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施暴者亮亮、军军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2.保护明明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伤害。
3.要求亮亮、军军家长进行诚恳的书面道歉,在校领导面前、三个孩子均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道歉书,保证这两个孩子不再对我们进行霸凌侵害,拒绝口头和敷衍的态度。
4.明明因此事已经造成心理创伤,需要进行专业的儿童心理干预,军军、亮亮家长需承担此部分治疗费用的权利。
但是,这些要求没有得到学校和加害方家长的认同,处理手法含混。“学校与三位同学的家长就上述诉求反复进行沟通,亮亮和妈妈向明明及其父母当面致歉,军军的家长也对孩子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教育,但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故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学校经过了解后,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被人用厕所垃圾桶扣在头上,被诊断出“急性应激反应”,居然被学校这么轻描淡写地认为“不足以认定为欺凌和暴力”,不知道在这些领导眼里,要怎样才算欺凌和暴力?按照自己筛选的国际标准来?看来,中国人普遍的无尊严感和不平等感,是从小被加之于身上了。
即使学校没有断定欺凌与玩笑的权力(事实上学校已经认定这不是欺凌或施暴行为),但至少可以站在人性的角度,明确地支持受害人得到书面道歉和赔款,这才是对三位孩子负责任的教育。至于学校无法支持的要求,建议双方上法庭也是可以的,但是校方却希望“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和稀泥、推脱责任的意图太明显了。
话说回来,你或你家的孩子如何面对欺凌的呢?我有几点建议:
1、反复告诫孩子,要遵循老祖宗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受到欺凌应该观察态势,能战胜对方应该毫不犹豫地立即反击(此种情况多半是相互打闹,但一直不反击则会转化为被欺凌);无法战胜应该立即避让。如果老师管事要告知老师,老师不管事必须告诉家长。
3、欺凌往往发生在一群孩子对个别弱势孩子的身上。如果你不幸就是那弱势的一方,要设法多交几个朋友,谋划如何反击,避免被再次欺凌。这种谋划应该得到家长的认同和支持。
4、家长不可以认为欺凌是成长中无法避免的,并且要求孩子自己解决。家长选择和孩子共同面对欺凌非常重要,否则孩子会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或更严重的心理问题,带来终身的负面影响。
当然,你未必会同意我的看法和建议,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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