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农网]:“黄金大米”人体实验事件被曝光出来不久,衡阳市政府做出声明,称2008年3月,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接受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委托的课题“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选取了68名学生进行分组比较试验。您怎么看这样使用儿童进行实验的行为。
柴卫东: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论文的原文里提到了好几个单位,不光是湖南,还有浙江医学科学院的伦理委员会。为什么么不是湖南的,而是浙江的部门来指导、批准或下达的这个课题?
我认为用儿童试验,这个问题比较大,而且提到是由疾控中心来做这件事,那么在这些研究者的头脑中、眼睛里“黄金大米”究竟是食品还是药品?他们所采用的流程证明他们实际上意识到了这个“黄金大米”是药品,所以走的是药品监管的程序,但是又没有做全。如果说“黄金大米”是药品,那么在儿童身上做试验之前应该有成人的试验,在成人身上做之前应该有动物试验。但这个“黄金大米”在孩子身上做试验之前,成人试验的数据在哪里?动物试验的数据在哪里?如果没有这两组数据就直接从孩子身上做,那当然是鲁莽的,不负责任的,完全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