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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与背叛,是寂寞开的花?还是诱惑结的果?

浅析婚姻家庭纠纷之解决方法

作者:李悦(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安局民警)


序言

茫茫人海,相逢不易,组合为一个家庭更是不易;曾经年少的我们看到我们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在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破口大骂,让我们做子女的确实心酸,当然我们也羡慕那些幸福、和谐、美满的家庭。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港湾,我们也知道有家我们就有了依靠,有家我们就有了依托;但是这个家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才能变得美好。我深知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是善良的,我也深知我们每个人内心都在努力让我们这个家变的幸福,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原本应该幸福的家庭,到最后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支离破碎。究其原因是什么?感情薄弱?性格不合.....?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担当,一个是修行。

那么,什么是担当?就是要我们在生活中敢于去承担。“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是有缺点和不足的,但是我们既然选择了对方就是要敢于去接受对方的缺点,当然这个“接受”不是一味的让对方错下去,而是给彼此以一种平和的语气提出来,让对方慢慢去改,去适应。这样一来不但很有效的加深了彼此的情感还有力让自己变的优秀。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追求幸福的生活吗!

曾经我们东拼西凑,不就是为了能够把对方迎娶到家幸福的在一起生活过日子吗,想象这些确实太不容易。如今,我们在一起已经走过了好几个年头,对方有什么毛病呀、缺点呀都知道,但是为什么就是没法包容彼此呢?那就是修行不够。

我们活着就是一种修行,孝敬父母是一种修行,疼爱家人更是一种修行;天下父母哪个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女家庭幸福和谐。他们含辛茹苦,终于把我们养大成人。可是,回头间我们就发现他们头上突然添加好多白发,还没来得及去孝顺他们,他们就已经老去。现在我们仔细想想,我们孝顺过他们几次,我们给了他们多少欢乐,现在我们都已是成人了,不但没有让他们放下心来,反而还在让他们为我们的家庭小矛盾买单。这些是回报父母的行径吗?毋庸置疑,这些小矛盾根本不值得让我们的父母去操心。

当然,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在语言上伤害到父母,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错误,及时的去改正,相信我们的父母也不会因为这些小事情去斤斤计较,因为他们现在更加重视的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女生活健康、平安、幸福。

正文                   

现在就日常生活中的家庭婚姻纠纷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文明是维护社会文明的基本要素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变化。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也出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给司法和创建和谐社会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感情基础薄弱型。一些青年男女片面的认为《新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修改、实施都很宽松很人性化。相互见面一有好感,既不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也不顾及父母及亲友的劝阻,便一见钟情的走到一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双方的个性及缺点明显表露出来。“认识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等等就成了他们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提出离婚的理由。这一“闪婚”类型往往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通过调解,挥手告别的多,起诉离婚者众。

二、喜新厌旧型。在这一类型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接触婚姻关系,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原居住地条件恶劣,家庭比较贫穷。近年来,外出打工,拥有了不少财富,一扬眉吐气,便觉得原配有些“土气”,于是宁可给对方一些财物,将对方打发了事,根本不顾及对方和孩子的感受。

三、寂寞难耐型。改革开放之初,“留守女”较多。目前,一些中青年女性也不甘示弱,纷纷外出务工,“留守男”和举家外出的现象日益增多,为争着外出务工而发生家庭纠纷的现象也屡屡不鲜。目前,外出打工家庭有单一外出、双双外出、轮流外出三种情况,无论哪一种,夫妻双方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长期分居生活,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这种不牢靠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天长日久,产生婚外情或者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不归,对家庭、对孩子不管不问。“留守者”认为对方在外优哉游哉,自己在家承担了承重的负担,心理上失去平衡。于是,寂寞难耐者就提出了离婚的借口。

五、家庭暴力型。在这一类型中,从夫妻的性情上看,夫妻要么都是性情暴躁者,遇事都“刚”,很不冷静;要么都是性情孤僻者,遇事都“柔”,长期打冷战。这样有刚无柔,有柔无刚,刚柔不济。前者疏导及时,化解及时,复合的多,分道的少,后者则不然,“冷战”一长,就破镜难圆了。从纠纷的来源上看,家庭经济收支失衡、教育子女的方式不同引发的较多。

当然除了上述所说几种主要原因以外,还有财产纠纷型、事实婚姻型、收受彩礼型、家庭琐事纠纷型等也是引发家庭婚姻纠纷常见原因。

那么,在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经济型社会中,我们又应该怎样去正确解决这样的家庭婚姻纠纷呢?

一、加强思想教育。据调查,西北地区“大男子”主义者明显高于南方城市,这也是西北地区离婚率高于南方城市的原因之一。好多大男子主义者总是认为妻子就应该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不允许自己的妻子干其他的事,而自己就在外想怎样怎样,思上有着极大的男女地位不平衡成分。此外,还有好多人无法忍受自己的妻子对自己撒脾气。那么试问,人是一种情感动物,因此喜怒哀乐属于在正常不过的现象了,为什么你可以对她撒脾气,而对方不可以对你呢?因此只要我们正确理解这件事,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不会因为双方语气不好而发生矛盾。与此同时我们就是要加强关于这方面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爱情价值观。坦然面对和处理解决生活中婚姻矛盾纠纷。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现在家庭矛盾纠纷产生大多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不知法、违背了法律的规范。《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宣传贯彻实施好《婚姻法》,对维护家庭的稳定,弘扬家庭美德,保障人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深入各个社区和家庭开展法治知识讲座,放映法治电影、发放法治知识读物等活动。加大《婚姻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法守法。同时,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同法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同等的位置,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三、加强对各社区、村镇干部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培训与轮值。现在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比较复杂,涉及土地、赡养、继承、租凭、借贷、房产、宅基地、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商品买卖等民间纠纷,这些涉及到《民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各基层干部不懂得相关法律知识,就无法对当事人的行为对错作出判断,致使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同时我各个基层干部还要了解掌握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样我们就可以将法律知识融合到当地的风俗之中,这样我的调解工作就可以“说的懂,说的通,说的动”了。


  作者:李悦,人民警察。201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现就职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安局。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刊发请注明作者载明出处。


编辑:傲寒(微信35453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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