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都统署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大街57号。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 是张家口市区内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官衙建筑,也是清代在全国设置的三处都统署中的唯一幸存者。自建成以来该建筑群先后作为察哈尔都统署、察哈尔特别行政区都统署、国民政府察哈尔省政府、伪察南自治政府、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王府)、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新中国察哈尔省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驻地。从察哈尔都统署肇建的1762年到察哈尔省建制撤销的1952年,190年间共有116任都统、署理都统和省主席、自治区主席入主这里。2006年察哈尔都统署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察哈尔都统署为清代一品衙署规制,原建筑布局为中、东、西三路,总面积达万余平方米。现存中路建筑基本完整,南北长162.25米,东西宽44.96米,占地面积约7300平方米, 其中建筑面积2055平方米。前后四进院落,中轴线上依次为大门、仪门、正堂、二堂、后寝正房;左右配以耳房、厢房。整体布局中轴贯通,左右对称,前朝后寝, 主次分明, 规制严谨, 庄重恢弘。
匾额
察哈尔得名于蒙古察哈尔万户。察哈尔万户是成吉思汗第十五世孙达延汗(1464-1543年)在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统一蒙古各部后设置的,由于大汗驻帐于察哈尔万户,该部被奉为宗主部,以中央万户著称。察哈尔万户一支血脉则被尊为蒙古黄金家族,享有世袭大汗汗位的特权。明崇祯五年(1632年)即后金天聪六年,皇太极讨伐蒙古,时任大汗的林丹汗远遁青海。1634年林丹汗因天花死于青海大草滩。其子额哲于翌年投降后金,蒙古帝国灭亡。
府门前石狮
大门两侧的护卫值房/
客厅(来访客人等待都统接见的地方)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为统辖管理察哈尔八旗四牧群,始设察哈尔都统。都统兼辖张家口驻防官兵,管理与蒙古地区和俄罗斯贸易相关的事务,为从一品封疆大吏。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肇建察哈尔都统署。都统署现存的建筑样式经过了多次改造,并非初建时原貌,但总体布局基本未变。
大门内为仪门
仪门
仪门厢房
仪门是都统署衙的礼仪之门。平时只有新都统到任、迎接圣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以及迎接重要客人时才开启 。平时出入衙署要走两侧的甬道,文官走东侧、武官走西侧。仪门后是都统办公的区域。
正堂院落
正堂
正堂及耳房
正堂面阔五间,进深三间,灰瓦悬山顶,前后出廊。正堂又称“大堂”,是都统处理政务的地方,民国时期称为“议事厅”,是举行节日庆典、迎接圣旨,举办重要政务活动的场所。也是新都统到任行“望阙叩恩”之礼的地方,是都统地位和权威的象征,在都统衙署的建筑中最为重要。正堂左右建有耳房,东耳房为官房,西耳房为回事处。
官房
官房是直接行使都统指令的机构 。这里没有专职的官吏负责,由察哈尔笔帖式或其他官员兼职,完全处于都统的直接管辖之下。回事处建筑形制与官房相同,回事处又称“文秘处”,是都统衙署笔帖式整理日常往来文件、建档造册的机构,属于辅佐都统日常工作的重要部门。正堂后是二堂院落。
二堂院落
二堂
二堂东耳房为折房,西耳房为印房。折房名称源于清代的奏折,是负责起草奏折、公文的机构,属于辅佐都统日常工作的重要部门。印房是掌管都统衙署印鉴的部门,职能类似于办公厅,印房由协领主事,职能为执掌都统印信以及协办礼仪、人事事务。
左司
二堂院落北端为左司、右司,南端为游牧处、俸饷房。都统署左司下辖派差房、户口房、档案库等分支机构,是负责管理察哈尔八旗四牧群旗民户口、婚姻、治安、派差、稽查盗匪、档案管理等事务的部门;右司下辖米局、督催所、马册房等分支机构,是负责管理察哈尔八旗四牧群旗民粮秣、催徵、马政、钱粮、田亩等事务的机构;游牧处是负责管理游牧察哈尔八旗四牧群及各牧场的机构;俸饷房后称“筹饷局”是负责管理察哈尔八旗四牧群筹集军饷的机构。这四座建筑形制相同,为灰瓦硬山顶,南北向房前出廊与大堂、二堂相接,形成贯通合围整个院落的连廊。
内宅
察哈尔都统署历史沿革
1762年至1912年9月,清察哈尔都统衙署。
1912年9月,北洋政府察哈尔都统公署。
1914年6月,察哈尔特别行政区都统公署。
1928年10月,察哈尔省政府。
1937年9月,伪"察南自治政府"。
1939年9月,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德王府邸。
1945年9月,中共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1945年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46年10月,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
1948年12月,察哈尔省政府。
1949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195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迁往呼和浩特市。同年12月,察哈尔省建置撤销。
1953年后,为张家口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
1993年,察哈尔都统署被确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4月,察哈尔都统署修缮获得国家文物局立项。
2012年-2014年,察哈尔都统署整体修缮。
察哈尔都统主要职责
1、依据满洲、蒙古两份条例,管理满蒙军政事务;
2、负责阿尔泰军台、 张家口军台署相关事务;
3、管理张家口理事同知 ,遇满蒙、民人交涉事件, 由左司官员会同审办。大计年分,都统会同总督办理;
4、节制宣化、大同总兵,处理军政大事;
5、 负责监督户部税务署榷税事务;
6、负责向朝廷奏报察哈尔有关情况;
7、训练察哈尔八旗兵丁,各旗总管负责平日操练,各翼副都统每半年巡视一遍,都统每年到左右两翼八旗四牧群巡视一遍;
8、负责推荐八旗总管及以下官员的引荐补放;
9、负责对承袭爵位人员的拣选推荐和引见;
10、负责造册向兵部报送补录兵丁情况;
11、负责安置、监督、考评被朝廷贬谪官员赴军台服役;
12、查对造册,行部支领八旗四牧俸饷;
13、率领选派出的八旗兵丁随皇帝行围;
14、管理牧群,控制倒毙和滋生数量,向朝廷提供马、牛、羊、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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