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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讲《论语》:《为政》第二十四章

第二篇《为政》第二十四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chǎn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今天又来到了《为政》篇的终章,比起《学而》篇,我的心情更加平静了。感谢一直支持我的朋友,也感谢我自己以一种自我满足的形式坚持走到了这一章。最近我的身体状态很差,头晕乏力,颈椎痛,还有点拉肚子,坚持写下来全凭精神力在起作用。昨天下去在操场上跑了10圈,晚上身体就有反应,脚开始酸痛。回家去拜见母亲,母亲说我说瘦了,要我不要这么操劳,加上开学在即,我想可能这一章是我写《论语》的一个小小句点,我希望它不是一个大大的句点。(ps:又是十万字,我的能力似乎只能写十万字)

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这一章同样也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不该做的事情不要去做。古代祭祀,什么人祭祀什么对象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天子可以祭祀“上帝”,诸侯最高只能祭祀“地神”,士大夫最高只能祭祀“宗祖”。对于“宗祖”,天子可以祭七世,诸侯只可祭五世,大夫只可祭三世,而一般士族只能祭二世。不同的祭祀采用的礼制不一样,这样就把人的贵贱等级区别开来了。凡祭祀,必有主祭的人,主祭人是固定的,而且祭祀时间、地点都是固定的。这样,祭祀活动就被限制的很固定了。凡祭鬼,按礼法必定是主祭者祭祀自己的“宗祖”。有没有祭祀别人“宗祖”的现象呢?有,那就是陪同祭祀的人,因为宗族关系、姻缘关系、同乡关系等等,在一些大的祭祀活动中,陪同祭祀是很常见的。陪同祭祀也是有一定规矩的,在礼法规定之内的,也可以称之为“祭其鬼”,如果不在礼法规定之内,而跑去参与陪祭,那就是“非其鬼而祭之”。孔子看上去讲的是礼,实际讲的是为政。在清明节期间讲这一章还是很应景的,我们清明节上山去祭祀我们的祖先,山上有很多坟墓,我们一般只祭祀我们自己的祖先,那如果你去祭祀别人的祖先,这就叫“非其鬼而祭之”。作为普通人来讲,这样的行为是不可理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后人,你去祭祀别人的祖先,是无礼的行为,而且你想得到的是什么?是别人的庇佑,而这个别人并不是你的鬼(神)。从这个角度我们就可以看出为政的影子。《左传》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一个国家最大的大事,这是不是为政?作为执政者不信奉自己的神,而去拜祭别人家的神,这是什么?路线不正。

作为领导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的路线。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做了违背原则的事情,自己要有是非观,知道自己要坚守的是什么,而不是失去原则与之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说我是甲学校的老师,在朋友和别人面前,我要说甲学校正面的事情。如果我反过来说乙学校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比甲学校强,这样不仅不符合我的立场,还降低了我的职业操守。这次闹得比较大的许可馨事件,就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她首先是一个中国人,接受的是中国的传统教育,即使是身在国外,是以一个留学生的身份,但是攻击祖国的防疫事业,就违背了自己的立场。作为一个中国人,首先就是要爱国。当然爱国有多种形式,从爱出发的批评也是爱国,但是从许可馨事件看不出或者很少看出她对祖国的爱,这才是网友们一直攻击他的原因。

如果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告诉我们不该做的事情不要做的话,那么“见义不为,无勇也”,就是告诉我们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这里孔子提出了两个概念,一个是“义”一个是“勇”。“义”在后世用得很泛滥,其实它的基本意思就是“宜”,所宜为。简单来讲,该做的事情。那什么是该做的事情,就是符合“仁”和“礼”的的要求的事情。“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作为领导者都有政治智慧,都知道要如何去做,因为如果你不知道,这个世界和几千年的官僚体系会告诉你如何去做。面对这样的处境,如何选择就是个问题。一般人都会选择“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这个很容易,也是明智的选择,但每个人都做这样的选择的时候,那么就没有一丝光能照进黑暗的铁塔。孔子在出游的时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道家的人物,这些人都劝他回头,不要做无谓的努力。可以说这些人都是聪明人,能够和光同尘,独善其身。但是只有孔子成了圣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为这个黑暗的世道带来了人性的光芒。

明朝中期,国库空虚,军事颓废。张居正为了国家改革利弊,推行新政。经过这次改革,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疯狂报复当年专权的张居正,借有人攻击张居正为官时专横跋扈,以权谋私之际,下令追夺张居正“上柱国”、“太师”荣衔,又下令追夺他“文忠公”的谥号,并罢免了一批当年与张居正关系密切的朝臣。张居正的儿子也被贬为庶人。之后,他派人南下抄张居正家,害得张家子孙十几人被关在屋子里活活饿死。张居正的长子、礼部主事张敬修抓来严加拷问。张居正的一个儿子被逼自尽,另一个儿子两次自杀未遂,惨状令朝野惊悸。万历十二年八月,万历皇帝下诏书宣布张居正的所谓罪状,并把其弟、子、孙统统发配边地。张居正改革功在千秋,罪在自己一人,这是做他该做的事情,拥有整个帝国的权利,又能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时候,张居正死而无悔。当时的很多官员清流,反对张居正专权,在“夺情”事件中,他的弟子吴中行、赵用贤、于慎行等人反对皇帝的“夺情”,说张居正贪恋权位。在古代弟子和座师是属于同一派系的人,从来没有发生过弟子弹劾座师的事件,这在当时是很大的事件。读书人在师道和道统之间选择了价值最大的道统,获得了虚名。张居正成为了“权相”、“孤臣”。历史是个公平的裁判员,清流的个人声名记得的人不多,但改革者的名字却留了下来。经常听到这句话“世上再无张居正”,但有同样的机会,你会做这个选择吗?我觉得很难,大多是“见义不为”而已。

把孔子的这两层意思合在一起,就是《为政》篇的终极意思。第一章孔子告诉我们要“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而众星拱之”。最后一章就是对第一章的回答,要做到各安其位,必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做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做的事情,这样才是真正的“为政以德”,才能做到各安其位。

至于在做人方面,这一章的意义更大了,我们做事要把握好分寸,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该做的事情要勇于担当。人这一辈子该做的事情很多,但是真正敢于去做的事情却很少,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着勇敢一点,让自己的人生不要白白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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