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下学期债权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债权法|债的移转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债权法总论》第二版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补充内容
★因法律规定移转的类型
继承
合同当事人地位的概括承受
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内部求偿权
保证人的求偿权
保险人的求偿权
★债权让与【名词解释】
指债权人(让与人、出让人)将可转让的债权转让于受让人的法律行为
★债权让与的特征
债权让与是债权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以可让与债权为标的(客体)→具有可让与性的债权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条件
⑴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⑵不是对债权让与的生效,而是对债务人的生效
【补充】:通知 & 同意
①通知:权利义务影响小、实质利益变化小——债权人 & 债务人
②同意:权利义务影响大、实质利益变化大——债权人 & 债务人
债权让与中债权人(受让人)变换,债的内容和客体不变
★债权让与的限制(禁止让与的债权)
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⑴注重当事人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
🌰委托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
⑵专属特定债权人的债权
🌰人身损害赔偿、抚恤金
⑶不具有独立性的从债权
🌰保证债权、定金债权
⑷债权人变换导致给付内容改变的债权→新债权债务关系
🌰医疗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⑸不作为债权→不作为义务不得单独让与
🌰竞业禁止合同:营业竞争禁止的合同债权,未让与经营者,不得单独让与此债权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票据债权:票据权利人(出票人)转让记载有“不得转让”文字的票据的,对记载者(持票人)不发生票据债权让与效果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让与人对所让与债权的瑕疵不负担保责任的情形
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债权瑕疵的,让与人免除担保责任
受让人让与后新生的债权瑕疵,让与人免除担保责任,受让人自负其责
★债务承担【名词解释】
指第三人经债权人同意,取代债务人地位而负担债务,或者加入债中与债务人共同负担债务的法律行为
★债务承担的特征
债务承担涉及三方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原债务人)、第三人(承担人)
债务承担是承担人承受已有债权的负担行为
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考虑债务人的义务——信用因素、偿还能力
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是承担人成为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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