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结婚戒指摘下来,搁在梳妆台上。拿了一个双肩背,把内衣、袜子拿起来,背着就走了。”
这是歌手臧鸿飞在网综《奇葩说》上称自己离婚时是净身出户,可现实真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浪漫吗?其实不然,我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十五年上涨,随之而来的离婚案件也高位运行。
打官司离婚,无非就是为了两件事,一是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个就是财产问题了。分房子、分车子,有的甚至戒指也要分,更有胜者连一卷卫生纸都不放过。一方为了能分到更多的财产,于是拼命地找另一方的过错,能使对方净身出户就是最好的了。
那么什么是净身出户呢?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民间的说法。一般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不能分到任何的夫妻的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净身”出户。
在一段婚姻里,出轨一方为过错方,那么能不能使其净身出户呢?
主讲律师:易轶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
相关案例:
小杨与小崔于2003年8月相识,于2004年9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5年3月24日生育一女。夫妻俩婚后感情一般。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致使感情恶化。2013年4月,小杨发现小崔与他人有染,于是让小崔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与小三来往,断绝所有关系,如有再发生此类事情,净身出户。同年,小崔外出打工,并且只回家过两次。小杨对小崔的私生活猜疑越来越大,致使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后小杨以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小孩由小杨一方抚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是否离婚及财产分割方面。在财产分割方面,小崔认为保证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而小杨则认为该保证书有法律效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小孩抚养问题,判决女儿随小杨生活,小崔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小崔的保证书中作出的“如再发生此类事情”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净身出户”的承诺,此承诺违背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故法院对小杨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这一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了平均分割。
所以,离婚时出轨一方并不会净身出户,就算在婚内写过相关的保证书,法律也是不予支持的,除非过错方亲自提出放弃一切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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