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好累哦,早点来写。
近来想呢,其实人与人之间能够觉得愉悦,往往是因为某一方或是双方提供了正面的情绪价值。
我一直思索如何给对方提供正面价值这件事情,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陷入误区,以为这就是迎合对方的喜好,或是讨好。其实不是。
为什么会有人,不愿意做让别人开心的事情呢?我一直以为,如果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是说让对方高兴的话,和说让对方不高兴的话,那选择肯定是前者。
我们总喜欢跟令我们感到快乐的人呆在一起,对吗。
人生短暂,我想尽可能地令自己处于一个舒服的状态之中,我们都是这样。
其实人非常容易被情绪支配的,如果我们和某个人相处时候情绪足够好,很多好,那么这就会是一段非常令人迷恋的关系。
人生好长,有好多苦,所以才需要我们给别人,别人给我们,一点甜。
晚安,希望大家今天也度过了愉快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