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在市场的拓展中,面对着普通的百姓尤其是信奉人际关系那样一类的群体时,经常性的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就算官司打赢了,打输的(一方),他就是没有钱,(结果)还不是一样?起诉了,(我即使)还得搭上起诉费和律师费。面对着这样的问题时,律师的能力遭受着质疑,或者说律师整体行业在三四线城市人的心目中,谈不上红光伟岸。
往往面对这样的质疑,甚至是嘲笑时,我总是很耐心地、老老实实地这样给当事人或者社会人解释,也许你们并不完全了解律师这样一个行业,如果有人借你钱了,明明有钱就是不还,你该怎么办?只有在我们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司法的途径,当你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一方面证明了你是对的,另一方面起到督促对方的还钱法律文书,这是一个机会,如果你不能够胜诉,那么、你想让对方还钱的机会就没有。人民法院有自身的途径可以让侵权人尽可能地还钱,这本身就是一种正义和公平的体现,法律让正义和公平得到实现。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就是,有些人,你根本不相信法律,干嘛还要对法律充满期望呢?只有信任,才能成就。都是21世纪的民主新时代了,思想还停留在皇权专制下的“家天下”走门子的旧关系时代里,能有出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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