,形态各异,就是笔笔不逾圆法。这个“法”包括创新的“法”,也是相对不变的。
当然,这种不变“不易”的道理还只是问题的一个面。线条还是要变化的,不然线条就会呆板僵死,只不过这种变化是在一定标准下的变化,是不变“不易”中的变化,如“珠走玉盘”“荡漾秋千”,虽自由灵动,变化多端,但不会越过盘沿、吊绳这一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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