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同样在2021年12月7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英国《征求意见》)。英国发布的《征求意见》是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的《英国创新战略:创造未来以引领未来》的组成部分。这一战略重点关注英国应如何利用科研和创新体系以支持创新,并力争在2035年使英国成为全球创新中心,[5]以建立符合英国产业发展利益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至关重要。此外,英国已经脱离欧盟,这使得英国能够更为独立、灵活地处理标准必要专利相关问题。英国《征求意见》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透明度、许可及诉讼等予以明确。(1)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透明度。《征求意见》认为,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的透明度对标准的制定和定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指出部分专利权人将大量非必要专利作为标准必要专利披露,增加了被许可人的程序负担。同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协议内容的非公开性不利于被许可人判断许可条件是否符合FRAND要求。(2)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征求意见》认为,专利劫持(hold-up)[6]使专利权人利用优势地位获得更高的许可使用费,这将会使消费者承担更高的价格成本,还会带来被许可人采取反向专利劫持(hold-out)[7]的问题。《征求意见》指出,专利许可费基数的确定是应以最小可售单元还是最终产品为基础进行确定也是应当予以考量的问题;专利池可以在降低许可交易成本、提高效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征求意见》认为,政府方面认可法院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解决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同时指出,仅依靠法院解决此类纠纷可能存在效率底下和成本高昂等问题,在诉诸司法程序前,更广泛地利用仲裁或者调解解决纠纷有利于减少成本,降低创新壁垒。综合《征求意见》内容可以看出,该文件的目的在于征求国内外行业内及其他方面的意见,所获得的信息将为其政府决定下一步可能需要采取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以帮助英国政府评估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是否需要政府干预。最终目标是为英国制定“最佳知识产权框架”,提升英国的创新能力,服务其创新战略和多元化战略目标。[8]2022年8月5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反馈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报告》),该《反馈报告》根据其收到的有效56份各方书面反馈意见综合整理而成。该《反馈报告》将于2023年提交给英国各部部长,最终形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的“英式范本”,并指导英国下一步标准必要专利政策走向,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从《反馈报告》中可看出,对标准必要专利透明度争议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准必要专利过度声明(Over-Declaration)问题严重,SEP生态中一定程度的非透明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开放标准化系统固有的。如ETSI知识产权政策中要求披露所有潜在标准必要专利,专利权人为减少受到不利指责,只能采取对大量专利进行披露,造成了许可谈判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是否需要由第三方进行必要性审查[9]各方分歧较大,标准专利组合的价值是对整个专利包多方面考量因素的总体体现,其中含有多少真正的必要专利是重要的评价指标。部分参与者认为没有必要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由谈判双方自行进行审查更为适当;另一部分反对者认为基于现实的需要,可以由法院、专利池、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必要性审查。三是,定价透明度问题,部分参与者认为保密协议限制了既往许可条款的可获得性,增加许可谈判难度。[10]另外,对提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式和效率也是参与者关注的重点,部分参与者提出,华为诉中兴案(Huawei v. ZTE)中已明确许可谈判步骤,[11]专利权人针对特定层级许可能有效提高许可效率,建议英国针对性修改法律法规,如限制禁令的使用,提供许可谈判指导等。《反馈报告》总体认为,英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优选地之一,特别是在全球费率[12]方面,部分参与者认为英国专利制度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法整体运作良好。当然也有参与者认为英国司法机构判决的费率较高,增加企业负担。在禁令方面,一部分意见提交者认为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应该颁发禁令,另一部分实施者认为现行制度激励了专利劫持,建议不颁发禁令,或者是在极少数特定情况下颁发禁令。总之,平衡的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环境对创新和消费者皆有益处,认为英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的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从最新英国司法判决也可看出,英国法院在SEP案件审理中激进做法和更倾向于专利权人的一贯立场。[13]2022年10月27日苹果公司在伦敦上诉法院又一案件中败诉,该纠纷涉及苹果与Optis关于phone和ipad设备中使用的4G相关标准必要专利。苹果的上诉争议在于,希望上诉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裁决,其中包括苹果需要预先接受由法院裁定的全球许可条款,并在法院裁决前签署一份保证。上诉法院裁定,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的Optis Cellular技术公司可以在法院就公平使用条款做出裁决之前,阻止苹果公司侵犯其专利。理查德·阿诺德大法官表示,为了避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遭受使用这些专利的禁令,苹果只需要同意在法院认为公平合理的条件下,获得涉案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当然,从本案理查德·阿诺德法官大法官的判决中也可以看出其试图从双方中立平衡的观点来解决SEP和FRAND问题的意图,其在判决中强烈批评目前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确定处于失调状态,存在混乱局面。与英国征求意见反映出的现实问题和力争在总体上为其创新服务的战略目标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1】针对相关官方文件重点讨论与本文主题有关的问题。【2】In withdrawing the 2019 Policy Statement, the agencies do not reinstate the January 8, 2013, Policy Statement on Remedies for 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 Subject to Voluntary F/RAND Commitments issued by the DOJ and the USPTO. 在撤回2019年政策声明时,各机构没有恢复2013年1月8日关于受司法部和美国专利商标局自愿F/RAND承诺约束的标准基本专利补救措施的政策声明。【3】奥巴马政府在2013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Sep政策的声明》,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在2019年12月19日撤回了奥巴马政府发布的《2013年Sep政策声明》,然后发布了《2019年Sep政策声明》。【4】见eBay案, 547 US at 391–93,“根据既定的公平原则,寻求永久禁令的原告必须通过四要素测试,然后法院才能授予此类救济。原告必须证明:(1)遭受了无法弥补的伤害;(2) 法律上可用的补救措施, 例如金钱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这种伤害;(3)考虑到原告和被告之间困难的平衡,衡平法上的补救措施 是必要的;(4)公共利益不会因永久禁令而受到损害。”2006年此案之后,专利权人在法院要获得禁令救济的机会已非常之难。【5】英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创新指数2021和美国商会全球创新政策中心(GIPC)国际知识产权指数2021中排名第四。见WIPO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 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wipo_pub_gii_2021.pdf; 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re (GIPC) International IP Index 2021-https://www.theglobalipcenter.com/report/ipindex2021/【6】“专利劫持”是指专利持有人在标准制定之前的定价动机与标准制定之后的定价动机之间的差异。【7】“反向劫持”指的是SEP实施者拒绝向SEP所有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直到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实践中,很少明目张胆地全盘拒绝,而是使用各种拖延战术。 【8】2022年10月12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2022创新与增长报告,全面阐述了英国知识产权局在支持英国创新生态系统、促进英国经济增长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其中提及创造世界领先的知识产权环境,为创造者和创新者提供政策工具;创新是英国政府增长计划的核心,知识产权投资为英国经济的创新和生产力做出了重大贡献等。见Innovation and growth report 2021-22,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promoting-innovation-and-growth-the-ipo-at-work-2021-22/innovation-and-growth-report-2021-22#foreword,访问日期2022年10月16日。【9】专利的有效性、范围和是否是标准必要在当事双方产生纠纷之前各方并不清楚,所以有参与者建议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我声明的专利组合中的专利有效性、特别是必要率(essentiality rate)即实际必要的SEP在所有SEP声明中的占比进行分析评估。虽然这样的措施本身肯定会提高SEP环境的透明度,但它们必然造成当事人成本增加而转嫁给消费者,也可能会导致一些许可效率低下。现实中,在客观上是否存在合适的、高效的、可被各方广泛接受的、关于专利稳定性和必要性的第三方检查方法、途径和机构是存疑的。 【10】参见秦乐:《引发广泛争议,英国公布标准必要专利征求意见》,载2022年10月18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知产与创新中心”公众号。【11】2014年11月20日华为诉中兴(Huawei v. ZTE)案(C-170/13)在欧盟范围内确立了对作出FRAND承诺的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在寻求禁令救济时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司法认定的规则,明确了专利权人和实施人在许可协商过程中的具体义务,被大量后续案例沿用,具有里程碑意义。具体而言,权利人要先提出报价并说明其合理性、不能突击提出禁令救济,实施者不能拖延地回应权利人的报价、应承诺由第三方裁决分歧。步骤为:第一步由权利人启动,告知实施者其何种行为侵害了哪些专利;第二步是实施者表达其有意愿按FRAND条款达成许可;第三步是SEP权利人提供特定的、书面的、包含许可费及计算方式的报价;第四步是实施者勤勉回应该报价,赞成或提出论证程度相当的反报价;第五步是若双方经前述步骤后仍未能达成许可,实施者应提供适当担保,并表示愿意接受由第三方裁判许可纠纷。该规则或框架虽不是SEP许可谈判所必须的步骤,但该规则对于当事双方的具体谈判行为、过程和节奏,仍具有指导意义。【12】UKSC 2018/0214,英国最高法院Unwired Planet v华为案。【13】2020年8月26日,英国最高法院在Unwired Planet诉华为案和Conversant诉华为、中兴案宣布维持原判,两起SEP侵权诉讼案均以华为、中兴两家中国公司败诉告终。这是一份被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英国最高法院认为,根据ETSI的知识产权政策,该标准组织的参与者达成了合同关系,这赋予英国法院管辖权以裁定此案涉案专利的全球许可费率。【14】 https://ec.europa.eu/growth/industry/policy/intellectual- property/patents/standards_en【15】www.ec.europa.eu/docsroom/documents/20506/attachments/1/translations/en/renditions/ native,访问日期2022年3月12日。【16】2022年7月除德国法院在诺基亚与OPPO之间SEP案件中已颁发禁令外,此后在荷兰海牙地区法院在双方SEP争议中亦下达禁令。【17】参见仲春:《欧盟SEP新框架意见征集结束,多方提交意见反馈》,载2022年5月18日“知产财经”公众号。 【18】日本总务省. Beyond 5G推进战略(概要),2020.【19】2022年7月7日,德国曼海姆法院在诺基亚与OPPO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中,针对诺基亚EP2981103专利(4G/5G标准必要专利)的判决中同意颁发禁令判决;2022年8月5日,德国慕尼黑法院针对诺基亚的2件标准必要专利(EP2080193和EP3557917)的判决中同意颁发禁令,诺基亚在德国法院已取得4项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