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刘强:从“至慎”到“佯狂”

 

从“至慎”到“佯狂”

——阮籍丧母考

 

刘 

 

 

   在关于竹林七贤的研究与讨论中,阮籍的重要性自不待言。竹林七贤中,阮籍与嵇康山涛鼎足而三,同为“竹林之游”的核心人物,三人“一面,契若金兰”(《世说新语·贤媛》11),由是拉开了竹林之游的帷幕。围绕这三位核心人物,“竹林之游”开始向外辐射,不仅人数有所增加,而且形成了洛阳和山阳两个“集散地”。其中,地处黄河以南的京师洛阳的“竹林之游”,当以阮籍为主,阮咸刘伶、王戎等人为辅,这恰与以嵇康为主,山涛、向秀、吕安等人为辅的地处黄河以北的山阳交游圈遥相呼应。

   更有意味的是,洛阳和山阳这两个政治敏感度很高的地方,似乎正好对应了竹林中人“仕”与“隐”、“出”与“处”的人生大选择。如果说,以阮籍为中心的洛阳交游圈,代表了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入世”的暧昧姿态的话,那么,以嵇康为中心的山阳交游圈,则代表了一种“出世”的高蹈理想。在魏晋易代之际严酷的政治环境中,这两种选择所导致的结果大相径庭:暧昧的一端,与时俯仰,善为龙蛇之曲,最终得以“苟全性命于乱世”;而高蹈的一极,则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犹如一根琴弦拉到了弹性之外,最终人琴俱亡,曲终人散。

   然而,这些都不是本文的焦点所在。本文所关心的是,如何寻绎出阮籍其人,在乱世中由“至慎”到“佯狂”的行为背后掩藏甚深的精神曲线?笔者倾向于认为,阮籍的心理轨迹经历了一个由隐到显,或者说由压抑到爆发的曲折过程,其深入人心的狂狷孤绝、纵情越礼的任诞形象绝非一蹴而就,更非一以贯之。而这一渐次形成的“文化景观”,最终对竹林中人的仕隐出处,甚至对于魏晋世风、士风及文风,均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莫大影响。

   窃以为,造成阮籍由“慎”而“狂”的爆发点,是史籍多有记载,而常常为人忽略的阮籍丧母事件。此一事件堪称阮籍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阮籍虽有放诞之举,但基本上还处于隐忍不发的状态,在此之后,阮籍则一发不可收拾,终于成为不折不扣的礼法叛逆,名教罪人。

要把此点说明,必须回顾一下阮籍的生平履历。参照《晋书》本传及陈伯君先生所撰《阮籍年表[①],可将阮籍仕宦生涯胪述如下:

 

   魏正始三年(242),三十三岁,任太尉蒋济属吏,后以疾辞。这是第一次做官。

   同年前后,三十几岁,复任尚书郎,不久,又以病免。

   正始八年(247),三十八岁,曹爽辅政,召阮籍为参军,阮因疾辞归。

   嘉平元年(249),四十岁,司马懿执政,阮籍出任司马懿的从事中郎。

   嘉平三年(251),四十二岁,司马师执政,阮籍出任司马师的大司马从事中郎。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254),四十五岁,司马师废曹芳,改立曹髦为帝,阮籍封关内侯,升任散骑常侍,在曹髦身边任职。

   元二年(255),四十六岁,司马昭掌权,拜阮籍为东平相。“籍乘驴到郡,坏府舍屏障,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旬日而还。”司马昭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

   景元三年(262),五十三岁,自请做步兵校尉,因为步兵营厨里“有贮酒三百斛”。次年,死于步兵校尉任上。故时人称之为“阮步兵”。

 

   综上,阮籍一生可以四十岁为节点分作两段:前一段自阮籍出生的建安十五年(210)至高平陵政变爆发的嘉平元年(249);后一段则从嘉平元年(249)至阮籍辞世的景元四年(263)。四十岁之前的阮籍基本上还是个“自由人”,可以“隐居以求其志”,即使被征召为官,也还拥有称病辞官的“消极自由”,但四十岁之后,阮籍则连任司马氏三父子幕府中的从事中郎,成了一名“体面的人质”。

   需要补充的是,建安十七年(212),阮籍的父亲阮瑀病死,当时阮籍还不满三岁。曹丕曾写过一首《寡妇诗》,对阮瑀身后的孤儿寡母表示同情。幼年失祜对于阮籍一生的影响至大,从此以后,阮籍的生命中只有一个可以信任依赖的人,那就是他的母亲。阮籍早年的沉默内敛以及后来他对女性特有的亲近态度当与此一背景有关。《世说新语·任诞》第7条载:

 

   阮籍嫂尝回家,籍见与别。或讥之。故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

 

   这个在魏晋文化史上特别著名的故事或可谓之“阮籍别嫂”。我们知道,古代有所谓“男女大防”,叔嫂之间亦不能免。《礼记·曲礼》云:“嫂叔不通问。”直到孟子的时代,“嫂溺,援之以手”还是一个让人备感纠结的伦理悖论[②]。阮籍的这一违礼行为不仅奏响了反礼教的序曲,也体现了他对女性的与众不同的依恋。再看同篇第8条:

 

   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

 

   古代也有“男女不杂坐”(《礼记·曲礼》)的礼法,所以阮籍的“醉眠妇侧”又是严重违礼的行为。我们通常只从“发乎情止乎礼”去理解阮籍这一特殊行为的意义,殊不知,一个醉倒后的男人是分外脆弱的,他愿意躺在一个女性身边,似乎隐隐透露出了另外一个信息,那就是对女性的“不设防”与充分信任。众所周知,阮籍对男性世界是严重不信任的,特别是对官场中人,阮籍往往是三缄其口,慎之又慎,《晋书》本传载其少时见兖州刺史王昶,终日一言不发,便是一个明证。但是在女性面前,阮籍却像一个赤子一样,一派天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心理现象。此条刘注引王隐《晋书》还记载了另一个故事:

 

   籍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卒。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往哭,尽哀而去。其达而无检,皆此类也。

 

    明代钟惺评此则云:“不相识而哭,方见真好色。不然哭亦常情,呆鸟乎好?”[③]吴勉学云:“千古真好色,惟阮公一人。”[④]以“好色”论阮籍,未免失之肤浅轻薄。撇开违礼的一面不谈,上述三则材料亦可看出阮籍对女性态度的与众不同之处。我们甚至可以说,阮籍是一个因为幼年丧父,被母亲含辛茹苦抚养成人,因而有着浓重的“恋母情结”的人。他对女性的命运寄予着深厚的同情,为了表达这种同情,他甚至不惜违背礼教,这是一种悲天悯人的大慈悲与大关爱,所以,和《红楼梦》里的“女性知音”贾宝玉一样,阮籍堪称是那些处于弱势的女性的“护花使者”。

   不过,尽管这时的阮籍对“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法的超越已经堪称惊世骇俗,但在力度上和决绝程度上还远远不够,因为并没有触及司马氏“以孝治天下”的意识形态底线。所以,阮籍仍然给司马昭留下了一个“至慎”的印象。《世说新语·德行》第15条载:

 

   晋文王称阮嗣宗至慎,每与之言,言皆玄远,未尝臧否人物。

 

又,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也说:

 

   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

 

这些都说明,阮籍深谙明哲保身、“邦无道,危行言孙”(《论语·宪问》)的默存之道,他一方面守口如瓶,尽量不去碰触司马氏暴政的“高压线”,做到了“邦无道,免于刑戮”(《论语·公冶长》);另一方面又用纵情越礼的行为表达对当时现实的不满,保持了名士应该有的独立人格。这真有些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味道。

   但是,阮籍也有偶尔“不慎”的时候。《晋书》本传记载了阮籍对一起杀母案的评价:

 

   有司言有子杀母者,籍曰:“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坐者怪其失言。帝曰:“杀父,天下之极恶,而以为可乎?”籍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

 

一向“至慎”的阮籍在涉及对母亲的维护上,竟然口无遮拦,足可看出他对“子杀母”者的痛恨。阮籍借“杀父乃可”这样的狂语,不仅对儒家亲情伦理中的“父权”表示质疑,也包含着对当时黑白颠倒、阴阳失位的“君权”的一种颠覆。而“杀母,禽兽之不若”一语,更将阮籍灵魂深处对母亲乃至一切女性的深厚情感宣泄而出。当时,司马氏主张“以孝治天下”,事实上不过是“以孝移忠”的“君人南面之术”罢了,阮籍就是要拆穿这一“画皮”,大张“母权”而贬低“父权”,最终也间接地向“君权”发起挑战。“杀父乃可”,不是也包含着“弑君无罪”的意思么?这和孟子所谓“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⑤]的思想一脉相承,遥相呼应。

 

 

   在此基础上,我们便可以明白阮籍一向“至慎”的原因何在了。我以为,除了通常所以为的阮籍想要全身远祸之外,应该还有另一个潜在的原因,那就是阮籍虽然已到中年,但生养自己的母亲还健在,自己的生命寄托还没有彻底破碎,还可时常享受天伦之乐,这大概可以说是阮籍明哲保身的一个现实出发点。孔子告诫子路,曾说“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⑥],对于阮籍而言,则是“有老母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

   所以,当阮籍面临母亲亡故的巨变之时,心灵上遭受的重创可想而知,他的外在行为由此陷入到一种不顾一切的癫狂状态,也就不难理解了。本来就对礼法名教的虚伪性和荒谬性洞若观火的阮籍,自此彻底放下了包袱和伪装,变成了一个大战礼教风车的堂吉诃德。

   史籍文献对“阮籍丧母”一事的记载颇有几则,足以说明此事在当时引起的轰动效应。此事可分为“母丧前”、“母丧中”、“母丧后”三个阶段。我们先看阮籍在“母丧前”的表现。据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称:

 

   籍母将死,与人围棋如故,对者求止,籍不肯,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三斗,举声一号,呕血数升,废顿久之。

 

这是阮籍在母丧之前的表现。闻丧决赌,不仅有悖礼教,甚至有些不尽情理。

   在母丧中也是如此。《世说新语·任诞》第9条则说: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

 

居丧而饮酒食肉,又是悖礼之举,但是两则材料,都提到阮籍“一号”而“吐血”,这又是至情至性的表现,故《世说新语·任诞》2刘注引《魏氏春秋》称:

 

   籍性至孝,居丧虽不率常礼,而毁几灭性。

 

这说明,丧母之后的阮籍早已悲痛欲绝,进入六神无主的疯狂状态。这时的阮籍,实在是一个精神上濒临崩溃的病人了。《晋书·阮籍传》综合以上诸说云:

 

   (籍)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两度“举声一号,吐血数升”,是阮籍表面上违礼而骨子里重情的最佳佐证。

   但以上皆为阮籍葬母前后事。及至葬母完毕,阮籍在服丧期间,又有两则材料值得注意,如《世说新语·任诞》11载: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楷)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唁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此则材料对于考索阮籍丧母的时间颇有帮助。据汤球《九家旧晋书·裴楷别传》称:

 

   初陈留阮籍遭母丧,楷弱冠往吊。籍乃离丧位,神志晏然,至乃纵情啸咏,傍若无人。楷不为改容,行止自若,遂便率情独哭。

 

   裴楷(237—291)生于曹魏明帝景初元年(237年),其弱冠之年往吊,由此可以推知,阮籍丧母当在甘露二年(公元257)前后。陆侃如将此事系于甘露三年(258),理由是“嵇康自河东返,吊阮籍母丧”。[⑦]其说可从。也就是说,母亲去世的这一年,阮籍已经四十八、九岁,人生已过大半,此时痛失娘亲犹如风筝断了线,对于性至孝的阮籍来说,这纷纷扰扰的人世间还有什么值得留恋?名教礼法的繁文缛节对于表达阮籍内心的悲痛来讲,不仅显得迂腐和可笑,甚至显得虚伪和荒谬。阮籍的“纵情啸咏,傍若无人”,说明他宁愿独自一人去品尝丧母的悲痛,世界和礼法均被他挡在了心灵的大门之外!

   无独有偶。在吊丧时遭遇阮籍“非礼”对待的还有一人,就是嵇康的哥哥嵇喜。《晋书·阮籍传》称:

 

   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

 

这就是著名的“青白眼”的典故。另据《世说新语·简傲》4注引《晋百官名》:

 

   喜字公穆,历扬州刺史,康兄也。阮籍遭丧,往吊之。籍能为青白眼,见凡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喜往,籍不哭,见其白眼,喜不怿而退。康闻之,乃赍酒挟琴而造之,遂相与善。

 

   这则材料认为,嵇康与阮籍乃因母丧而“遂相与善”,显然与事实有违。故陆侃如称:“有人以为这是嵇、阮两人初次见面,殊未必然。这是两人别离三年后的重逢。”(同上)这里的“有人以为”,盖指《晋百官名》的这则记载。

   以上记载中,无论是“箕踞不哭”,还是“白眼视之”,均可见阮籍“居丧无礼”的狂态。“青白眼”的故事说明,在言论不得自由、动辄得咎甚至祸从口出的时代,阮籍不仅用“至慎”“佯狂”的行为给自己涂上了一层“保护色”,还发明了一套特殊的“肢体语言”,来表达他对这个黑暗世道的谴责和控诉。“十有九人堪白眼”,嵇喜不过碰巧成了阮籍发泄心中愤懑的靶子罢了。

   阮籍的这种行为当然引起了世俗社会的强烈不满,如司隶校尉何曾(199—278)那样的“礼法之士”,就对阮籍“疾之如仇”。《世说新语·任诞》第2条载: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晋书·何曾传》则以此事系于嘉平年间,称:

 

   时步兵校尉阮籍负才放诞,居丧无礼。曾面质籍于文帝座曰:“卿纵情背礼,败俗之人,今忠贤执政,综核名实,若卿之曹,不可长也。”因言于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听阮籍以重哀饮酒食肉于公座。宜摈四裔,无令污染华夏。”帝曰:“此子羸病若此,君不能为吾忍邪!”曾重引据,辞理甚切。帝虽不从,时人敬惮之。

 

   如果说,阮籍在家居丧无礼尚且有情可原,那么,阮籍在司马昭的宴会之上的狂放无礼则严重触犯了当权者的伦理底线,遭到何曾之流的弹劾也就在所难免。这时的阮籍因为母亲的辞世而悲痛欲绝,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这种公开的违礼和“不孝”大有“过把瘾就死”的决绝之意。

   但诚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只要阮籍还在“体制内”做官,他的这些悖礼行为便不至于危及性命。因为司马昭的政权实在需要有阮籍这样的名士来点缀太平,而司马昭本人对阮籍也的确是真心欣赏,呵护有加。如《世说新语·简傲》第1条:

 

   晋文王功德盛大,坐席严敬,拟于王者。唯阮籍在坐,箕踞啸歌,酣放自若。

 

   一个独裁者常常需要有一个无伤大雅的叛逆者来装潢门面。阮籍差不多是司马昭的寺庙里唯一一个不念经的和尚,也只有他对司马昭倒行逆施的一套意识形态把戏洞若观火,惟其如此,他反而享受着别人享受不到的“优待”和“礼遇”。求作东平相和步兵校尉,正是这种“优待”和“礼遇”的外在表现。

   然而,阮籍的“爆发”仍然是有“底线”的。他深深知道,在司马氏的暴政机器的淫威之下,像嵇康那样坚决不与司马氏合作最终只能遭致杀身之祸。他敬佩嵇康,但同时也认为“愁苦在一时,高行伤微身。曲直何所为,龙蛇为我邻”(《咏怀诗·其三十四》)。所以,阮籍选择了这种体制内的“非暴力不合作”态度,这一态度不仅使阮籍得以保全性命,更重要的是,也将阮籍和那些为虎作伥的“礼法之士”非常清晰地区别开来。

 

 

   阮籍在丧母前后“居丧无礼”的表现,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它是阮籍在司马氏淫威笼罩之下多年隐忍之后的一次总爆发,另一方面,也是当时“情”与“礼”的冲突日趋白热化的结果。汉末以来,经学式微,诸说并起,道与儒的冲突,或者说“情”与“礼”的冲突,已经提上日程。早在阮籍之前,就有名士“居丧无礼”的记录。与黄叔度同时的戴良就是一个。《后汉书·戴良传》载:

 

   良少诞节,母憙驴鸣,良常学之,以娱乐焉。及母卒,兄伯鸾居庐啜粥,非礼不行,良独食肉饮酒,哀至乃哭,而二人俱有毁容。或问良曰:“子之居丧,礼乎?”良曰:“然。礼所以制情佚也。情苟不佚,何礼之论!夫食旨不甘,故致毁容之实。若味不存口,食之可也。”论者不能夺之。

 

戴良的“味不存口,食之可也”的说法,可以说早为阮籍的居丧无礼进行了辩护。非常富有意味的是,纵情违礼的常常都是真孝子。戴良如此,阮籍亦然。礼法的产生,本来源自人类情感的理性化,但是,理性终究不能代替情感,当一整套礼法名教逐渐成为一种限制人的情感自由表达的桎梏和教条的时候,礼法反而暴露出了其虚伪性和欺骗性。特别是在统治者利用礼法强奸民意、欺世盗名之时,必然会遭到有识之士的强烈反弹。正如鲁迅先生所说:

 

   例如嵇阮的罪名,一向说他们毁坏礼教。但据我个人的意见,这判断是错的。魏晋时代,崇尚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因为魏晋时代所谓崇尚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也不过偶然崇奉,如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按:当作司马昭)杀嵇康,都是因为他们和不孝有关,但实在曹操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于是老实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们要迂执得多。”[⑧]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路上,阮籍和嵇康本是同路人,只不过,阮籍的目标是反礼教,嵇康的目标则是反暴政,反强权,这是两人结局不同的根本原因。

   阮籍的“居丧无礼”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精神事件。它和曹丕的“驴鸣送葬”[⑨]一样,共同开启了魏晋之世放达任诞的时代风气。竹林七贤中的王戎素有孝子的美名,但他在“居丧无礼”方面也成了阮籍的一名后继者。《世说新语·德行》17载:

 

   王戎、和峤同时遭大丧,俱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

 

这里,王戎的“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不正与阮籍的“饮酒二斗,吐血数升”如出一辙吗?此条刘注引《晋阳秋》称:

 

   戎为豫州刺史,遭母忧,性至孝,不拘礼制,饮酒食肉,或观棋弈,而容貌毁悴,杖而后起。时汝南和峤,亦名士也,以礼法自持。处大忧,量米而食,然憔悴哀毁,不逮戎也。

 

王戎的母丧期间,“不拘礼制,饮酒食肉,或观棋弈”的行为,正是阮籍的翻版。这说明,在竹林七贤中人看来,“居丧无礼”并不等于“无情”,“非礼”也不等于“不孝”,繁文缛节反而会掩盖了真实的性情,使人丧失了自然和本真。王戎虽然在七贤中向有“俗名”,但在重情这一点上,他可以和诸贤并称而无愧。王戎自云“情之所钟,正在我辈”[⑩],并非虚语。

   降及西晋,竹林七贤所扇起的这股任诞放达之风竟大行其道,成为名士圈里争相效尤的一种时尚了。《世说新语·德行》23载:

 

   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乐广笑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

 

此则刘注引王隐《晋书》云:

 

   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

 

这真是“西施捧心,东施效颦”!须知阮籍、王戎诸人的佯狂违礼,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名士做派,而是痛失母亲之后精神极度失衡甚至错乱的反应,其中蕴含着生命力被压抑和摧毁之后的大悲痛,可以说是一种真正的“苦闷的象征”。而王澄诸人模仿阮籍的“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则是贵族阶层穷奢极欲生活的一种变态释放,完全抽空了阮籍违礼行为背后的精神内涵和伦理依据,何止是东施效颦,简直是没心没肺了!难怪乐广要说“名教中自有乐地”了。这让人想起汉末的另一则“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模仿故事:

 

   王朗每以识度推华歆。歆蜡日尝集子侄燕饮,王亦学之。有人向张华说此事,张曰:“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世说新语·德行》12)

 

王朗学华歆固然属于“形骸之外”,其主旨还在于寻找“名教乐地”,而王澄诸人的“祖述于籍”,则不仅与“大道之本”渐行渐远,而且稀释了阮籍狂狷行为的社会批判意义,最终只能堕入“虚无的狂欢”。汉末魏晋风俗变迁之巨,于此可见一斑。

   总之,阮籍丧母事件不仅对于阮籍来讲是人生的一个转捩点,即便对于魏末的世风和士风,也可算作一个标志性事件。他的“居丧无礼”虽然为当时的礼法之士所不容,但却成了后来名士们争相效法的一种风流标签,在号称“以孝治天下”的魏晋之际,形成了与孝悌之风并行不悖、双水分流的社会文化景观。这一看似无关宏旨的私人事件,却有着值得关注的社会文化意义,它不仅对于魏晋世风和士风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对后世的丧葬礼俗也有潜移默化之功。阮籍的“居丧无礼”看似“非理性”,实则却包含着更深广的理性精神,是庄子的“齐万物,一死生”的思想在魏晋的进一步实践。今天的丧葬之礼早已革去旧俗,今人们尽享“居丧无礼”的自由而不自知,不能不说有阮籍等人的一份功劳在焉。

 

【注释】


[①] 参见陈伯君《阮籍集校注》,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28-437页。

[②] 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③] 参见刘强《世说新语会评》,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414页。

[④] 按:此评语见明吴勉学刻本《世说新语》,上海图书馆古籍部藏。

[⑤]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於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⑥]论语·先进》:“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⑦] 陆侃如《中古文学纪年》,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89页。

[⑧] 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1927年,收入《而已集》。

[⑨] 世说新语·伤逝》17载:“王仲宣好驴鸣,既葬,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驴鸣。”

[⑩] 《世说新语·伤逝》4载:“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此文系2011年10月在河南修武参加“第三届中国云台山竹林七贤文化研讨会”所宣读的论文,后收入会议论文集《云台山与竹林七贤》一书,张新斌,徐学智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版。删节版题为《从“至慎”到“佯狂”——兼及阮籍的恋母情结》,发表于《文史知识》2011年第12期)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魏晋风度究竟是自由自在的旷达高逸,还是黑暗中的佯狂悲歌?
竹林七贤:一个有故事的朋友圈
竹林七贤:魏晋风流的微妙缩影
王戎由儒人玄探析
五石
竹林七贤的故事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