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德国社会保险是通过即收即付的方式集体来筹措资金,目前为退休者、病患者、需要护理的人以及失业者的开支都是国家直接向正在从事劳动的保险者和雇主收取。德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法定保险和非法定保险。法定保险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企业必须在国家保险机构办理的一种保险;而非法定保险是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的。
非法定保险:
非法定保险有许多不同的类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相关保险。值得推荐的保险类型有财产损失保险(包括由火灾、管道破裂、通过门窗非法入侵以及风、冰雹、暴雨造成的损失)、企业破产保险、针对第三者的赔偿保险(企业若作为其产品在德国和欧洲的第一进口商就必须办理产品赔偿保险)、电器保险、运输保险、信贷保险、维权保险及汽车保险 (其中汽车赔偿保险是必须办理的) 等。
法定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主应为雇员办理五种类型的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和工作意外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资金基本上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目前所有月毛收入不超过3975欧元(2007年规定)的雇员都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薪酬超过保险义务界定的雇员可以自由的选择医疗保险,他们可以选择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但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的费用也由雇员和雇主分摊。目前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率为13.3%。月收入在3562.50欧元以上的,缴纳保险金额以月收入3562.50欧元计。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也是一种义务保险,自2007年1月起,保险费为工资毛收入的4.2%,同样由雇员和雇主平摊,失业保险费同样也先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然后再由医疗保险机构转给联邦劳工局。
养老保险:
在德国参加养老保险是雇员的义务,自2007年1月起,法定养老保险费用为工资毛收入的19.9%,和其他的保险种类一样,养老保险也是由雇员和雇主平摊,相应款项也由医疗保险机构托收。
护理保险:
这种保险保护投保人在需要护理时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费用,大体遵循医疗保险的组织原则,保险费占工资毛收入的1.7%,由雇主和雇员平摊。从工资扣除后通过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给相关负责的护理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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