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同意认定白艺玲等303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同意认定宾嘉敏等780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蔡金燕等239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平南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2日
附件:
出品│ 平南县教育局
拟稿│ 何健
编辑│ 周少玲
校对│ 李仲锦
初审│ 刘鸿霞
审核│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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