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党政纪条规解读》公车私用典型案例

《党政纪条规解读》

公车私用典型案例

案例:2015年7月23日晚,应原单位同事邀请,海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祁亚辉驾驶公车到滨江路某小区与朋友聚餐。7月24日下午,祁亚辉驾驶公车到海甸岛某别墅,与朋友一起吃饭喝茶。7月25日上午,祁亚辉驾驶公车到某大学参加其学生毕业20周年聚会活动。祁亚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公车私用,社会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5年9月11日,省纪委报经省委批准,给予祁亚辉党内警告处分。

解析: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六项禁令》,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依照“挥霍浪费行为”给予党纪处理。

《六项禁令》第四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必须给公车戴上“笼头”

□唐吉轩

众所周知,公车私用的歪风由来已久,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诸如用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开公车旅游、探亲、赴宴、访友等公车私用的现象比比皆是,老百姓对此见惯不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之后,种种公车私用的现象明显减少,“车轮上的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但至今还未绝迹,而且较以前更隐蔽,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盘点近年来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公车私用出现的频率可不少。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7月9日通报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例,其中就有公车私用。

可见,在全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的严峻态势面前,仍有一些人执迷不悟,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公车私用造成公共资源浪费不说,还有损党和政府形象,决不能听之任之,因此,既要狠刹这一歪风,更要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计生卫生局局长朱某,因多次驾驶单位车辆外出就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化州市地税局干部李某下班后擅自开单位公车回家停放,导致车辆被盗,从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被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因公车私用引发不良社会后果并被严厉问责的例子还有不少,无需一一赘述。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平时能严格遵章守纪,逢年过节却容易在思想上出现懈怠,误以为执法执纪者放了假,以致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比如,2015年端午节,江西省上饶市国资委干部晏某违反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的规定,私自将公车开回家,当晚驾车载家人前往酒店参加聚会。他深知此举违规,为掩人耳目,不敢将车停在酒店门口,就特意藏在了居民区,结果还是露了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在单位相关领导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简直将公车变成了私家车甚至专车。他们之所以对公车情有独钟,是因为包括加油费、修车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能堂而皇之由公家买单,哪怕费用再高,都不用自己掏一分钱,根本不心疼。

公车私用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屡见不鲜,总有一些人顶风违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公车私用没有把公家的财物揣进个人腰包,充其量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或开或坐公家的车,问题应该不算大,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毕竟公车不是“免费的蛋糕”,即便享有工作以及职务之便的人,也必须心存敬畏,决不能把公车看成可以随心所欲使用和支配的私有财产。

有权不能任性,公车不能私用,这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恪守的底线。其实也不乏这方面的榜样。

李讷上中学时,学校离家很远,毛泽东却从不让工作人员用公车接送,而是让她和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一样自己骑自行车或坐公共汽车。郑培民有一次从长沙到湘潭开会,儿子想顺道搭车回湘潭大学,他发现后毫不客气将儿子轰下车。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像他们这样公私分明,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不论何时何地,公权绝对不能私用,公车概莫能外,决不能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制度的铁笼越扎越紧,查禁和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尤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为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

所以,不管是谁,必须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弦,应趁早打消公车私用的念头,千万不能顶风违纪当反面典型。为最大限度减少并逐渐消除公车私用现象,必须给公车戴上“笼头”。公车私用的蠢事千万别干。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党政纪条规解读》违规公款报销典型案例 _评论_唐山环渤海新闻网
【实务】如何破解同错不同责问题:这是一把钥匙 |145
《党政纪条规解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例_评论_唐山环渤海新闻网
刚刚! 省纪委通报12起典型案例,处分23人,涉及监利.....
上级单位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基层常见违纪问题案例选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