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审判中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这一法律基本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具体而言,民事审判中,只有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个案正义,法院才可以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进行裁判。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这一法律基本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本案原审判决以公平原则认定非合同当事人的实际受益人海成公司对黄建荣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既缺乏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无视当事人在民商事活动中的预期,还容易开启自由裁量的滥用。来源:(2022)最高法民再91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