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合并缺血性心脏病的高血压治疗
(1)合并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治疗建议:①ACEI或ARB类降压药物是大多数合并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的推荐药物(A级)。②对于有冠心病但不合并收缩性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者,不推荐ACEI和ARB联用(B级)。③对于高危患者,当需要联合用药时,应个体化选择降压药物。在特定的高血压患者中,ACEI和二氢吡啶类CCB的联用优于ACEI和噻嗪类利尿剂的联用(A级)。④对于伴稳定型心绞痛但既往并无心力衰竭、心肌梗死或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史患者,β受体阻滞剂或CCB可以作为首选治疗药物(B级)(修正意见)。⑤不推荐使用短效硝苯地平(D级)。⑥将确诊有冠心病的患者收缩压降至目标水平时(尤其是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舒张压≤60 mmHg者应谨慎,因为此时心肌缺血会加重(D级)。
(2)近期发生过心肌梗死的高血压患者的治疗:①初始治疗药物应包括β受体阻滞剂和ACEI(A级)。②如患者不能耐受ACEI,可以使用ARB(A级,左室收缩功能不全患者)。③当β受体阻滞剂有禁忌证或无效时,CCB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患者。但当患者有心力衰竭且存在肺淤血的检查或放射线证据时,不应使用非二氢吡啶类CCB(D级)。
2.7 合并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治疗
(1)对于收缩功能不全患者(射血分数<40%),推荐ACEI(A级)和β受体阻滞剂(A级)作为初始降压药物。对于最近因心血管疾病住院、急性心肌梗死、B型钠尿肽或N端脑钠肽激素原水平升高、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Ⅱ~Ⅳ级患者,可加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A级)。当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与ACEI或ARB联用时,应检测血钾水平。如需要,可加用其他利尿剂(使用噻嗪类/噻嗪样利尿剂控制血压为B级,使用袢利尿剂控制血容量为D级)。除考虑控制血压外,除非出现不良反应,否则应将ACEI或ARB的剂量滴定至临床试验证明有效的剂量(B级)。
(2)如果患者对ACEI不耐受,建议使用ARB(A级)。
(3)如果患者对ACEI和ARB禁忌或不耐受,建议联合使用肼屈嗪和硝酸异山梨酯(B级)。
(4)对于血压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可在ACEI或其他降压药物中加用ARB(A级)。由于可能会出现低血压、高血钾和肾功能恶化等潜在不良反应,所以ACEI与ARB联用时应密切监测上述指标(C级)。加用的药物可能包括二氢吡啶类CCB(C级)。
2.8 合并脑卒中的高血压治疗
(1)急性脑卒中的血压管理(发病开始的72小时):①对于不适合溶栓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确诊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时,不应频繁地进行高血压治疗(D级)。对于极端的血压升高(如收缩压>220 mmHg或舒张压>120 mmHg),在降压治疗开始的24小时内,血压降低幅度约为15%(D级),最多不能超过25%,随后逐渐减少(D级)。避免过度降压,因为这可能会加重现有的缺血状况或导致缺血发生,尤其是已确诊为颅内动脉闭塞、颅外颈动脉或椎动脉闭塞的患者(D级)。选择的药物和给药途径应当可以避免血压的急剧下降(D级)。②对于适合溶栓治疗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如果其血压很高(>185/110 mmHg),则在接受溶栓治疗的同时还应进行降压治疗,以降低二次颅内出血的发生风险(B级)。
(2)急性脑卒中发生后的血压管理:①在脑卒中急性期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后,应强烈考虑开始降压治疗(A级);②在脑卒中急性期过后,推荐将血压降至目标值<140/90 mmHg(C级);③推荐ACEI和噻嗪类/噻嗪样利尿剂联用(B级)。④对于脑卒中患者,不推荐ACEI和ARB联用(B级)。
2.9 合并左室肥大的高血压治疗
(1)合并左室肥大的高血压患者应进行降压治疗,以减少后续心血管事件的发生(C级)。
(2)初始降压治疗的选择可能会受左室肥大的影响(D级)。初始治疗可使用的药物包括ACEI、ARB、长效CCB或噻嗪类/噻嗪样利尿剂。不应使用直接扩血管药物,如肼酞嗪或米诺地尔。
2.10 合并非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治疗
(1)合并非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患者的目标血压为140/90 mmHg(B级)。
(2)伴尿蛋白(尿蛋白>500 mg/24h,或蛋白肌酐比值>30 mg/mmol)肾病的高血压患者,初始治疗使用ACEI;如对ACEI不耐受,则使用ARB(B级)。
(3)噻嗪类利尿剂建议作为一种附加的降压治疗药物(D级)。对于肾容量负荷过重患者,推荐使用袢利尿剂(D级)。
(4)在多数情况下,为达到目标血压需进行联合治疗(D级)。
(5)不推荐ACEI和ARB联用治疗不伴蛋白尿的肾病高血压患者(B级)。
2.11 合并肾血管性疾病的高血压治疗
(1)由于肾血管形成和支架术与单独的有效药物治疗相比不具优势,因此由高血压导致的肾动脉狭窄首选药物治疗(B级)。
(2)肾血管成形术和支架术适合于动脉粥样硬化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严重肾血管狭窄患者,伴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也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肾功能的逐步衰退和急性肺水肿患者(D级)。
2.12 合并糖尿病的高血压治疗
(1)合并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的降压目标为收缩压<130 mmHg(C级)和舒张压<80 mmHg(A级)。如果收缩压高出目标血压20 mmHg或舒张压高出目标血压10 mmHg,首次治疗可以考虑2种一线药物联用(B级)。然而,对于血压大幅度下降或不耐受者应给予关注(如老年患者和有自主神经病变者)。
(2)对于合并心血管疾病、肾病(包括微量白蛋白尿),或有除糖尿病和高血压可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的危险因素者,首次治疗推荐ACEI或ARB(A级)。
(3)上述推荐未包含的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推荐药物包括(按英文字母表顺序):ACEI(A级),ARB(B级),二氢吡啶类CCB(A级)和噻嗪类/噻嗪样利尿剂(A级)。
(4)如果通过标准剂量的单药治疗未能达到目标血压,应使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ACEI联合二氢吡啶类CCB优于联合噻嗪类/噻嗪样利尿剂(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