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背景下,网传上海某人一次性抛售房产九十三套套现四亿五,此前持有二十八年,房价翻了百倍。
新闻有待核实,但打击土地兼并的确是我国历代王朝的一项周期性国策。为何打?如何打?以下略作整理。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是推动国家运转之关键,自文明有了农业,农村大概就存在富农、中农、贫农等几类人,权且通称自耕农。
兼,加倍也。土地兼并,意指把别人的土地划到自己旗下,甭管主动抢占还是被动接收,总之某些人的土地越来越多,乡里称其地主。
此时,那些失去土地的自耕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地主家租块地,从此成为佃农或长工;二是背井离乡当流民,开始浪迹天涯。
而无论那种选择,对朝廷来说,皆是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是纳税人口的流失,原先的自耕农不是藏在了地主身后,就是落草为寇,人头少了,赋税愈发收不上来。其次佃农受地主支配,而不是朝廷,久之或发展为私兵,最终变成割据势力。
于是乎有人提议,只要严查土地兼并,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自耕,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无论郡县制还是州县制,古代皇权只触及到县一级,县以下什么乡、里、什、伍的就天高皇帝远了。
乡里基本靠自治,有乡绅。
乡绅即“民选”的乡领袖,大致由地主,告老还乡的官员,以及德高望重的知识分子组成,三者往往指向同一人。
古代的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顽民”,县令则大体读过书,相对文明。因此县令若想开展工作,就最好通过乡绅来传达部署,否则根本玩不转,史上官员下基层求贤的例子颇多,皆源于此。再者古时也没那么多公务员,一县万户,具体工作还必须得依靠乡绅。
对县令来说,乡绅亦官亦民,且远不是自己下属。
所以每到纳税纳粮之日,乡绅地主们会如实缴纳吗?若发现瞒报,县令会不留情面的一查到底吗?
当然不会。
因为古代战乱频发,一年之中,县令有远比经济更重要的工作,那便是军事,比如征兵和徭役。
汉代恢拓土疆,男子凡二十三要依法服兵役,分“正卒”“屯戍”,前者在本郡服役,后者在京畿或边境,皆为期一年。所谓徭役,即每年无偿为本郡干一个月苦力,如引渠、筑坝等民生工程。兵役徭役均在五十六岁免役。
假设,皇帝让全国的县令各领一段长城修筑任务,倘有一天,外族从你县负责的这段杀了进来,甭管是没筑完还是豆腐渣工程,作为县令,你绝对是要掉脑袋的。
相较下,请问哪个县令会对税收较真呢?
你若因收税得罪了乡绅,人家或许会如实申报人头,但碰上服役之事,本来能聚齐的一千人,可能就只有五百了。
为何?因为乡绅不说实话啊,小张明明有二十三岁我就说没有,老李没到五十六生说七十,反正都是皱巴巴的老脸,况且乡亲们也不愿服役,很好操作。
再到边境你傻眼了,为啥别的县都是好几千人三班倒的干活,我这五百还是老弱病残呢?
是以在多数情况下,县令和乡绅总处于一种相互协作的状态。
正如每隔几年,朝廷会让各县绘制土地黄册,要求精确到亩数和四至的那种。这时,县令往往会配合地主瞒报,甚至把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一些自耕农名下,最终使亩数符合某种规定,达到避税效果。
“十四載,管口總五千二百九十一萬九千三百九,不課口四千四百七十萬九百八十八,課口八百二十萬八千三百二十一,此國家之極盛也。”
好比投资,永远有客户会选择低风险低回报的产品。
和地主搞好关系,佃农还会有意外惊喜。比如征兵,地主会跟县令虚报年龄来帮你逃役,另外各朝也有明文免疫法,包括祖上有功或有家族疾病等情况,你什么病,还不是地主一句话的事?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自耕农就会醒悟,原来,依靠乡绅和朝廷周旋,日子反而更舒坦呢。而那些坚持自耕的就无非是拿命赌博,他们选择高风险高回报的人生,不行就当草寇呗...
有关乡下这点事儿,帝王也屡有改革措施出台,但很快都因不可抗力而废止。
两汉之交,王莽曾试图恢复远古井田制,下诏收全国土地为国有,禁止个人买卖。其制,大体是把田地划为井字形,一井九块九百亩,凡男丁八口以下家庭拥田不得超过一井,余量要分给邻里无田之人,每人分田不超百亩,时称王田制。
制度试行后,诸侯、大臣、地主等私下买卖,监守自盗者不可胜数,三年后自行废止。
曹操曾在许都屯田,所谓屯田制,仅是将无主农田收为国有,再招募流民至,朝廷提供种子工具,官民大致以六四分成。
通过安置流民,屯田制在补贴朝廷的同时也确实打击了土地兼并,可随着战乱腐败等状况频发,官民分成比例愈趋极端,导致屯民逐年流亡,最终于三国末期废止。
晋武帝有占田制,允许农民抢占近郊荒地,男子封顶七十亩,女子三十,再按比例纳粮。
北朝孝文帝有均田制,只要国民到一定岁数政府便授予田地,一时人口暴增。
然而无论哪个,玩着玩着,就躲不过官僚地主间的私下“勾兑”,躲不过朝廷的横征暴敛,躲不过王田渐次变私田。
直至来到无田可授的境地,朝廷再颁新政。
土地兼并,人情世故看烂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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