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老子释微》——第十六章



《老子》

RECOMMEND

作者:老子

推荐语: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01

致虚极,守静笃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02

译文

将心灵的“虚”发挥到了极致,重新回到虚静空明的境界当中。

万物蓬勃生长,我从中观察到了循环往复的道理。

万物纷纷芸芸,最终返回到它们的本根。返回本根叫做静,这就叫做回归其生命之本真。

回归其生命之本真是必然的规律,通晓这种必然的规律叫做明。不能通晓这种规律的必然性,轻举妄动就会带来危险。

知晓常道才能包容一切的,无所不包才能毫不偏倚,毫不偏倚才能使天下归附,然后成王,而王之道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道的趋势,顺道而为才能长久,终身可免于灾祸。

03

正文释微

本章是老子对于道的运动规律的总结,它极为重要,可以被视为治国思路的根本路径。

“致虚极,守静笃”

意思是将心灵的“虚”发挥到了极致,重新回到虚静空明的境界当中。这里的“虚”指的是将自己心灵完全敞开,摒弃固有的成见,容纳万有,与道相应相契,就像《庄子·大宗师》所言“坠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陈鼓应先生认为“致虚即是心智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没有一点心机和成见的地步。一个人运用心机会闭塞明澈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厘清混乱的心智活动。”

“守静笃”里的“静”就是要让我们的内心重新回到虚静空明的境界,把自己从周围繁杂的事情中抽离出来,摒弃自己的私欲和杂念,从而站在更高的角度去重新审视自我。

常言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事情,就很容易被自己的一知半解所蒙蔽,看到的都是自己想看到的,却对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无所知,苏轼曾言:“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亦是此意。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先将自我退出来,站到一个稍远的地方,才能看到事物的本来面貌。

这里的“致虚”“守静”其实都是相同的意思,都是指在极致的虚静状态下,通过某种心灵的顿彻,去洞察道的发展趋势,从而认清事情的真相,如荀子云:“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意思就是万物蓬勃生长,我从中观察到了循环往复的道理。万物纷纷芸芸,最终返回到它们的本根。

老子有大智慧,他不仅看到了万物中个体的发展趋势,也看到了万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周期性循环规律,“观复”这两个字值得我们认真体悟,“观”是什么? 冯友兰说:'观’要照事物的本来面貌,不要受情感欲望的影响。”

这里的“观”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心观,眼睛能看到的永远只是物的表象,它们各种各样,千差万别,无法穷尽,但是心观就不同,它直指本源,洞察万有,如《金刚经》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也是心观之妙用。

而这个“复”则突出了道的另一个运动趋势:循环往复。之前说,道的第一个作用是平衡,“损有余而补不足”,那么第二个作用则是往复。吴澄说:“复,反还也。物生,由静而动,故反还其初之静为。”

这里的“复”有两重含义,首先,它指的是事物演变中的物极必反现象。老子曰:

“反者道之动。”可见这一现象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事物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发展,发展到极点,就会出现一个转折点,之后开始衰败靡退,转为其反面,最终消亡,而新的事物又在旧的躯壳中得以萌生,如此往复循环,古往今来莫不如是。如在命理学中,将事物从产生、发展、衰老到死亡,再到新生命开始的轮回规律,依次分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这十二个阶段,清晰地反映了事物生命历程中的各个时期。

其次是说所有生命都会回归到它的本根,这个本根就是道,它先天地而生,产发万物却从不存有它们,而道所产生的一切,最终也会重新回到于道,轮回往复,生生不息,就像是一株草,从生芽到成长,再到枯萎,消失,回归到泥土当中。个体从道这个始点中出发,再必然回归到始点的这一生命过程就是“复”。

如此想来,死亡又有何所惧呢,你的肉体本就是土地所生,死亡只是将其返还给了土地,你的精神非但不会消亡,反而会以另一种形式回归道的怀抱,开始新的轮回,人人皆求长生,殊不知自己从未真正“死去”过。

苏轼说得好:“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这并非落入自我臆想的陷阱,而是在洞彻了宇宙万物之存有,了然了生命之共象后所达到的超然无我的境界。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意思是返回本根叫做静,这就叫做回归其生命之本真。

这里的“根”,就是“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里的就是保持本质,

而“复命”就是回归其生命之本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老子全文中唯一一次出现“命”这个概念,但老子口中的命和我们常说的命运全然不同,命运带有规定性和必然性,更像是孔颖达说的:“命者,人所禀受若贵贱夭寿之属是也。”

但老子的命指的是生命本源之处,如严灵峰说:“复其性命之本真,故曰:复命。”

万物返回本根,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个体从生到死的生命历程,最终重回生命的本真。可见老子并未将死亡视为生命的终结,反而是小我回归大我,个体回归本源的必然趋势。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意思是回归其生命之本真是必然的规律,通晓这种必然的规律叫做明。不能通晓这种规律的必然性,轻举妄动就会带来危险。

只要知道了“归根”“复命”的必然性,那么就理解了一切存有事物的生命规律都是无可更改的,因此顺道而为,不去刻意追求生命的长度,而是着眼于整体的圆满,这就是是明达的体现,但若无法了解生命规律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不知常”,就会“妄作”,“妄作”即有为,那么就很难保证你所做的结果会合乎你的心意了。

之后老子曰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句话颇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这里的认为“公乃王,王乃天”应作“公乃容,容乃天”

如劳健先生说:“'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老子古本考》)

然而高明先生曾校勘帛书甲、乙本,言:“今从帛书甲、乙本观察,两本同作'公乃王,王乃天’,并无'全’字的痕迹,足见劳氏之说只是一种推测,并无可靠的依据。可是有人根据此说,已将经文'王’字改作'全’。细审帛书经文,与今本完全一致,古注也甚贴切,无须改换经文,经义十分明畅。”因此,这里我仍取王字解。

翻译成现代话是,知晓常道才能包容一切的,无所不包才能毫不偏倚,毫不偏倚才能使天下归附,然后成王,而王之道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道的趋势,顺道而为才能长久,终身可免于灾祸。

一旦你领悟到了变中不变,万物复归其根之奥义,即“知”。那么就明白了争斗的无意义,达到心怀宇宙,无所不包的境界,即“容”。而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能消除自己的主观定见,对事物的发展保持中立,毫不偏袒,做到“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实现无为而治,即“公”。

而如能顺万物之自然,使百姓以自性,那么就势必会赢得人民的拥护,纷纷前来归附于你,从而获得天下,即“王”。既然成为王者,你的一切行为又都是顺乎无为,不妄作的,那就是符合自然规律,即“天”,而天又顺应道的发展趋势,即“道”,道本长存恒久,此乃“久”,因此,你的一生都会免于灾祸,此为“末身不殆”。

最后,对道家的生死观进行一些对比延展说明,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其实很少去直接面对死亡的存在,对于死亡,我们采取的是一种遗忘或拒绝的言说的态度,如孔子所言:“未知生焉知死。”

再到如今,现代医学致力于将死亡作为人类需要克服的一个终极对象,我们总是把生死看作是一道选择题:我是否有可能选择不死,从而作为生的个体长久的依存下去。这种想法并不难以理解,对于我们来说,死亡总是不可知和不可控的,于是我们就自然地会有一个倾向,试图将死亡纳入到可知的,可控的生当中。

但道家告诉我们,生死从来不是一个选择而是一种必然,生之道要以死作为其内在的逻辑环节达成闭环,这个规律任何存在物都无法逃脱,像在现代物理学上有一个概念叫作热寂,大意是指宇宙的熵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增多,由有序向无序,当宇宙的熵到达最大值的时候,将不再适宜任何形态的生命依存,宇宙自身也会走向毁灭。

由此可见,即使是宇宙也要被道的生死规律支配(这里不应把道和实体化的宇宙划上等号,道是一种抽象化的规则,是其本源,宇宙也只是它的化形。)

而对于生死,道家的另一位哲圣庄子给出了最好的了却方式:世间本就无生死之可了,那才能够最终了却生死。

如果说生是道在世间的外化,那么道的自我同一的实现就是死亡,在这个意义上死亡可以理解为对主体的归附,杨立华在《庄子哲学研究》中写道:“死在生的内部,生的维持自体之一的倾向,根源于贯穿在生命历程中的种种变化的恒常不变的同一者,生根源于自身统一的绝对者,又是自身统一为目标,所以死就在生的根基处。”

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假设世界上只有永恒的生,没有死亡的侵扰,那么人口就会不断增加,但资源总量是有限的,总有一天会被耗尽,新生命的诞生也将停滞不前。如此一来,生命本身就无法持续发展下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见,死作为生的对立面,其并非是一个选择题,而是必要且需要。

因此,庄子言:“生生者不生,杀生者不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生生者和杀生者本就是道的一体两面,旧的存有的毁指向新的事物的生。

对于每个个体的存有而言,生死都是必然的,它们是维持主体恒存的两种倾向,只要生还在不断地延续,那么主体的统一就无法达成,而随着生的终结,随之而来的死亡才是主体的实现和完成。“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可见,理解死亡是主体实现统一的必然方式就是最好的态度。

面对如此“无情”的大道,庄子才感叹到:“死生,命也”,生和死的必然性正是道在实体层面上展现的另一种方式。对于生命来说,我们从未有过选择,譬如,我们的父母并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就把我们带到世上,同样地,我们也无法拒绝死亡的到来,但是,我们可以接受死亡的必然性,从而观照生的意义。庄子言:“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这真可谓是真知灼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中国思想的传承与发展(章三,道)
道家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反者道之动章——诗读老子40
“道”的认识论解析
老子和庄子的道家思想中,宇宙万物有这四个规律,而且层层递进
何为道?道是什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