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里,无论英雄豪杰还是绿林好汉,动不动就要聚在一起大碗喝酒。酒对他们来说似乎唾手可得。那么,我国古代酒价如何?古人到底喝不喝得起酒?民间大肆卖酒始于何时?我们从一个最早的酒价记载故事中可以窥见一斑。
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官府控制酒的生产和流通,独占酒利,不许私人自由酿酤,我国封建政权最早实行酒的专卖便是在此时,而真正让民卖酒的记录以及最早的酒价记录比这迟了整整17年,是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距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
这一年,汉昭帝刘弗陵组织召开了对汉朝乃至后世影响深远的“盐铁会议”。这次会议讨论的问题涉及面很广,有政治问题、军事问题,但更多的是讨论汉武帝时代施行的盐铁、酒榷酤、币制缗等财政经济政策的利弊。在两轮商讨、辩论中,当时汉朝封建政权实行的酒类专卖制度榷酒酤都遭到大家强烈反对,汉昭帝刘弗陵遂将其取消,改为让民卖酒,政府从中征收酒税。
既然让全民大范围的卖酒、买酒,政府为了防止一些人借助卖酒漫天要价、祸乱市场和百姓,自然要做好宏观调控定个价,就出现了酒价的明文记录。这样给各地酒厂、酒肆定了规矩,万一有人搞破坏,政府也好有个追责的依据。
《汉书》有明确记载:“(霍)光纳其言,举贤良,议罢酒榷盐铁,皆自延年发之。”“秋七月,(汉昭帝)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这里的七月,指的就是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的七月。“卖酒升四钱”,也就是一升酒要收四钱租,酒税由此开端,可见,百姓买酒的价格超过四钱。这里的“钱”即为“昭帝五铢”,一钱折合成如今的价格,约为1元多人民币。
那从当时百姓的收入水平来看,他们是否能消费得起酒呢?在《居延汉简甲编》中,对佣工薪水记载着:“月值四百廿四,交钱二百卅,凡六百六十少八十。”“十一月尽二月,积四月,直二千八百。”由此来看,汉朝佣工的工资水平大致在四百钱至七百钱之间,一般百姓还是能喝得起酒的。
从汉武帝始行的榷酤制(酒的专卖制度),随着每个朝代所处背景的变化,在后世经历过多次的跌宕变化,无论是王莽时期“官自酿酒卖之”,还是隋朝“完全开放卖酒”,亦或是明代的“取消专卖”,以及清朝的“税而不榷”,其核心都是为了政权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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