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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优美的中文和繁复愚蠢的英文(上)

 学英语这么多年了,总觉得还是不能够很顺畅地使用。其中缘由,有自身问题,也有学习环境问题,但也很可能的是英语就是一门很操蛋的语言!尤其是和汉语比较。那些老外没学几天汉语就信誓旦旦的声称汉语太难学了,还有些中国人也跟着凑热闹,说什么汉语博大精深确实很难学,汉语确实是博大精深,但是一定就很难学吗?其实世界上的那些主要语言,除了个别剽窃别人的一小撮外,哪个不是博大精深?英语也是博大精深的,到此,我先解释一下,我也看过一些很优美的英语文章,我也很欣赏那些华丽而美妙的表达,我的意思是英语可以写出优美的文章,但它自身是不那么优美的。这很好理解,能造出美好东西的工具可以是很丑陋的。接下来我就来系统地论证一下为什么中文要比英文优美。

一、 文字

  汉字用图形化的方块字,英文用序列化的符号(字母)串。

 1)人类的本性是对图形更敏感,更容易识别,远甚于一些无意义的符号序列。只有机器喜欢符号序列。所以不管哪国的小孩都是从看图识字开始的,把一个符号对应到一个图像才能理解并更牢固的记忆。这点上,可以看出汉字的魅力,小时侯学的人口日月田马火水山爪,直接稍加变形就是原物!画出一幅副生动的图像给你看,你想记不住都难。所以从这点来说,中国的儿童是很幸福的。

  2)英文相当于如今广泛使用的一维条形码,而汉字则是方兴未艾的二维码。众所周知,二维码携带的信息量远大于一维条码。汉字是在二维书写及表现介质上最有效利用空间的语言!

 3)由于汉字将信息量集中于固定的方块区域上,人眼识别的时候不需要移动就能完整识别出一个词,而英文取则决于组成单词符号序列的长度。往往需要向前扫描才能识别出一个单词,而识别单词的扫描混在对句子的扫描中,这在机械的程序编译器上可以看到同样的处理过程。当然了由于多年的训练,一般使用者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

 4)有人说汉字不是表音文字,看到文字不知道怎么读。而英文是表音文字,看到就知道怎么读。这完全是赤裸裸的谬论,英文要能表音干嘛还要有专门的音标??事实是,因为英文读音和文字是非常不严格的对应关系,往往你看到一个单词你根本不确定怎么读才是正确的,所以即便很多英文单词是和读音对应的,你也不能确定你眼前陌生的单词的读法,读错了会被鄙视的。更不用提那难以捉摸千变万化的重音了。我把这种现象叫做不规则悖论,就是说,有一些规则,但是同时又有很多特例,你不可能完全知道这些特例,所以这些规则就等于没规则。

二、 词汇

 汉字用有简单意义的单字为基础可以互相组合出数量巨大的意义相关的双字三字甚至多字词汇。汉字基本单字只要认识3500个就足够绝大多数情况使用了,当你记住这些单字后,你就幸福地发现几乎所有词汇都可以很容易的学会,几乎不需要记忆了!而英语才认识3500个单词,对不起,玩去吧,我这快一万单词还总觉得捉襟见肘的。美国中学生普通的词汇量有2万,总的英语单词更是有十几万。汉字其实也有几万,不过绝大一部分现代都不用了,而英语在使用的词汇没有五万也有三万吧。英语也有前缀后缀词根构词法,不过和汉语的构词法相比就太小儿科了,太繁杂太难以记忆太不确定了。不信把你学这么多年记的单词数数看有几个是用词根构成的?你可能对一万词汇没有概念,这么想想,每天记十个单词,需要三年!问题是谁能坚持每天记十个单词,还不能把以前记的忘掉?

1) 名词

英文同样意义或相关的单词有完全不同的拼写方式。比如以鞋子相关的词汇为例,汉字“鞋”字,围绕鞋的所有你能想到的物件,都能用这个字加其他同样有意义的单字组成。而英文几乎每样东西都有自己完全不同的单词。

鞋(子)                 shoes
鞋底                      sole
鞋垫                      insole
鞋帮                      upper
鞋带                      lace
鞋跟                      heel

 谁是优美,谁是愚蠢,结果不言而喻。而且别忘了,中文的这些词汇都有完全独一无二的意思,而英文的sole,upper,lace,heel都还有其他意思。

  说到鞋垫,再看几个垫子相关的

       垫(子)                mat  pad (还两个)
       鞋垫                     insole
       坐垫                     cushion
       床垫                     mattress
       垫片                     shim
       垫圈                     gasket
       杯垫                     coaster
       枕垫                     pillow bolster (又两个)
       
  诸如此类的例子数不胜数,我要崩溃了,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要发明这么多的无关的词汇来描写一堆相关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用符合人类直觉的方式利用已有的基本意义来组合一下?除了傻以外我找不到其他理由了。

 名词的单复数也是很让人头疼的东西,由于不规则悖论,你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名词你还是不能肯定它的复数形式。

2) 形容词,副词

   这个不需要太多篇幅,英语里和名词对应的形容词副词,倒是有各种简单的变换规则,但是特例太多,规则太繁复,这里的问题和读音是一样的,你知道一个名词,但是这个词对应的形容词是不是根据一般规则加个-ous就可以了,绝对不是,你根本不可能知道,所以所谓的规则根本无用。而看看汉语,不管什么名词,只要它有可能有形容词,加个“的”,只要有可能有副词,加个“地”,管保没错!而且口语中甚至都不用区分“的”和“地”!英语能比吗?为什么我们学英语这么费劲,这该死的形容词副词要把人折磨死了。还有比较级最高级,由于不规则悖论,同样你需要记忆大量的单词。当然,为什么有这么多特例是有英语独特的字母序列构词法限制的,要是用简单的规则的话,很多单词会看起来很奇怪,没法读了,所以不得不搞一些不规则特例(哈哈哈,笑死我了……)。相比汉语的简洁,只要加一个“更”或“最”,万事大吉!更不用说还有和形容词对应的名词变换,真是变态。汉语里完全不用考虑。

3)动词

   说起英语动词,我脑子里满是痛苦的关于不规则过去式过去分词的记忆。首先,为什么这么死脑筋,你要表现过去发生的事情就非要改已有的动词变出个新词啊?你要变也就变了,要是遵守统一规则光是加个ed什么的也还说得过去,关键是为什么非要有那么一小撮变态的词不按规则?同样的问题又来了,由于不规则悖论,你不确定它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是不是规则的,所以每个不规则动词都需要记忆。这完全就是反人类很离谱的一门语言!这里的特例原因同上。再来看看中文的简洁与聪明,“我打他”“我打了他”“我打过他了”,所有的动词只要加个“了”,就足以说明过去发生的动作,再加个“过”,足以说明过去完成的意义了,学起来多么简单!根本不需要构造多余的词汇。这才叫优美!这才叫高效!这才叫聪明!

4)代词

   代词可能是英语里最愚蠢的东西了,非要分什么主格宾格所有格什么玩意的。有什么用!充其量所有格表示在中文加一个“的”,完全可以表示英语所有可能的表达。你说英语傻不傻?

另外附加一点就是中文里有量词,英文里没有,而恰恰量词的作用非同小可,它可以给后面的名词一个基本性状的描述,即使你不认识后面的名词,也可以根据量词知道它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再加上汉字的偏旁部首,也大概可以估计出后面的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矿物,是液体还是固体,是圆的还是扁的方的长的。这是一种设计非常精巧的语言系统机制。

不比不知道我们的老祖宗是多么智慧。 毫无疑问在构词效率方面,汉语即便不是世界第一也远远把英文等拉丁语系之流抛在身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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