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静的房间里心急如焚,没有远行,哪里谈得上春天。你坐在房间里,窝在沙发里的每一分钟,都告诉你什么叫错过!想恋爱就去表达,想远行就出发。想安静就拒绝,想引吭就高歌。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会先来。人生起伏跌宕,但求此刻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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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成立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规范并促进我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成立了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各省(区、市)两委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成立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这一举措的出台可谓姗姗来迟,但这是否能给悬而未决的干细胞监管政策一个指向性的答案呢,走药品路线还是技术路线,或者二者复合路线,都不得而知。
通知发出的同时,在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转化的各个行业各个职业,展开了大讨论,各抒己见,有干细胞基础研究的大神,有资深干细胞企业的CEO,有医疗投资的大鳄,也有大型三甲医院的临床科室主任。现罗列一些步步的观点,以期抛砖引玉,个人观点,仓促成文。若有偏颇,敬请见谅。
(1)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脱节。基础研究保证干细胞的质量(安全性),医生保证临床治疗效果(有效性),但目前国内结合的并不好。
二、干细胞规模化临床应用需要解决几个关键技术:
(1)体外获得具有原始组织干细胞并可长期存活(要解决干细胞“质”的问题)
(2)体外分离并通过扩增达到治疗剂量的干细胞(要解决干细胞“量”的问题)
(3)选择合适的病人和最佳移植途径(要解决干细胞“临床应用”的途径问题)
(4)移植的供体干细胞在受体组织具有明显的再生优势(要解决干细胞“体内存活”的问题)
(5)移植的干细胞在受体组织中再现组织的细胞生物学功能(要解决干细胞体内发挥“生物活性”作用的问题)
民间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1) 要完成干细胞药物和干细胞临床技术两条通道,两条完善的药品上市审批或临床技术推广应用通道。
(2) 要完成对干细胞的第三方监控,无论是药品还是技术,可以监控的内容不同,但是都要一定要区别于普通药品。
(3) 要严格对从事干细胞行业的企业或医院进行软硬件方面的资质审核,必须卡这条。不具备资质的、玩票的、浑水摸鱼的一律出局。
(4)可以允许个别省市个别医院先行先试,建立特殊医疗专科,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有问题再修正,但前提是一定要保证患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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