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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官员因“自家房屋未达成拆迁”被以两罪起诉

来源:辩护人Defender 

78岁的张愈梅和71岁的苏家芳一个扶左手,一个扶右手,抬瘫睡在沙发上的孙儿陈志超坐立起来吃午饭。陈志超今年28岁,体重近200斤——他因为黄疸引起的脑瘫,从幼儿时就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

 

孙子太沉,沉到令张愈梅流下了眼泪。这本是儿子陈彪与儿媳陈灿玲的活,却因为他俩双双被抓,变成让两位年逾古稀的双方母亲来承担。家里原来还请有一位保姆,也因为突遭变故,经济拮据,不得不将其辞退。每隔数日要给孙子冲凉的时候,两位老人还得让家里的其他小辈赶来帮忙。

 

陈彪原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陈灿玲则在北海市图书馆任财务部主任。两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11月1日同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迄今已关押近17个月。

陈彪和陈灿玲的儿子陈志超因脑瘫已卧床28年。


▍文 刘虎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陈彪和陈灿玲旧照(家人提供)。


被捕前四年:因自家拆迁问题屡次接受调查谈话


陈彪出生于1962年,中共党员,1981年入伍,2008年1月从北海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职位上转业,到北海市文化局任副局长。

 

2009年,陈彪分管的北海市社会文化工作经验获得自治区推广;2010年,其分管的文物工作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又获得成功;2008、2009、2010连续三年,他的考核均核定为优秀。2011年4月,陈彪代表文化局参加铁山港中石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获得全市第一名。因为表现突出,2011年12月,他被提拔为市新闻出版局任党组书记、局长(试用期一年)。

 

眼看前途一片光明,命运却从2012年开始发生了转折。

 

根据陈彪2016年被抓捕以前形成的一份《情况反映》,2012年年底,北海市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海市纪委等举报其涉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非法办证、房子多、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北海市纪委、市公安局对其夫妇进行了调查。

 

泳源房地产是北海市海城区十二间房村“城中村改造”的项目业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陈彪的岳母苏家芳从相熟的十二间房村村民处购得几处平房,后将其中三套的权证办到了女儿女婿名下。苏家芳的另一些亲戚也以同样方式在十二间屋村买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于2004年至2006年迁入户籍。2009年4月,十二间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进行了招拍挂;2011年,项目进入实质性拆迁工作。

 

北海市十二间屋村。这里的城中村改造自2011年启动,至今未能完成。


2011年7月,陈彪、陈灿玲及其25名亲属向拆迁指挥部提交了11本土地证(面积共计842.43平方米)和23份房屋买卖合同(面积共1575平方米),主张33处房屋权属,要求补偿拆迁回建地33块。

 

陈彪指开发商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试图通过强硬手段与村民签订不平等补偿协议;因未能与陈彪及其家族达成补偿协议,便又试图利用陈彪的公职人员身份说事,在施压无效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举报和诬告。

 

泳源房地产2013年3月18日一份针对陈彪等27人的安置赔偿方案的《复函》显示,其对陈彪等,的确极为不满。《复函》指称陈彪等提出的补偿要宅基地1942平方米,按34.2%的建筑密度算,占地为5678平方米,折合市场价为2500万元以上,“可见是趁城中村改造之机浑水摸鱼一举暴富。”

 

该《复函》还称,“在市政府征地预公告公示两年指三年半,安置方案和财政预算审定和批准两三年的时候,这一大批外来户还企图挤进城中村改造项目骗取国家的宅基地和补偿,可谓胆大包天。”

 

2014年底,继续有人向中央巡视组举报:陈彪、陈灿玲夫妇及其亲属在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拥有大量房屋,并以此提出不合理补偿要求,骗取拆迁回建地。

 

陈彪为此接受了组织多次谈话。北海市纪委给陈彪的一份书面评价是“在组织调查期间,陈彪不但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组织如实交代问题,反而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诸多狡辩和推脱。”

 

2014年的陈彪“带领局党员干部圆满完成2014年工作任务。通过举办图书展销、送书下乡和推荐优秀出版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农家书屋’为平台,掀起全民阅读热潮,全市两个家庭入选全国首届‘书香之家’称号。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作为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办结‘扫黄打非’案件总量排在全区14个市的前三名,查处的刑事案件总量居全自治区第二名,一人荣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作为单位一把手负责人,努力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但在2015年3月13日,他却被免去了书记、局长职务。

 

根据北海市委组织部2015年7月一份经北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的考核结果通知,陈彪成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惟一不称职的处级干部。“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却被定为不称职,百思不得其解。”陈彪不服,提出了申诉意见,但再无结果。

 

陈彪认为,这“都是因本人的房屋在拆迁区内,开发商要拆迁本人房屋,未达成拆迁协议,受到牵连”。

 

陈彪家的城中村房子,目前仍住着人。租户说在这里住了六七年了。


户籍和国土证被注销:奋起维权

 

2016年2月4日,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在《北海日报》刊登公告,注销了陈彪亲属17人在海城区十二间屋村的户籍。公安户籍部门认定,17人分别于2004年、2005年将户口迁入十二间房村的户口迁移手续,是凭借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违规迁移,属弄虚作假、非法落户。

 

陈彪等认为,在17人未与北海市泳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仅凭泳源房地产单方申请,就将合法户籍注销,属典型的公安机关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因不满被注销户口,苏元波等5人对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提起了行政诉讼。2016年9月30日,海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苏元波等败诉。苏元波等上诉,北海市中级法院2016年12月22日将案件发回重审。苏元波等及代理人曾柳芸据理力争,海城区法院2017年6月20日重审判决判定海城公安分局注销苏元波十二间房户籍地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对其予以撤销。公安部门随后对苏元波等的户籍进行了恢复。

 

除开户籍管理部门,国土部门也进行发难。2016年4月20日,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向陈彪及亲属送达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通知,认定11本土地证中有4本存在伪造房屋买卖协议骗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行为(其中陈彪名下1本,陈灿玲名下1本,陈彪陈灿玲二人名下1本,陈彪岳母苏家芳1本),限期30日内将4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回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交的,强制公告注销。

 

苏家芳、陈彪、陈灿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提起行政复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维持了北海市国土局的注销决定。

 

苏家芳等三人随后就被注销国土证,分别对北海市国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提起了行政诉讼。北海市国土局辩称:该局注销这4本土地证,报经了北海市政府同意。

 

由于陈彪、陈灿玲在案件开庭后不久即被抓捕,其诉讼代理人向海城区法院申请了中止审理。

 

苏家芳方面,海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其败诉。苏家芳随后上诉至北海市中级法院。法庭于2017年11月8日对上诉人进行了询问,12月7日进行了开庭审理,迄今仍未做出二审裁决。

突遭抓捕:两罪起诉均不认罪律师要求取保

 

2016年11月1日,陈彪、陈灿玲夫妇在南宁突遭北海市公安局抓捕,当日执行逮捕。


陈彪及亲属的多起行政诉讼代理人曾柳芸认为,有关方面是因为在党纪、行政手段上无法让陈彪屈服,遂采取了刑事打击的手段。

    

2017年1月24日,陈灿玲的姨妈、60岁的苏家萍也被刑拘,涉嫌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17年9月25日,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以陈彪、陈灿玲夫妇涉嫌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苏家萍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广西合浦县看守所。陈灿玲关押在此处。

广西北海市第二看守所。陈彪关押在此处。


起诉书称,陈彪、陈灿玲向拆迁办及泳源房地产提交11本土地证和23份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要求补偿拆迁回建地33块,其中包括二人与他人合谋,虚构买卖事实的四份房屋买卖合同。“北海市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四处房屋不予以补偿,被告人陈彪、陈灿玲诈骗未遂。”此四处回建地被估价为总价值220万元。

 

此外,起诉书指陈彪、陈灿玲与苏家萍2009年在银海区平阳镇横路山村以每亩3万元价格,租得集体用地13亩,租期50年。三人未进行任何申报,办理任何手续,就指使他人将林地上原有树木全部砍伐,在该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建围墙,建设三个铁棚并进行混凝土硬化,构建仓库出租。

 

对于两个罪名,陈彪夫妇及其辩护律师均不认同,一致表示不构成犯罪,先后数次提出取保候审。

 

陈灿玲的辩护律师吴良述在2016年12月24日提交给海城公安分局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中指本案完全无罪,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引发的补偿争议事件,与其他故意或者暴力刑事犯罪有本质区别。

 

陈彪的辩护律师覃臣寿在2017年10月11日提交给银海区法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几方当事人只需要仅仅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可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让几方当事人都各取所需达到各自合法目的,完全不会涉及到刑事案件。“有关部门为达到拆迁的目的抓捕相关权利人非常不明智。”“拆迁案如陷入刑事案件必将所有问题复杂化、公开化”。

 

一名房主作证当年房屋交易过程。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及毁坏农用地”的行为,覃臣寿律师认为,证据表明是他人租用土地并自行建筑房屋及硬化土地,与陈彪等人无关。

 

陈彪在2017年12月1日写给银海区检察院的一份材料中,表示四份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他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无关,不犯罪。

 

陈灿玲也在2017年12月写给银海区法院的一份材料中表示:其母在十二间屋村购得的房屋是合法私有财产,20多年来没有任何争议,根本没有任何诈骗行为;所谓“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那块荒坡地,根本不是她租赁的,“即便强势认定犯罪,也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期限。”她请求法院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陈灿玲的弟弟、2017年4月退休的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干警陈忠告诉笔者:2017年11月底,海城区副区长邓章辉叫他和开发商大股东刘永莲一起到他办公室谈拆迁问题。“他们说我姐和姐夫不是诈骗,让出来好好谈。我们在办公室谈了一个上午。”

 

2018年2月8日,银海区法院就陈彪等三人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会上争议激烈,律师提出了案件管辖异议、无罪、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证人出庭、调查取证、重新鉴定等问题。法院随即请示北海中院关于管辖权问题,尚无进一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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