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决定测量系统的选择是否适当,并通过重复性与再现性的分析,量化测量系统和产品的变异量。
2.范围:
测量系统分析实施。
3.术语:
无。
4.职责:
4.1数据测量:量具使用者;
4.2数据分析:量具管理者。
5.流程图:
无。
6.内容:
6.1执行准备:
6.1.1决定进行分析的产品及量具;
6.1.2决定参与分析之测量人数,至少两人测量、一人数据记录;
6.1.3决定测量次数,至少两次。
6.2数据收集方法:
6.2.1 由数据记人员将抽取的零件5~10件予以编号(编号不可让测量者得知);
6.2.2将该量具的使用者分为作业者1,作业者2...;
6.2.3由作业者1,作业者2...轮流测量直到测量完毕;
6.2.4测量数据由非测量者记录于“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2.5各测量者的测量数据应避免给其它测量者得知(避免造成影响测量结果)。
6.3数据分析:
6.3.1将各测量数据算出平均值与极差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2将各测量数据之极差加以平均而得极差平均值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3将各平均值加总后除以测量件数而算出所有平均值的平均值并填入“QR7-19-01-01量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4将各测量者同一测量编号测量物之平均值加以则得零件平均值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5将零件平均值之极差算出而得Rp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6将极差平均值之平均值算出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7将各平均值的平均值之极差算出而得Xdiff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8将极差平均值之平均值乘以系数D4而得到管制上限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3.9将极差平均值之平均值乘以系数D3而得到管制上限并填入“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内。
6.4计算分析:
6.4.1将零件件号及件名,特性,规格,量具名称,量具编号,量具型式,日期,执行人与由数据表得之R,Xdiff,Rp填入“QR7-19-01-02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报告”内;
6.4.2将EV、AV、R&R、PV、TV、%EV、%AV、%R%R、%PV依“QR7-19-01-02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报告”的公式分别求出并填入“QR7-19-01-02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报告”内。
6.5判断方法:
6.5.1重复性>再现性
6.5.1.1量仪需加以保养;
6.5.1.2产品之变异出现异常;
6.6.1.3量仪之夹紧或定位不一致。
6.5.2重复性<再现性< span="">
6.5.2.1量仪之校正未落实;
6.5.2.2作业者对量仪使用不熟;
6.5.2.3可能需要辅助仪器协助作业者使用量具。
6.6允收水准:
6.6.1数值<10%时,表示该量仪系统可接受;< span="">
6.6.2 10%<数值<30%时,表示该量仪系统可接受或不可接受,决定于该量仪系统之重要性,修理所需之费用等因素;< span="">
6.6.3数值>30%时,表示该量仪系统不可接受必须加以改进。
6.7判定结果记录于“QR7-19-01-02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报告”判定栏内。
6.8对于计数型的测量系统(检具目测、止通规、投影仪目测等),采取小样法分析,以验证该测量系统是否可接受,并填写“QR7-19-01-03测量系统分析报告(小样法) ”中。
6.9偏倚分析;
6.9.1独立取样法:
6.9.1.1选取一个样品,并建立可追溯标准之真值或参考值,若无样本则可从生产线中取一个落在中心值域的零件,当成标准值,且应针对预期测试的高中低端各取得样本或标准件,并对每个样本或标准件测量10次,计算其平均值,将其当成“参考值”。
6.9.1.2由一位作业者以常规方式对每个样本或标准件测量10次,并计算出平均值,此值为“观测平均值”。
6.9.1.3计算偏倚:偏倚=观测平均值-参考值
制程变异=6δ
%偏倚=偏倚/制程变异
6.9.2 图表法:用以评估稳定性的X-R CHART或X-△δCHART也可以用来评估偏差。
6.9.2.1选取一个样品,并建立可追溯标准之真值中参考值,若无样本则可从生产线中取一个落在中心值域的零件,当成标准值,且应针对预期测试的高中低端各取得样本或标准件,并每个样本或标准件测量10次,计算其平均值,将其当成“参考值”。
6.9.2.2由管制图中计算出X。
6.9.2.3计算偏倚:
偏倚=X-参考值
制程变异=6δ
%偏倚=偏倚/制程变异
6.9.3判定:针对偏差之部分,判定之原则为:(一)重要特性部分其偏差%须<=10%;(二)一般特性其偏差%须<30%;(三)其偏差%大于30%者,此项仪器不适合使用。< span="">
6.10线性分析:
6.10.1独立取样法:
6.10.1.1针对产品所须使用之范围,利用标准件或产品样本(一般区分为五个等分,其范围须包括产品之规格公差之范围)来做仪器之线性分析,如果是采用标准件须有其正确值,如果是使用产品样本时,则这些的产品样本须先经精密测量十次以上,再予以平均,以此当作是“真值”或“参考值”。
6.10.1.2由一位作业者以常规方式对每个样本或标准件测量10次,并计算出平均值,此值为“观测平均值”。
6.10.1.3计算误差:
误差=观测平均值-参考值
制程变异=6δ
6.10.1.4绘图:
X轴=参考值
Y轴=误差
其方程式为:y=a+bx
再分别计算其截距、斜率、拟合度、线性、线性%
∑y
∑xy-(∑x )
n
截距=a=
(∑x)2
∑x2-
n
y x
斜率=b=∑ -a*(∑ )
n n
∑y
[∑xy-∑x ]2
n
拟合度=R2=
(∑x)2 (∑y)2
[∑x2-{ }]*[∑y2-{ }]
n n
线性=斜率*过程变差
%线性=100%{线性/过程变差}
7.附件:
7.1 QR7-19-01-01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
7.2 QR7-19-01-02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报告;
7.3 QR7-19-01-03测量系统分析报告(小样法)。
8.相关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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