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SOP(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正式发布了,归纳整理了规范中要求的一些数据供大家收藏以备需要时查询。
感控指标
1,血液透析治疗室消毒合格标准为:
⭐️空气平均细菌菌落数≤4CFU/(5min·9cm 直径平皿)
⭐️物体表面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后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物表消毒:
⭐️采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对透析机外部等物品表面擦拭消毒;
⭐️如果有血液污染,应用 2000mg/L 浓度含氯消毒剂擦拭,再用 500mg/L 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污物间台面、地面、门把手和保洁车等,每天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或国家许可物表消毒用品进行消毒
3,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监测
⭐️每月 1 次进行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细菌检测
保持细菌数量≤100CFU/ml;细菌数量>50CFU/ml 应进行干预。
⭐️至少每 3 个月进行 1 次内毒素检测
保持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 及透析液内毒素≤0.5EU/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 50%应进行干预。
4,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浓度(mg/L)
⭐️软水器出水硬度的监测频率 每天 1 次。
树脂罐(软水器)的出水硬度合格标准,推荐<1GPG(或 17.1mg/L)。
监测方法 建议每天透析治疗前进行检测,应在水处理设备运转状态下,打开树脂罐(软水器)的出水取样阀,放水至少 60s 后采集样本。
⭐️活性炭罐出水总氯的监测频率 每天 1 次。
合格标准 活性炭罐出水的总氯含量≤0.1mg/L。
监测方法 每天开始透析治疗前,透析用水处理设备运转至少 15min 后开启活性炭罐出水取样阀,取样进行测定并记录。
问题处理 活性炭罐出水的总氯含量>0.1mg/L 时应立即停止该水处理设备供
水。
⭐️透析用水样本取样口应保持开启并放水至少 60s 后,对样本取样口进行消毒,可使用 75%乙醇消毒擦拭出水口外表面 3 次,待乙醇完全挥发后方可采样。不能使用其他消毒剂。
⭐️反渗透膜热水消毒:
80℃≤水温≤85℃,维持该温度的时间应>20min。
⭐️热水供水管路消毒:回水端水温≥85℃,该有效温度的维持时间应>20min
⭐️化学消毒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有过氧乙酸(有效浓度 1500~2000mg/L,水温<25℃,浸泡时间≤2h)
⭐️供水管路消毒:
常用化学消毒剂有过氧乙酸(有效浓度 15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 1500~2000mg/L)
⭐️消毒剂残留量超标(过氧乙酸残余≥1mg/L、总氯含量≥0.1mg/L)者严禁用于透析治疗。
⭐️消毒剂有效浓度
过氧乙酸:有效浓度 1500~2000mg/L;
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 1500~2000mg/L
⭐️消毒剂残留量符合标准
过氧乙酸残余<1mg/L、
总氯含量<0.1mg/L
⭐️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停机≥48h,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系统性消毒,要求细菌和内毒素水平必须达标。
⭐️医疗设备使用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 5 年。
⭐️备用透析机停用>48h,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完整的水路消毒。
⭐️当透析机的电导率显示值与设定值出现偏差大于±0.3ms/cm 时,应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配制室面积应为中心供液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
⭐️透析液细菌检测:每月1次,每次至少检测2台血液透析机;每台血液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透析液内毒素检测:每3个月1次,每次至少检测2台血液透析机;每台血液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标准透析液最大允许水平,达到50%进行干预。
细菌菌落数<100CFU/ml,内毒素水平<0.5EU/ml。(国家标准(YY 0598-2015),中指出,真菌总数不大于10cfu/ml且不可检测出大肠杆菌)
⭐️超纯透析液最大允许水平
细菌菌落数<0.1CFU/ml,内毒素水平<0.03EU/ml
⭐️细菌培养温度17~23℃,培养时间7d。试样应在收集后尽快在4h内进行检测。
集中供透析液系统
⭐️CDDS配制的透析液须达到超纯透析液的标准(ISO 11663-2014):
细菌数量<0.1CFU/ml,内毒素<0.03EU/ml。
5,静脉管路内出现>0.05ml 气泡时,应发出报警。
6,透析治疗室每个血液透析床/椅间距不小于 1 米
7,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24h。
8,每班次治疗后,开窗通风 30min。
9,配制好的药品根据药品说明书要求存放,不能超过 2h。
10,打开的透析用医疗物品应封闭保存,注明开包时间,有效期 4h。
11,各种医疗、生活废弃物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能超过 24h。
12,对体温≥37.3℃、可疑感染患者护送至发热门诊。
13,环境要求:
⭐️透析治疗室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的Ⅲ类环境。
⭐️治疗准备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水处理间与配液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配制室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Ⅲ类环境。
14,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首次转入血液透析或近期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即使血源性传染疾病标志物检测阴性,至少 3 个月内重复检测传染病标志物
⭐️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 6 个月检查 1 次
⭐️HCV-RNA(+)定义为采用高灵敏度检测方法 HCV-RNA≥15IU/ml。
数据这么多,脑细胞数量有限,不必都记在脑子里,可以收藏文章!
来源:医路与你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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