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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月鳝


1、
进士出身的苏哲,近日刚到蓟州宝山县履任知县一职。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立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做一个清正廉明的父母官。
 
苏哲到任后,遍阅公文,将前任遗留的什么母告子不孝、弟告兄欺凌、民告邻偷盗等“疑难杂症”逐一解决。只是在最后一个久审不决的案例时陷入困境,苏哲调来案卷,详细查阅。此案为乡邻诉妇人刘氏伙同奸夫毒杀亲夫,案卷写到:
 
宝山县城屠户吕明,一日卖肉而归,妻子刘氏名刘嬛做好晚饭,吕明酒足饭饱后,半夜突然腹痛不止,倒地惨呼,待惶急的妻子将村里的大夫喊来时,吕明已停止呼吸。因这吕屠平日对待妻子刻薄寡恩,酒后时常打骂妻子。乡邻皆认为是吕妻刘嬛毒死了丈夫,更有近邻言之凿凿说刘嬛与同村书生王舸有染,更兼在王舸家中搜出一张便签,上书“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王舸供述为刘嬛所书。由此为刘嬛毒死亲夫更添一记实锤,舆论哗然,村中里正只好把刘嬛和王舸押解到县衙。仵作验尸后,发现吕屠五脏皆已乌黑,症状确为中毒而死!无奈前任知县多次升堂,百般拷打和审问,刘嬛和王舸却坚决不认罪,也否认有奸情。一年多来这个官司迟迟不能结案。
 
苏哲阅卷后心中有惑,久久沉思:第一,此案仅凭猜测,却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第一:说刘嬛与王舸毒死吕屠,是用的何种毒药,在何处购买?可有人证?案卷记录疑为砒霜中毒,但吕明却并无普通砒霜中毒七窍流血的症状。第二:说王舸与刘嬛有染,时间、地点、人证却均无,王舸家中搜出的便签:“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虽然言辞间有暧昧缱绻之意,但略通诗书的人都能懂得,这明明是推却之语。第三:吕屠晚饭后不久中毒死去,若是刘嬛所为,未免太过直接,若非刘嬛太过愚蠢,便是另有真凶.......
 
苏哲决定第二天提审犯人刘嬛,想到刘嬛和王舸不知经历了多少酷刑都没认罪,决定换个思路,带同师爷在牢房里辟出一室,单独提审。
 
2、
待牢头将刘嬛提到静室,苏哲不禁暗暗吃了一惊,眼前的年轻女子步履蹒跚,蓬头垢面,衣衫破碎褴褛、血迹斑斑,显见是饱受折磨。
 
那女子来至苏哲面前,双膝跪倒:“民妇刘嬛拜见知县大人,望知县大人明镜高悬,为民妇洗这千古不白之冤!”苏哲道:“你抬起头来!”
 
刘嬛缓缓抬头,眼神中有羞怯,却也有无限伤痛、冤屈和绝望,乱发下一张憔悴的脸,却难掩白皙俏丽。苏哲不由心下暗生恻隐:“观她面相,倒也良善,但人不能貌相,我务须谨慎勘查此案。”
 
苏哲缓缓开口,声音低沉威严:“刘氏,我为官只求恪尽职守,务使不冤屈一个好人,也绝不让一个奸恶之人漏网!你务须据实已告,不得有半字虚言,我自当查明真相,为你做主!”
 
刘嬛连连叩头,眼泪串串滴落尘埃!
 
苏哲道:“我听你谈吐,更兼王舸家里搜出的便签,你似乎颇通诗书,并非普通村妇。为何竟嫁与吕屠为妻?”
 
刘嬛难忍心酸,不禁掩面悲泣:“民妇家父为村中私塾先生,故而民妇识得几个字。民妇幼时生病,家父上山为民妇采药,不料遇上豺狼险些丧命,幸得当时吕明的父亲上山砍柴,舍身相救,我父亲才捡得一条性命,但是吕父却......不幸丧身豺狼之口。见吕家孤儿寡母哀哀痛哭,为报吕父恩德,我父将当时只有十岁的我许配吕明为妻,十六岁时嫁入吕家,奉养寡母,共担家计!不料那吕明样貌倒也英武,却性情暴躁,更兼好酒贪杯,酒后常常打骂与我,寡母在时尚时常劝诫,寡母去世后他更无忌惮!”
 
苏哲不禁心中叹息:“书生之愚啊!仅为自己一时受人之恩,便要不顾女儿幸福去回报!......牛嚼牡丹,可惜啊!”遂问道:“你与那王舸,可有私情?从实道来!”
 
3、
刘嬛神情略有扭捏,叩头道:“大人明鉴,王舸乃我父亲的学生,因此与他相识,但鉴于男女有别,我们并未有过交谈。那时我二人发乎情、止乎礼,并无逾矩之事。王舸当年原本有意托人求娶,怎奈我早与吕明有婚约。父亲坚持不肯,我只能遵从父命嫁与吕明。我原想婚后认命,一心一意侍奉丈夫婆母,不料吕明并不珍惜,每每打骂。王舸知道了,曾私下写信安慰,并说我若想解脱困苦,与吕明和离,他愿鼎力相助!上有父命难违,我怕给王舸带来麻烦,同时也想让他忘了我,另觅良缘。我才写了一张便签,以唐人张籍《节妇吟》辞谢王舸好意。却不料吕明之案发后,恰因为这诗句是连累了王生跟我一道身陷囹圄!请大人明察!”
 
苏哲再问道:“你丈夫吕明身死当日,有何异常,具体情况你可一一和我道来!”
 
刘嬛边凝神细思片刻,边叙述当日情景:“我丈夫平日在县城集市卖肉,他生性好酒,每日收工回来,定要我做几个下酒菜,痛饮一番。而且他喜食鳝鱼,宝山县城的溪流河沟盛产鳝鱼,他隔三差五就要下河抓鱼,那天烧了一锅鳝鱼,另有几个佐酒小菜,并无什么异常。而且那餐饭我也吃了,若说有毒,为何我安然无事?”
 
苏哲“啪”的一拍桌子:“刘氏,你并未全然吐真情!你说未婚时与王生发乎情、止乎礼,也就是说婚后有未止于礼的行为了?”
 
刘嬛猛然一惊,呆愣片刻,眼里闪过万千复杂的情绪,最后都汇聚成温热的泪水滚滚而下,拜倒在尘埃:“大人,并不是民妇有意欺瞒,实在是不想在连累他人。我丈夫吕明去世那晚,王舸确实来过......”
 
“之前王舸几次书信安慰,但我二人并未见面。直到那晚,丈夫回家,酒足饭饱,沉沉睡去,因丈夫酒后鼾声如雷,我素常与他分房而谁。半夜突然有人翻墙而过,来叩我房门,我问是谁,答是“王舸”,我迟疑着把门打开,他进门后先是述说相思之苦,又道我嫁与这莽汉,委屈终生。之后便求欢好,初时我极力抗拒,怎奈他苦苦哀求.......”
 
刘嬛羞惭满面:“都怪我心志不坚,只说自己平生凄苦,从未得夫君温柔呵护。今日只此一回放纵,便应允了他......”
 
“事后王舸离去,谁料他刚走半个时辰,我丈夫便连声呼叫腹痛,倒地惨呼。待我将乡邻及大夫喊来,丈夫已经没有呼吸......我初时也怀疑是王舸为解我困厄,出于义愤毒死吕明。但推敲王舸人品以及一些细节却又觉得不像。后来在公堂上,我不想连累王舸,故而始终未提及王舸半夜来我房中一节......”
 
苏哲闻言,自鼻中冷哼一声:“半夜翻墙、欺暗室者,何谈人品?”
 
刘嬛不敢多言,低头不语。
 
4、
苏哲遂命把刘嬛押入牢房,提审王舸。
 
眼前的书生,一样的衣衫褴褛,步履蹒跚,但跪在那里,却是举止有度,不卑不亢,眉宇间神色坦然不惧,苏哲不禁先有三分好感,继而想到他暗室亏心,却又不齿,沉声问道:“王舸,你我同读圣贤书,当明君子之理。关于刘嬛杀夫一案,我想听听你自己怎么说?希望你句句属实,方有望拨云见日、水落石出!”
 
王舸闻言,凝神注视苏哲片刻,双目潮湿,深深拜下去:“大人容禀,小生确有冤情!小生不仅自己绝不会做那杀人害命之事,也敢担保刘嬛绝不会杀害亲夫。”
 
苏哲以目光鼓励,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王舸道:“我自幼拜在刘先生门下读书,与那刘嬛也算得上同窗之谊。我心中对她虽有仰慕之意,却一直是非礼勿言。我也曾托媒人向先生提亲,却被告知刘嬛早有婚约在身,只能抱憾。若她婚后平安喜乐也就罢了,偏偏她遇人不淑,屡遭摧残,我欲救她出水火,只恨自己无能为力。谁知她如今突遭横祸,深陷囹圄。只是刘嬛为人纯善,绝对不会做出谋害亲夫之举。一年多来,前任知县对我们严刑拷打,但是清者自清,我们怎么能认!请大人明察!”
 
苏哲直视他双目良久,突然厉声喝道:“看你仪表堂堂,却不知是如此虚伪狡诈之辈。你在这里狺狺而谈,那刘嬛却已供认你在吕明丧命当晚,曾前往她房中暗通款曲,你焉能不认!说!是不是你给那吕明投毒,害他性命!”
 
那王舸如遭雷击,神色间无法置信、失望、恚怒之情交相变换,半晌方一字一顿道:“她怎能如此......凭空捏造!学生读圣贤之书,岂是那暗室亏心之辈?更不可能杀人害命!”
 
之后,无论苏哲如何威逼审问,王舸只是大呼冤枉!
 
案件依然陷入僵局。
 
5、
之后的几天,苏哲将案件暂时搁置,每日游走乡间,走访民俗民风!
 
几日后,苏哲再次提审刘嬛,问道:“你与王生之事,是否曾与别人提及?”
 
刘嬛道:“不曾!”
 
苏哲厉声道:“妇人之间,如何能做到守口如瓶?你若还不说实话,便是害了你和王生的性命!”
 
刘嬛惊惧,沉思片刻道:“邻居张三的妻子洪氏乃是我闺中密友。我与王舸前情往事曾说与她听,就在吕明身亡前几日,她还曾调侃我,要与我牵线搭桥,促成我与王生私情,是我坚持不肯,并嘱她保守秘密。案件发生后,我觉得与她全无干系,不想拖累更多无辜,所以并未提及此事!”
 
苏哲冷笑:“指望女人保守秘密,不如相信河水能倒流!带洪氏!”
 
片刻洪氏带到,一个风流娇俏的妇人,观之非安分守己之辈!苏哲刚刚开始询问洪氏可知刘嬛与王舸的私情,可曾给他们牵线搭桥。洪氏就大呼冤枉:“青天大人啊,那刘嬛自己发骚,想男人,关我什么事啊?我说给他们牵线,只是戏谑之语,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啊?”
 
那苏哲惊堂木一拍,吓的洪氏马上住了口,苏哲道:“亏得刘氏还拿你当好友,一心想要保全你,你竟如此情态。我问你,刘嬛与王生之事,你可曾与别人提过!”
 
洪氏低头:“不曾!”苏哲道:“夫妻在床上,何事不言?怎么可能不提这件事?”洪氏道:“我丈夫在外经商,在家的日子很少,故尚未跟他提此事!”
 
苏哲再次一拍惊堂木:“上刑!”立刻就有衙役上前夹洪氏十指,稍一用力,十指连心,那洪氏疼的惨呼不止,双颊流泪,连呼:“我招!”
 
原来洪氏素日有一个相好范生,也是个读书人,吕明案发前几日,二人约会,欢爱已毕,洪氏曾将王舸与刘嬛之事当做笑谈告诉范生。
 
当即堂上提来范生,稍一用刑范生便招认:“那日我听洪氏说了王舸与刘嬛之事,因素日内心也常羡慕刘嬛美色,听闻此事后觉得有可乘之机。遂于数日后,从墙外听得吕明酒后熟睡,便偷偷翻墙而入,冒充王舸之名向刘氏求欢。我素日认得王舸,想来那王舸和刘氏虽然互相倾慕,竟从未多言,而且我身量相貌与那王舸有相似之处,我便模仿王舸声音形态,黑暗之中刘氏竟未能分辨,竟被我得手。第二日听得吕明暴亡,我也着实吓了一跳。但若说投毒杀人,请大人明鉴,我已得手,实实没有必要再去杀人,惹上官司!”
 
苏哲怒喝:“鸡鸣狗盗之徒,枉读圣贤书,何事不为?来人,上刑!”
 
当日却无论如何施刑,范生几次晕厥,却死死咬定,投毒杀人与己无关!
 
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6、
这日晚饭时节,苏哲想到吕明一案一直无进展,黯然不乐。见桌上有一道红烧黄鳝,尝了一口,觉得味道甚似鲜美,不禁心中一动,总觉得与何事有关联。思虑良久,方想到刘氏说吕明生前喜食鳝鱼。不禁心中有一簇幽幽暗暗的小火苗闪了闪,于是命人唤来厨师。
 
那厨师四十多岁,面相憨厚喜乐,闻听大人召唤,满面忐忑之情上前见礼。
 
苏哲道:“你别害怕,我只是有些问题想问你!听说此地盛产黄鳝,此地人也大多喜食黄鳝?”
 
那厨师方松了口气,满面堆笑:“是啊,大人。咱们宝山县产的黄鳝,个大肉肥,肉质鲜美。很多在外地经商做官的人每年都要托人带几篓去尝鲜呢?咱们宝山人也大多喜欢吃鳝鱼,但是若论能把这鳝鱼做的味道鲜香,肥而不腻,滋味绵长、花样翻新,那宝山县除了我也没几个人了.....”
 
苏哲暗笑,挥手制止:“我且问你,我听说这河豚若处理不好,内脏有毒,不知这鳝鱼是否也有此特性?”
 
那胖厨师像是要笑喷:“怎么可能?大人,我活了快五十岁,从来没听说鳝鱼有毒?”抬头见苏哲直视着他,赶紧把笑憋回去,垂首不敢多言。
 
但是片刻,他缓缓抬起头来,小心翼翼的道:“但是传闻有一种望月鳝,是有剧毒的,只是小人听过,平生却从未见过!”
 
苏哲的筷子停在了半空,抑制住声音里的轻微颤动:“望月鳝,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胖厨师道:“现在知道望月鳝的人已经不多了,因为大家都没遇上过。我是少年学艺时曾听师傅说过,有一种望月鳝,极少出现。传言这种鳝鱼爱往被水浸泡过的坟墓当中钻。钻进坟墓后,进而钻进棺材里吃腐败的尸体。而且最喜欢月满之时出来活动,因为这个时候阴气最重。每逢月中十五那一天,他便钻出水面,头朝着月亮的方向仰首观望,良久不去,人称望月鳝。因为这种鳝鱼吃的是腐败的尸体,也有动物的尸体,身上有很多的“鬼魂”阴气,所以传言含有剧毒与邪灵,食之必使人丧命!”
 
苏哲心中如拨云见日,顿觉柳暗花明!当下询问刘嬛,丈夫丧命当日两人共进晚餐时,她是否也吃了黄鳝,那妇人回忆道:“我素日不喜荤食,很少吃肉,那日只吃了素菜。”
 
苏哲抚额懊悔,只叹自己太过粗心,竟然忘了询问此节。
 
7、
第二日,遂召集宝山县擅捕鱼者,前往靠近坟墓处、阴气较重的水泽捕捉鳝鱼,不下两日,就捕了数十斤,皆为个大体壮者。苏哲命人在县衙院内准备十几口陶制大缸,每口大缸里放置数十条,命人精心喂养,只待月圆之夜。
 
忽忽数日,转眼到了月中。这夜,中天澄澈,一轮玉盘晶彩辉煌,挂于如洗的碧空上,静静俯瞰大地,仿佛要将这世间魑魅魍魉照耀于无形......
 
苏哲与衙中师爷、仆役数人,静候在大缸旁边。只见月光下缸中数十条黄鳝,犹如水蛇般蜿蜒悠游,自得其乐。
 
戌时已过,只见其中一缸,一只小小鱼头缓缓伸出水面,直立如眼镜蛇,任凭身下十数条黄鳝游来游去,它兀自一动不动,呆呆望着天上圆月,仿佛吸收月光精华,又仿佛顶礼膜拜......
 
说时迟、那时快,苏哲一个箭步冲上前,探手去抓,无奈那黄鳝机灵的很,身子又滑不溜手,苏哲只觉手中一凉,那黄鳝早已脱身而去。
 
众仆役还在目瞪口呆,苏哲早已喝令众人将其他缸中黄鳝尽数捞出,全部放入一口缸中,将那口有望月鳝的缸中鳝鱼全部分散于其余缸或大桶中,每口缸中、桶中只分一条。众人继续屏息凝神,静待望月鳝现身。
 
那望月鳝或许是受了惊吓,迟迟不肯再抬头望月。
 
子时许,就在众人皆感筋疲力尽时,只见其中一缸,一只小小鱼头伸出水面,如蛇头般呆呆挺立,抬头望月......
 
苏哲连夜提来刘嬛,让她烹饪这条黄鳝,并从狱中提来两名不日行刑的死囚,令其食之,数个时辰后,那两名死囚果然毒发身亡,仵作验尸,皆为五脏乌黑溃烂.....
 
至此,刘嬛的冤屈终于得以洗白。
 
次日,苏哲将一干人犯集齐公堂,逐一宣判:“观众人行为遭遇,始信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报应不爽:那刘嬛虽系冤屈,然身为有夫之妇,却心志不坚,与他人产生私情,故而有一年多牢狱之灾,念其遇人不淑,且一年多身心备受摧残,已受惩罚,无罪释放。王舸虽是同情刘嬛,但不该与有夫之妇私相授受,致使登徒浪子有机可乘,念及一年多牢狱之苦已抵消罪业,无罪释放。妇人洪氏,为妇不忠,为友不义,轻浮无行,念其已经月余牢狱之苦,再打二十大板,当庭释放。书生范某,轻薄无状,暗室欺心,玷污良家子清白,不可轻恕,打二十大板,发配沧州!”
 
妇人刘嬛带着满身心的创痛离去,书生王舸迟疑了一会,向着刘氏追去......

(后记:近日偶读明代学者冯梦龙的《明察》一段故事,原文如下:张昺以进士知铅山县。有卖薪者,性嗜鳝。一日自市归,饥甚,妻烹鳝以进,恣啖之,腹痛而死。邻保谓妻毒夫,执送官,拷讯无他据,狱不能具。械系逾年,公始至,阅其牍,疑中鳝毒。召渔者捕鳝得十斤,悉置水瓮中,有昂头出水二三寸者,公异之,召此妇面烹焉,因出死囚与食,才下咽,便称腹痛,俄仆地死。妇冤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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