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学习笔记——9
1、 每班次透析结束后,透析治疗室应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2、每班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3、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对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的区域按要求使用消毒液擦拭。
(1)血液透析室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选择有效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2)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透析机外部等物品表面擦拭消毒;如果有血液污染,应立即用2000ml/L的含氯消毒剂清除血迹后,再用500ml/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4、每次透析结束后,按照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
5、透析过程中如发生透析器有破膜或传感器渗漏,应在透析结束时立即进行透析机消毒,传感器渗漏到根部时应更换透析机内部传感器器,经处理后的透析机方可再次使用。
1、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抽样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2、空气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9cm直径平皿)
物体表面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后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1、每年每台机器应至少进行1次透析液的细菌和内毒素检测。推荐17——23℃的培养温度和7d的培养时间。
2、应使用鲎试剂法测定内毒素。
3、每月1次进行细菌检测,细菌数量≤100CFU/ml; 细菌数量>500CFU/ml应进行干预。
4、至少每3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0.5CFU/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50%应进行干预。
5、透析用水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达到干预水平,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消毒;透析用水的细菌和内毒素水平合格,而透析液超标,应对所有同型号透析机进行透析液细菌和内毒素检测,并校验透析机消毒程序。对于不符合或达到干预标准的水处理系统和/或透析机,必须重新消毒且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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