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故事能杀人,那我的笔下寸草不生。如果文字能救人,那我的句子救赎无数。
喝完酒没开车
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是什么情况?!
今年10月31日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
2016年11月19号晚
郭某和黄某在KTV唱歌时喝了很多酒
结束后,郭某自觉不胜酒力
便让黄某驾驶自己的车载自己离开
随后黄某醉意上头
撞上马路中央护栏
被交警查获
经鉴定
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6毫克/100毫升
构成醉驾
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郭某明知被告人黄某大量饮酒
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黄某在道路上驾驶
二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醉驾人黄某与车主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关于“危险驾驶罪”
敲黑板啦
在执法实践中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苏州普法提醒:
酒驾、醉驾机动车的行为
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违法成本高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
随意突破法律底线
否则将会自食其果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你从来都不会是一个人,拿起自己的武器去跟这操蛋的社会大干一场,大爱一场,要么有钱,要么有爱——刘小宝——一个行走江湖放荡不羁风一样的男子,写得一手好文,开得一手好车我有故事,没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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