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在忙,今天腾出时间,继续把我们的“上火”发表完毕,和大家一同学习。
发物是诱发、引发、助发某些疾病的食物。《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鮒,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因此,食用这些食物一定要注意。
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三种可能性:
某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技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
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原,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一些辛辣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对炎性感染病灶有激发作用。如酒类、葱蒜等极易引起炎症扩散。
发物这类食物,在古医籍中虽描述生动、形象、具体,但从概念上讲尚缺乏系统、完整、准确的理论阐述。一般多习称为辛热物、海鲜物、腥发物等,其致病具有发热、发疮、发毒、动火、动风、生痰、积冷等不同的特点。
1、动火发物
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筋祛液。如烟酒、葱姜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
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生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鸡蛋、蘑菇、木耳、茄子等。荨麻疹、丹毒、湿疹、中风、头晕目眩、惊风、麻痹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
多具有胶着黏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大枣、面食、肥肉及甘甜滋腻等物。是热病、黄疸、淋症、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
多具有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莴笋、柿子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
多具有活血散学、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多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6、动气发物
多具有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黑豆、莲米、芋头、薯类、豆类、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等患者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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