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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新】《易传》类帛书零札九则
一、高尚齐虖星辰日月而不晀
帛书《二三子》云:
二三子问曰:“《易》屡称于龙,龙之德何如?”孔子曰:“龙大矣!龙形遷叚,宾于帝,俔神圣之德也。高尚齐虖[,一行上]星辰日月而不晀,能阳也;下纶穷深潚之潚而不沬,能阴也。上,则风雨奉之;下纶,则有天□□□。穷[,一行下]乎深潚,则鱼蛟先后之,水流之物莫不隋从。陵处,则靁神养之,风雨辟乡,鸟守弗干。”
“尚”后、“虖”前一字,陈松长、廖名春的释文作“行”。(第424页)[1] 廖氏单独署名的释文或作“齐”(第8页)[2] 或作“行”(第3025页)[3]。①
按:从帛书原字形来看,与通常所见“行”字形体并不相同,而与“齐”字相合。②《说文》卷七:“齐,禾麦吐穗上平也。象形。凡齐之属皆从齐。”徐锴曰:“生而亝者莫若禾麦。二,地也。两旁在低处也。”甲骨文有“齐”③ 字。(第456页)[4](第1268页)[5] 从文意来看,此字亦应该释作“齐”,与下句“穷”字相应。与日月齐光,古人常语。如《楚辞·九歌·云中君》云:“与日月兮齐光。”
“不”后、“能”前一字,陈、廖释文作“眺”,廖氏单独署名的释文或作“眺”(第259页)[6] 或作“晀”(第3025页)[3]。
按:从帛书照片来看,此字左边作“日”,不作“目”。“眺”,读作“耀”。(第805—807页)[7]《老子》第五十八章云:“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帛书《老子》乙本耀作晀。其意,亦与《二三子》帛文相应。下“沬”字读作“昧”。《易·丰》:“日中见沬。”《释文》:“沬,《字林》作昧,郑作昧,子夏、马同。”《汉书·五行志》、《王商传》、《广韵》十三末并引沬作昧。(第610—611页)[7]“昧”与“耀”,正相对为义。
二、德义无小,失宗无大
帛书《二三子》云:
《易》曰:“鼎折足,复公莡,亓刑屋,凶。”孔子曰:“此言不胜任也。非亓任也而任之,能毋折虖?下不用,则城不守,师不战,内乳□上,胃‘折足’。路亓国,[芜亓]地,五种不收,胃[复公莡]。口养不至,饥饿不得食,胃‘刑屋’。”二三子问曰:“人君至于饥乎?”孔子曰:“昔者晋厉公路亓国,芜亓地,出田七月不归,民反诸云梦,无车而独行,□□□□□□公□□[,一○行上]□□□。□□□□□饥不得食亓(期)月,此‘亓刑屋’也。故曰:‘德义无小,失宗无大。’此之胃也。”
邓球柏《校释》无校释(第446-447页)[8],赵建伟《疏证》云:“‘宗’谓宗庙,指国家。此二句盖谓修养道德仁义不分大小,只要懂得修养德义就是好的;失去宗庙不分大小,只要是失去了宗庙就是坏的。”(第210页)[9] 于古文献,亦无征引。廖名春有详细的考证。在征引和分析了《墨子·明鬼下》、《吕氏春秋·报更》篇诸文之后,他认为:“‘德义’即‘得(德)禨’,指报答恩义,报答德义,‘禨’与‘义’皆有善义,义同通用;‘失宗’即‘灭宗’,指坠失宗庙。‘德义无小,失宗无大’,即报德不在小,失宗不在大”;“《墨子·明鬼下》篇的‘得’与‘德’虽属同源,但从报德的意义上看,帛书《二三子》篇的‘德’更为准确。所以帛书《二三子》篇的‘德义无小,失宗无大’当更接近于故书。”(第127页)[10]
按:“德义无小,失宗无大”二句,为上古常语,廖氏已指出。《墨子·明鬼下》云:“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璣无小,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孙诒让《间诂》:“毕云:此即魕祥字。苏云:《禽艾》,盖逸书篇名。《吕览·报更》篇云:‘此《书》之所谓德幾无小者也。’‘德幾’与‘德璣’古字通用。案:苏说是也。《说苑·复恩》篇云:‘此《书》之所谓德无小者也。’疑即本此。今《书》伪古文《伊训》亦云:‘惟德罔小。’毕说非是。”(第153页)[11] 王焕镳《墨子集诂》:“诸说皆非。‘魕’为‘魕祥’字,《说文》:‘魕,鬼俗也。从鬼,幾声,字亦作禨。’……是则‘禨祥’者,妖祥也,包吉凶而言者也,非吉祥之祥也。此句之‘璣’,盖‘祺’字之误。”(第799页)[12] 廖名春云:“所谓‘璣’,当为‘禨’字之借。《玉篇·示部》:‘禨,祥也。’《广韵·去声·八未》:‘禨,福祥。’”(第127页)[10] 毕沅的说法是正确的,魕(禨)当训吉祥、福祥。不过,廖氏以为“得”当读为“德”,并认为“‘德’为动词,指报德”(第127页)[10],则未必恰当的。从文意来看,《墨》文之“得”当读如字,而非所谓“得”通作“德”。“得璣(禨)无小,灭宗无大”,《墨子》解为:“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王焕镳云:“‘得祺无小’者,谓人之为善应得福利吉祥者,虽位在微小,亦必获赏于神也。”“此谓人之为恶,应得灭宗之祸者,虽位在显大,亦必获罚于神也。”(第799页)[12] 与墨子的主旨相应。《墨》书的解释,是目前我们所知的最古之义。
《吕览·报更》篇记载了一则故事,原文如下:
昔赵宣孟将上之绛,见骫桑之下,有饿人卧不能起者,宣孟止车,为之下食,蠲而餔之,再咽而后能视,宣孟问之曰:“女何为而饿若是?”对曰:“臣宦于绛,归而粮绝,羞行乞而憎自取,故至于此。”宣孟与脯二朐,拜受而弗敢食也。问其故,对曰:“臣有老母,将以遗之。”宣孟曰:“斯食之,吾更与女。”乃复赐之脯二束与钱百,而遂去之。处二年,晋灵公欲杀宣孟,伏士于房中以待之,因发酒于宣孟。宣孟知之,中饮而出。灵公令房中之士,疾追而杀之。一人追疾,先及宣孟之面,曰:“嘻,君舆!吾请为君反死。”宣孟曰:“而名为谁?”反走对曰:“何以名为!臣骫桑下之饿人也。”还斗而死。宣孟遂活。此书所谓“德幾无小”者也。宣孟德一士犹活其身,而况德万人乎?
在这则故事里宣孟曾经赐予骫桑下之饿人一些吃的东西和少许钱财,可是宣孟后来受到晋灵公追杀的时候,这位受赐的饿人竟然“还斗而死”,救了他的性命。紧接着,《报更》篇评论道:“此书所谓‘德幾无小’者也。宣孟德一士犹活其身,而况德万人乎?”所谓“德一士”、“德万人”之“德”,乃施德、施惠的意思。“德幾无小”最可能的意思是:无论施与多么小的恩惠,都会得到回报,何况施与万人之恩惠呢?因此《吕览》所引“德幾”之“德”当读如字,但是问题在于《报更》篇对于“幾”字并没有作出解释,好像被作者故意遗忘了一般!而这,与《说苑·复恩》篇正好构成相互印证。《复恩》云:
晋灵公欲杀宣孟,置伏士于房中,召宣孟而饮之酒。宣孟知之,中饮而出。灵公命房中士疾追杀之。一人追疾,先及宣孟,见宣孟之面,曰:“吁,固是君耶!请为君反死。”宣孟曰:“子名为谁?”反走,且对曰:“何以名为?臣是夫翳桑下之卧人也。”还斗而死,宣孟得以活。此所谓德惠也。故惠君子,君子得其福;惠小人,小人尽其力。夫德一人犹活其身,而况置惠于万人乎?故曰德无细,怨无小。岂可无树德而除怨,务利于人哉?利出者福反,怨往者祸来,刑于内者应于外,不可不慎也。此《书》之所谓“德无小”者也。
单纯从文意来看,《复恩》对《报更》篇所引“德幾无小”的含义作了进一步十分清晰的阐释,不但故事相同,而且二者所解说的意图也是相同的。从“德无细”之语来看,《复恩》篇亦将“幾”字置于解释之外,而所引“德无小”之文则更是直接将“幾”省略掉了!由此可知,《吕览·报更》、《说苑·复恩》篇对于“得(或德)璣(或幾)无小”的解释,作了很大的转变,决不可能是其最初的原意。而伪古文《尚书·伊训》“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的解释,则更为扭曲、错乱。
现在回过头来看帛书《二三子》文本。帛书《二三子》将“德义无小,失宗无大”二句一同引出,与《吕览·报更》、《说苑·复恩》篇只引“德幾无小”一句的情况并不相同,在这里“德义”与“失宗”相对为义,如果“失”字在此应当读如字的话,那么“德”字就应该通假为“得”。(第408-409页)[7] ④ 得、失相对,例见《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之文。“失宗”犹“灭宗”,从孔子所云晋厉公作为人君“至于饥”的事例来看,所谓“失宗无大”是指人们的爵位无论多么高大、尊贵,(如果不修德得民,那么)都有可能丧灭其宗庙的。与“失宗无大”相对,“德义无小”则应当被理解为:无论人们的地位多么卑小、微贱,(如果能够修德存身,那么)都能够获得吉善的。这与《墨子·明鬼下》对于“得璣无小”的解释是一脉相承的。义,疑纽歌部;幾,见纽微部。见、疑二纽同属牙音,歌、微二部旁转。这里,疑“义”通“禨”,乃是吉祥、福祥之义。而廖氏云“得璣无小”“是说获得善报和获得灭宗大祸是不论大小的,施恩于小人,小人也会报德”(第127页)[10],则是以“获得善报”和“报德”二义来同时解释“得璣”的,疑为骑墙之论。
三、易之义谇阴与阳
帛书《衷》云:
子曰:“《易》之义谇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曲句焉柔,正直焉刚。六刚无柔,是胃大阳,此天[之义也]。[,一行上]□□□□□□见台而□□□方。六柔无刚,此地之义也。”“义”后、“阴”前一字,陈、廖释文作“谁”,并以为与“唯”相通。(第429页)[1] 廖氏单独署名的释文作“”。(第3036页)[3] 在一篇文章中,廖氏再次肯定了他的此一释读,并说:“可见‘’即‘呼’,当训为‘称举’。这是说《周易》的义涵称之为‘阴’与‘阳’。”(第377页)[13]
按:此字左边从“言”,没有问题;右边所从,从照片来看,当是“卒”,而非“隹”或“乎”。比较滕壬生编《楚系简帛文字编》所列信阳二号墓和仰天湖二五号墓的“卒”字(第684页)[14],即可以确定。而“乎”字形体,与此相差较大。因此,此字当释读为“谇”。“谇”,道说,告诉。《汉书·叙传上》:“既谇尔以吉象兮,又申之以炯戒。”颜师古《注》:“谇,告也。”这与《庄子·天下》的说法是很相近的:“《易》以道阴阳。”又,“谇”疑当读为“萃”。萃,聚也。《说文》:“萃,艸皃。”形容草聚生的样子。《萃·彖传》:“萃,聚也。”《序卦》:“萃者,聚也。”《杂卦》:“萃聚,而升不来也。”然则“《易》之义萃阴与阳”,是说《周易》的大义聚集、集中在阴阳观念上。汉以前,《易》常被概括为阴阳之说,如汲冢竹简有《易阴阳说》之篇。⑤ 汉以来,《易》被概括为阴阳五行之学,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云:“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
四、“曲句焉柔、正直焉刚”与卦爻画的问题
自张政烺等先生提出数字卦的说法以来,数字卦曾经是学者们关心的一个问题。⑥ [15] [16](第561-580、692-705页)[17] 李零将张先生一系认定的材料归纳为94例(第260-271页)[18],韩自强则说有102例(第87-95页)[19]⑦,另外近来还有一些先生发现了更为古远的“易卦”。(第65-71页)[20] [22] [22] ⑧ 三易与筮占之数有紧密关系,并且占筮所运用的具体卦画也是来自于实际的揲蓍活动的。这是一个常识。但是在卦画中表示爻性的符号是不是所谓的数字,这却是一个值得探讨和审慎对待的问题。
目前,张政烺先生的“数字卦”说,应该说尚处于猜想阶段。虽然此说对于卦爻画的形成问题不失为一种可能的窥测,但是从目前人们提供的所有例证来看,都无法直接地呈现出它们就是所谓的易卦。希望有一天能够真正读到既有所谓的数字卦,又有同于《周易》卦爻辞或所谓出土《归藏》的商周出土材料出现。至于战国至西汉时期,李零、韩自强等先生仍将一些出土材料中的卦画归之于所谓数字卦,鄙人则深感未安。
帛书《衷》云:
子曰:“《易》之义谇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曲句焉柔,正直焉刚。六刚无柔,是胃大阳,此天[之义也]。[,一行上]□□□□□□见台而□□□方。六柔无刚,此地之义也。⑨”
“句”、“勾”,分别为正俗字。《说文》:“句,曲也。”赵建伟《疏证》云:“‘焉’,乃也。”(第203页)[9] 其说是。“曲句焉柔,正直焉刚”,这两句话毫无疑问是从爻形方面来判断爻性的。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爻性或爻名在当时或之前被称为“柔爻”和“刚爻”,这与后来“阴爻”和“阳爻”的称谓不同。这段帛书文本明确地说在卦画中“曲句”的形状为柔爻,“正直”的形状为刚爻,却并不认为爻画是所谓的数字!而这一点,与帛书《经》中的卦爻画形状是相切合的。在帛书《经》中,阴爻画一种作“”形状,一种作近“八”字之形。前一种形状,显然不是所谓的“八”字;后一种形状,与帛书《易传》类书籍中的数字“八”比较起来,也是有差别的。鄙见以为,不论阴爻作“”、“八”字形、“∧”或“×”形,其实都是“曲句焉柔”这一句话的形象化表达,而不是什么数字。另外,“作数字形状”和“是数字”,这是两个不同的陈述,不应当轻易将二者等同起来。今传本《易传·系辞下》:“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易传·说卦》:“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⑩ 更为有力的证据,直接见于《同人》九五爻《象》辞:“同人之先,以中直也。”“直”,在此显然是指刚爻之形而言的。这些都说明了在战国时候人们是从刚柔之性来理解爻形的,尽管当时是所谓古文流行的时代。从“曲句”、“正直”来论刚柔之爻所组成之卦画,包山二号墓第229号竹简中被人们释作“一六六一一六/一五五八六六”的本卦与之卦例(第271页)[18],在占筮之爻的判断上就出现了重大的问题。所谓“五”,乃是柔爻“曲句”之状的一种变形,而并非真的是数字“五”。这两卦分别为蛊(下巽上艮)剥(下坤上艮),属于二爻变之例;而非蛊之否,四爻变之例。(11)
五、古文“九”字之状与帛书《衷》的制作时代问题
帛书《衷》云:
子曰:“《易》之用也,殷之无道,周之盛德也。恐以守功,敬以承事,知以辟患,[,二三行上]□□□□□□□文王之危,(12) 知史记之数书,(第65页)[23] (13) 孰能辩焉?《易》曰又名焉曰《键》。键也者,八卦[,二三行下]之长也。九也者,六肴之大也。为九之状,浮首兆下,(14) 蛇身偻曲,(15) 亓为龙类也。夫蠪,下居而上达,[,二四行上]□□□□□□□□□□而成章。在下为‘橬’,在上为‘炕’。人之阴德不行者,亓阳必失类。《易》[,二四行下]曰‘潜龙勿用’,亓义潜清,勿使之胃也。”
从“键也者,八卦之长也”及“九也者,六爻之大也”来看,在帛书《衷》写作之前已经形成了九表刚爻之性、六表阴爻之性的爻题法,帛书和楚简《周易》经文都有具体的证明。[24] (16)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帛书对于“九”字形体的描述:“为九之状,浮首兆下,蛇身偻曲,其为龙类也。”从帛书隶体来看,“九”字之状而与此说不甚相肖,并无“浮首”之状。《说文》根据篆体而云:“九,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其描述显然集中在“屈曲”或“偻曲”上面,同样没有将“浮首”之状描述出来。但是“九”字的“浮首兆下”之状,在甲金文和一些战国文字中有明确的表现。(第966页)[4],(第164页)[5] 由此推测,帛书《衷》的写作当在先秦。又,廖名春指出帛书《衷》最后一段文本连续三次以“《易》曰”的形式引用见之于今传本《系辞》的文本。(第143页)[25](第43页)[6] (17) 综合推断,帛书《衷》的写作当晚于今传本《系辞》,很可能是战国末季的作品。
六、“占”与“赞以德而占以义”
“占”,在上古卜筮之学中是一个常用的术语,指根据兆象或卦爻之象而判断吉凶,并将此吉凶判断的根据或解释陈述出来。《左传》、《国语》常见其例。
帛书《二三子》云:
(1)[孔子曰:“《恒》亨”者],恒亓德,亓德□长,故曰“利贞”。亓占曰:丰大□□□□□□□□□[,三一行上]□。
(2)[孔子]曰:“根亓北”者,言[任]事也。(18)“不获亓身”者,精[白敬[,三三行上]官]也。敬宫任事,(19)身[不获]者,鲜矣!亓占曰:能精能白,必为上客。能白能精,必为□□。以精白长民,难得也。[,三三行下]故曰:“[行]亓廷,不见亓人,无咎。”
在孔子对于《恒》、《艮》二卦的论述中,有所谓“其占曰”之语,似是引述之辞。若此,则当时已有所谓“占辞”系统的存在。这是一个方面。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它们仍然可能属于孔子“观其德义”的解释。帛书《要》云:
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20) 明数而达乎德,又仁□[,一七行上]者而义行之耳。(21) 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一七行下]之而未也,(22) 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23)吾求亓德而已,(24) 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一八行上]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亓后乎!
这段文字,大家耳熟能详,近几十年来被广为引述,但是对于其中的一个关键用语“德义”的理解,疑引者们尚有未到之处。“德义”、“德”,从《要》篇来看,与“德行”、“仁义”等语关系密切,其涵义因而具有一定的倾向性。“我观其德义耳”与“吾求其德而已”这两句话,从对象而言,都是就阅览、研讨《周易》文本来说的;从目的而言,则是要在阅读、研习《周易》文本的过程中,以求得其“德义”或“德”的。诚然,孔子并没有否定祭祀和卜筮的作用,但是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同途”的手段,而其归终则与史巫寻求福吉的目的根本不同。下文云:“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在这里,德行、仁义一方面是君子之所求所观,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君子人格自身的必要内涵。另外,“德义”一词在帛书《二三子》中也出现了两次。一次为“德义无小,失宗无大”的引语,可以不论。一次云:“《易》曰:‘龙战于野,亓(其)血玄黄。’孔子曰:‘此言大人之广德而施教于民也。夫文之孝(教),采物毕存者,(25) 亓(其)唯龙乎?德义广大,灋物备具[者],(26)[亓(其)唯]圣人乎?”此“德义”,大概也是指“德行”、“仁义”的意思。
以上,都是大家注意到了的。但是,对于“义”字,学者们或语焉不详,或干脆亦作“德”字解释。其实,联系帛书《衷》篇的文本来看,“观其德义”也就是“赞以德而占以义”的意思。《衷》篇云:
(1)上卦九者,(27) 赞以德而占以义者[,三八行下]也。(28)《履》也者,德之基也;《嗛》也者,德之枋也;(29)《复》也者,德之本也;《恒》也者,德之固也;《损》也者,德之修也;《益》[,三九行上][也者,德]之誉也;(30)《困》也者,德之欲也;(31)《井》者,(32) 德之地也;《涣》也者,德制也。是故占曰:(33)《履》,和而至;[,三九行下]《嗛》,尊而光;《复》,少而辨于物;《恒》,久而弗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与;《宋》,穷而达;(34)《井》,居亓所而迁;[,四○行上][《涣》,称]而救。是故《履》以果行也,《嗛》以制礼也,《复》以自知也,《恒》以一德也,《损》以远害也,《益》以与[,四○行下]礼也,(35)《困》以辟咎也,《井》以辩义也,《涣》以行权也。(36) 子曰:‘涣而不救,则比矣。’
(2)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疑(,拟)德占之,则《易》可用矣。(37)
由上面的两段引文来看,“占”系所谓的推衍之辞,或者说“占”将卦之“德”与“义”连接起来:“德”是卦义的本体,“义”从作用的角度对卦义作了更进一步的推衍。既然“义”是由“德”生衍出来的,当然前者就可以被概括成后者,所以在帛书《衷》篇中,我们同样看到作者对于“德”的强调:从“筮”、“数”之“占”到“德”之“占”,这是孔门易学的根本精神。(38) 另外,帛书《衷》与今传本《系辞》“三陈九卦”的一段文本有重大的不同,特别是它先以“赞以德而占以义”总起九卦,然后又以“是故占曰”承启前后文本的情况,很可能说明今传本《系辞》是被后人整饬过的。
七、“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与“故曰产道穷焉”
帛书《要》云:
《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一九行下]《益》。《授》者,(39) 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40) 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产]焉。(41)
孔子与《损》、《益》二卦的关系,学者们已经指出,又见于《淮南子·人间》、《说苑·敬慎》篇(第63页)[26],但是三者的解释是不同的。对于“产之室”,邓球柏无训释。(第576—579页)[18] 赵建伟云:“‘产之室也’四字当是他处之文误置于此。”(第273页)[9]
按:其实此四字的位置无误。“室”当读为“窒”,与下“穷”字相应。窒,上古音在端纽质部。室,上古音在书纽质部。同属舌音。室、窒二字,有通假之例。(第563页)[7]《论语·阳货》:“恶果敢而窒者。”《释文》:“鲁读窒为室。”《说文》:“窒,塞也。”“窒”与“穷”,其义不尽相同。《尔雅·释天》“月阳”名:“月在甲曰毕,在乙曰橘,在丙曰修,在丁曰圉,在戊曰厉,在己曰则,在庚曰窒,在辛曰塞,在壬曰终,在癸曰极。”邢昺《疏》:“此辨以日配月之名也。……七月得庚,则日窒相。……十月得癸,则日极阳。”
下“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产]焉”二句,或曰“曰”下脱“损”字,“产”字属下读;(42)(第273页)[9](第306页)[27](第62页)[26] 或曰“产”乃“损”之讹。(43)(第45页)[28] 二说皆非,未通一岁阴阳消息之道。
八、“矣直方不”、“君□/诗曰”帛书碎片的缀补
帛书《缪和》篇未有一段文字,廖名春的释文为:
《易》曰:“童童往来”,仁不达也;“不克征”,义不达也;“亓行塞”,道不达也;“不明每”,明不达也。“□□□□”,[仁达矣];“□□□□”,义达矣;“自邑告命”,道达矣;“观国之光”,明达矣。(第3054页)[3]
陈松长的释文为:
《易》曰:童童往来,仁不达也;不克征,义不达也;其行塞,道不达也;不明晦,明不达[也]。□□□□□[,六九行上]□□□□□□□□善(?),义达矣;自邑告命,道达矣;观国之光,明达矣。(第375页)[29]
廖释“每”字,从图版来看,当作“晦”字,陈释得之。陈释“善(?)”字,误;从图版来看,乃“习”字。“习”上数字,二氏释文皆空缺,其实有一块黏贴在《昭力》帛片上的残片同行书有“矣直方不”四字,正可以与“习”字连缀。这一段文本,新释文如下:
《易》曰“童童往来”,仁不达也;“不克征”,义不达也;“亓行塞”,道不达也;“不明晦”,明不达[也]。[“见龙在田”],(44)[仁[,七○行上]达]矣;“直方”“不习”,义达矣;“自邑告命”,道达矣;“观国之光”,明达矣。
顺便指出,在《昭力》帛片上还有一块碎片异行书有“君□/诗曰”四字,当缀补在帛书《缪和》第21行22行下的最上端位置。现将此二处文本抄录如下:
子曰:明王、[圣][,二一行上]君□□□□□然,立为刑辟,以散亓羣党。
故[,二二行上]《诗》曰:[“嘒彼]小星,参五在东,萧萧宵正,蚤夜在公,是伞不同。”(45)
九、帛书《昭力》陈、廖释文略议
廖名春和陈松长二氏分别做的帛书《昭力》释文,(第3054-3056页)[3](第375-377页)[29] 差异颇多。如:
(1)第1-2行,廖释:修亓兵甲而备之;陈释:修其兵甲而卫之。
(2)第2行,廖释:不美卑隃以安社稷;陈释:不羞卑隃以安社禝。
(3)第3-4行,廖释:同父子之欲,以固亓观赏。百姓之劝,以禁违教,察人所疾,不作奇心;陈释:同父子之欲,以固其亲,赏百姓之劝,以禁讳(违)教,察人所疾,不作苛心。
(4)第5行,廖释:可不共之又;陈释:可(何)不吉之又(有)。
(5)第7行,廖释:夫豕之牙成而不用者也;陈释:其豕之牙,成而不用者也。
上略举五例,以见之。抄载帛书《昭力》的文本,在揭裱时已断裂成上下两片。其中上一片,许多字迹已经变得漫漶、模糊,给释读带来较大困难。如果使用黑白图版或复印件作释文,那么出现误释的几率就会变得很大。(第311-312页)[30] (46) 依据彩版图片,校核廖、陈两种释文,一般说来后者更符合帛书原文。但是,并非所有与廖氏释文相异之处的陈氏释文,皆是正确的,如上举第(5)例,从图版来看,廖释作“夫”是,陈释作“亓(其)”疑非。
注释:
①廖氏单独署名的释文,见于多处。本文所引廖氏释文,一般以杨世文等选编的《易学集成》所载释文为依据。
②此字,在鄙人所开“出土简帛哲学文献选读”课上,曾与何有祖君讨论过。这个字确实应当释为“齐”。
③甲骨文“齐”字,原没有下二横笔。下二横笔,疑起装饰作用。
④得、德通假之例,多见。《孟子·告子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或疑通“德”。《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王德敌人。”《左传》成公三年:“然则德我乎?”德,报德,感德。
⑤杜预在《春秋经传集解后序》里记为《阴阳说》,而《晋书·束晰传》记为《易繇阴阳卦》。《束晰传》云;“《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杜预《后序》云:“《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别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于远国也。”
⑥张政烺在1979年吉林大学召开的古文字会议上提出了“数字卦”说。他后来写了多篇相关文章,无论在易学界还是在古文字学界都引起了较大轰动。
⑦韩自强认为,加上张政烺提供的天星观楚简八例,共得102例。韩氏并将阜阳汉简《周易》的卦画算入此列。
⑧在长安县西仁村发现的两件“不晚于西周晚期”的陶拍采集物上,有一些陶文符号,被研究者称之为“数字卦”。随后,一些研究人员依此写了文章,相继做了研究。
⑨上下一段文本,从爻形言及爻性,从爻性言及阴阳观念,从阴阳观念谈到天地概念,将《周易》的卦爻系统和整个宇宙密切关联起来。其中,在卦爻系统(以乾坤二卦为代表)与天地之间,阴阳观念起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⑩上二条引文,亦见于帛书《衷》。
(11)《左传》、《国语》无二爻变和四爻变之例。包山楚简的易筮材料,对于“之卦”筮例是一种补充。
(12)据上下文,《衷》篇作者认为《易》与文王有关。通行本《系辞》,有类似说法。
(13)“数书”,大约同于《汉书·艺文志》所说的术数类的书籍。依此,则可知《周易》之作,与术数、卜筮关系密切。李学勤读“书”为“者”字。
(14)“兆”,见也,形也。《老子》:“我独泊兮其未兆。”《国语·吴语》:“天占既兆。”
(15)“偻”,《说文》:“尪也。从人娄声。周公韈偻,或言背篓。”尪,《说文》以为“尣”之古文。尣,《说文》以为“曲胫”之疾。
(16)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楚竹书《周易》,即已有爻题,可参看。
(17)廖氏说:“在帛书《系辞》、《易之义》、《要》写作时,今本《系辞》的内容都已基本形成。因此,以帛书《系辞》为据证明今本《系辞》的许多内容晚出的论点,是不能成立的。”
(18)“事”上一字,留有左、下两残笔,可补作“任”。
(19)“宫”,当是“官”字之讹。
(20)此句,参见《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帛书《衷》:“[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占也,参天两地而义数也。”韩康伯《注》:“幽,深也。赞,明也。“数”,占筮之数(术)。
(21)参见《荀子·不苟》“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仁”下一字,似可补作“守”。“又”,读作“有”。此“义”,与“仁”相对,儒家德目之一。
(22)“乡”,通“向”。向,面向,趋向。
(23)《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可以与此相互参看。
(24)此句,上文云“我观亓德义耳也”。
(25)“采物”,《左传·文公六年》云“分以采物”,杜《注》;“旌旗、衣物各有分制。”孔《疏》:“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與之,故云‘分之’。”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恒先》亦有“采物”一词。
(26)“灋物”,郭店竹简甲组和帛书乙本《老子》作“法物”。“灋”,《说文》以为“法”之古文,“法”为“灋”之重文。法物,指礼法制度。
(27)“上”,疑为“下”字之讹。一说,作“上”不误,高妙之义。
(28)上二句,通行本《系辞》无。“赞”,明也。《汉书·叙传》:“总百氏,赞篇章。”颜师古《注》:“赞,明也。”
(29)“枋”,通行本《系辞》作“柄”。枋,通柄。《仪礼·士冠礼》:“宾受醴于户东,加柶面枋。”《周礼·春官·内史》:“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
(30)“誉”,通行本《系辞》作“裕”。“誉”通“裕”。
(31)“欲”,通行本《系辞》作“辨”。“欲”,需求。
(32)“涣”,通行本《系辞》作“巽”。
(33)“是故占曰”五字,通行本《系辞》无。
(34)“宋”,“困”之讹。
(35)“与礼”,通行本《系辞》作“兴利”。“与”,疑读为“举”。
(36)“涣”,通行本《系辞》作“巽”。
(37)此“子曰”句,通行本《系辞》无。前一段文本,即所谓“三陈九卦”之义。
(38)“德之占”不始于孔子,其实在春秋后期已经开始了。参见《左传》襄公九年、昭公十二年等相关材料。但是将“德”、“义”看作是卦的内在特性,则大概始于孔子。
(39)“授”,系“损”之讹。
(40)“夕”,帛书尚留底部残笔。“长夕”,冬至日。冬至,一阳来复。上“长日”,即夏至日。
(41)“道”下一字,尚残留左上角一笔,与“产”迹合,故推测是“产”字。“长夕”之时,既为产道之穷,亦为产道之生也。故下文方可云:“《损》之始凶,亓冬也吉。”
(42)赵建伟:“‘曰’下当脱‘损’字,‘产’字可能应属下读。《损》卦下《兑》(秋分)上《艮》(立春),时跨秋冬,万物衰减,所以说‘秋以授冬’、‘万物老衰’、‘故曰《损》’。”裘锡圭:“李学勤先生在《帛书〈要〉篇及其学术史意义》一文中引此文时,作‘故曰[《损》]’(《中国史学》第四卷85页,1994年10月版),似以为此处原脱‘损’字。我们也认为帛书‘故曰’后抄脱了‘损’字,‘产’字当属下读,详下文。”
(43)这是池田知久的看法。
(44)此句缺文,疑当补作“见龙在田”,见《乾》卦九二爻辞。《乾·象》:“‘见龙在田’,德施普也。”《文言》:“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又说;“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合于“仁达”之旨。
(45)见《诗·召南·小星》,作:“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参”,通“三”。“三”,指心星。“五”,指星。“萧”,通“肃”。“正”,读作“征”。“蚤”,通“早”。“寔”,是也。
(46)陈松长指出:“谁都知道,照片的清晰度已比原件差距甚远,而复印件的清晰度又比照片隔了一层,以本人的经验,就是洗扩得再清晰的照片,也多有因帛书笔迹较虚而不清楚之处,因此,常常要反复核对原件,才能落实其具体字形,至于那些装裱时误拼嵌、误缀合之处,如果不看原物,只凭那黑白照片是完全无法分清的。也许正因为如此,整理者所持的依据不同,其所作的释文自然差别较大,例如廖名春在《国际易学研究》第一辑上所刊发的《昭力》释文就有三十多处阙文。其实,这些所谓厥文,并不是文字残缺,也不是帛片残损,而是帛书底色较暗,其文字在照片上较为模糊,看不清楚而已,但是,核对原件,其字形大都清晰可辨。”(见氏著《帛书〈易传〉整理的几个问题》,载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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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陈松长. 帛书《易传》整理的几个问题[A]. 陈鼓应. 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C]. 北京:三联书店,2000.
(原载《周易研究》2007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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