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联律通则》及传统对格导读(上篇)

北京  常治国

    编者按:本文作者常治国先生是中国楹联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亦是本院艺术总监。其对楹联艺术的研究精微宽博。此文是本刊约稿多日的力作,发表于兹,目的是对其主持《联律通则》起草的初衷、经过及面世后的种种思考综述于众,以有利于对《联律通则》的理解,并对其中一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作必要的诠释。需要说明的是《联律通则》的制订是我国楹联史上的一个先例,作者多次声明:在实施执行过程中,不排除多种观点、意见的存在。相信广大读者通过对本文的研读能够获得应有的教益。

    《联律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是用来指导各类联事活动关于楹联文体的形式规范。通则的形成有两个条件:一是当代楹联事业发展的需要。在起草学会五代会工作报告时,大家迫切要求把制订新的联律这项工作写进去并形成决议。对联在一千多年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应该说,各个时期的作者都有自己所循的规则:循骈文、循连珠、循律诗、仿型其他各种散行文中偶语等等,从来没有统一规定。有些初始时的讲究,后来发生了变化,随着朝代的演变和对联自身的发展,舍弃了一些讲究,又产生了一些新的讲究。漫长的历史,形成了多种“历时性”的见解和门派传承习惯,如果我们囿于门派之见,泥于一偏,知其一,不知其二,彼此就会分歧很大。二十多年来有的问题聚讼纷纭,各持己见,或多或少影响着楹联文化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所以说是红火的当代楹联事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则。二是有领导的决心。孟会长及学会五届领导班子坚定支持,会长几次谈到“联律是我们立会之本。”作为分工负责这项工作的学术委员会,本知其极为重视的程度,但不宜高自标举,而有责任提醒联友,要深思这话的份量之重。条款的草拟,经过发动联界讨论,普遍征求建议,总结了魏传统老、马萧萧老、常江教授、孟繁锦会长先后主持二十几年来联事执行规则的经验,参考时贤专著、王庆新先生主编的《中国当代联坛千家论典》,并对史籍中能见到的散存联论进一步钩沉,到综合成稿。整个过程,大量具体工作由时任学会副秘书长的叶子彤先生具体组织实施,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秘书长刘太品先生也热心投入,几次把网络媒体上正反两方面的意见下载共几百页送来参考。学会组织了多种活动,上上下下三番五次地展开讨论,哪怕只有一个人的意见,也考虑他的意见有没有可以采纳的因素,因为我们是优良传统文化的社团,不是名利的斗场。我们理智地从正反两方面辩证地看待各种意见,即便是反对的,也尽可能从中受到启示,来对通则的条条款款进行检验。我们一循“若水不争”,至多是说明有的意见未被采纳的原因,指明所以。完全可以说,通则的出台,举国联界同仁与有力焉!大家还有什么疑点,依然欢迎提出来,我们共同研究解决。不能是先把自己置于“绝对正确”的地位上而不允许别人质疑,那不是做学问的态度。事实上,我们所见到的任何条法都是“时代的”,我们的通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通则》的制订,在学术上以汉语语言学为基础,遵循通行的教学语法体系。当然语言学界在汉语语法学上,对许多问题还有歧互之见。各种不同的见解,多属于科学研究的理论语法体系,不便在现实中推广应用。我们对这类体系只作为参考。实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怎么说都能坚持,要么“板板规模”,要么“泛对联”,有的干脆主张“对联没有规则”,甚至提出对联“不能有语法要求”,“语法学不能解释对联”,等等。那么对联用语法学怎么解释呢?我们按词法、句法分析,“常位”的句子成份出句对句之间是同一组合关系;上下联对应词语的品性,是同一类聚关系。通则中还使用了“语流”一词,“语流”指线性的连续话语,这是语言学研究中的常用词。

    中国古代的修辞学,把并立词语内容和形式有共性的类聚关系称为骈丽、对偶。语法与修辞,学分两科,用则不离,语法管把话说对,修辞管把话说好。修辞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修辞也叫消极修辞,管的是把话说得明白、精确,有学者喻为绘事之“白描”;积极修辞,管的是把话说切题,有动人的艺术性,学者喻为“加彩”,提高表达效果。积极修辞有若干修辞格,对偶便是修辞格的一种。但对偶概念与对联概念不等。对偶是修辞手段,或用此手段构成的词偶、句偶框架。汉语文辞的典型骈丽,要达到“意偶一也”(见《文心雕龙》),表达一个中心,方为骈偶之神。对联是一种独立文体。凡对联必用对偶,但对偶的词语、句子并不全是对联。从总体上说,基本规则中“形对意联”极为重要,必不可少,缺少了“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这个要求,只是原始的、普通的对偶,不是文体意义的对联。我们常见常闻一般使用的“对联”、“对偶”、“对子”、“对”、“联”等称谓不加区分,这是历史形成词义的浑沦性,每种称名,欲区别其所指,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来判定。训诂学中有浑言、析言之说。浑言泛指对、联、对子、对联,二而一,其来有自,情有可原,如骈文中偶句、律诗中不求对仗的两联,称对称联,已成惯常,不必苛责;析言确断,文体对联与一般对偶的各种称说,不能混同。以往我们对此问题,注意得不够,近年反复地争辩,提醒我们,应该作出明确的分辨。所以“六要素”的第六条不能删掉,删掉便不成为对联了。举个例子,陈寅恪先生曾出过对对子的试题“孙行者”,所对无论如何工整,也不能称其为对联,因其本意只是在诲人以“对法”,检验运用“对偶”知识的水平,叫“对”、“对对子”可以,但不是对联。像老北京有大量“地名对”,《声律启蒙》中的“天对地”、“雨对风”,是修辞材料的运用,都不能称其为对联。

    对联的体制,一是语义的体制,词义的搭配组合;二是声律上的体制,节奏安排,平仄的调适;三是形对意联,形式对举,内容统一表达题旨。这三项是主干。通则所规定的是对联文体形式范畴的内容,标明“怎么作、什么体式”才是对联,还没涉及到对联创作题材及与体式相对而言的内容,即对联“表达什么”的问题。还有对联的艺术性,也将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中进行研讨。

 

    《通则》的制订,把握了以下三条原则:

    一、开承性。指体现对联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光大。对联作为一种独立文体,千余年来长盛不衰,沿着中华民族深层的“尚偶”、“尚和”心理追求的道路,与相关文体(如骈文、诗、词、曲)的讲究、偶对术语交参互涵,适时适事,不断吐故纳新,所以获得了极强的生命力。现在社会进步,节奏加快,对联又以其言简意赅,易于应用,便于传诵,更加活跃起来。这一文化健康发展,急需科学的理论保证。本通则的制订,举国联人、姊妹文苑友朋千百人与力,取精用宏,探奥举逸,甄综各种讲究的利弊,把不必要的、繁琐的、与现实已脱离的讲究淘汰,把适用的、有利发展的讲究更理智地继承下来。哲人有言,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我们要自信、自强,此即其一端。

    二、时代性。一切科学,乃至各种条法,都要随时代的进步发展而变化,那怕它在原来是甚为先进的,也要因时而有所扬弃,即所谓“醇醨一迁,质文三变”。为适应时代发展的现实,对历史上不成系统如零金碎玉的规则,经过古今联作或对仗语料的检验,写入条文;习惯作法,适用而未见诗联家们谈及的,抽象出来,列入条文。决不简单抄用前人术语概念。从试行、颁发后的楹联创作、评鉴看来,是符合实际的,已在很大程度上放开了束缚,路子宽多了。

    应当说明,如果还可行,只能说是在一个很大程度上合于现在的实际,这是科学的认识论给我们的提示。

    关于要不要联律,我们考察了近百年许多资深的语法学、修辞学、汉语音韵学、文体学,乃至诗律学、对联学专家的观点,没有一个人把对联格律说死,也没有一个人说对联不要格律,这是基本事实。

    三、层次性。虽说对联文化是一门内涵丰富、外延很广的学问,对联文体又是高雅的优良传统文学艺术形式,读者、作者最多,应用、传播最为普遍,但由于教育、习尚、文化的时代着力点不同,爱好而并不创造、应用而不深解的人为数不少。为使它健康发展,普及提高的任务还是很重的。推广对联知识要分层次,不能一开始即讲那些高深的、涉及语法学与修辞学才能处理好的问题。

    第一步,“基本规则”,主要针对初学,属“知对联”、“习对联”的初阶。这些基本的对法,遵循的语法修辞体系,与整个社会语言的使用相合,时代使然,不得不尔。循此,完全可以作联,甚至作出上好的佳联。虽然往深处探求时,词性的要求,在事实上有很多可以突破之处,但对于初学者我们不得不把这种方法当成联学“ABC”、“人之初”。因为我们很难让几岁的学生或欲入联门的初学者,去接受什么叫联绵词、联绵词的相对可以不拘泥于词性,以及上百类的对式。即如学数学,必须要通过基础的“算数”、初等数学才能达到高等数学。《通则》针对所有爱好者,必由基本的规则开始。

    第二步,“传统对格”。把古代词类虚实两分能为今用的部分都包括进来,所以基本规则先用了“对品”,“品”就是类,我们用“品”字,包含了三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按现在语法对词性的分类(即名、动、形、代、数、量、副、介、连、助、叹、拟等),要求词性相同方可成对;第二方面,传统文章运用骈词丽句,不断优化形成的稳定对格;第三方面,前人属文缀偶习用并传承至今的对仗种类。我们把这三种词语的“对法”,视为对仗品类,每一种相合,都视为“对品”。品字怎么来的?陈望道先生“转类”与“转品”是一回事,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相对“要取品性相近的”,《汉文典》中“字品”指“词类”。

在掌握了基本规则之后,又懂得了传统对格,创作的属对造语即进入了妙境。

    第三步,最高的境界则是“化境”,是登堂入室后“会古通今”的境界,有丰富的语藏,纯熟地掌握了属文缀偶的词法、句法、对仗种类,以及修辞手法的运用,节律的调控,并且得心应手,心手双畅。以书法为例:一开始学书,执笔要“指实掌虚,腕平掌竖”,手和笔纸相距多远,都要遵守,点横竖撇捺,不能走样,一旦成为高水平的书法家,这些属基本功的规范便不必板刻固守,信笔挥洒而不失法度,这便是化境。我们的通则分成这三个层次,初学遵守基本规则,所有对联知识从打基础开始,学会对对子,是“常境”。第二个层次知古今,能独立创作出对仗工整、声辨律清的佳联,称为“妙境”。第三个层次则为化境。这是个必“先从法入,然后从法出”的过程。

    声律上,句内与句脚的平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放宽。有人还说“不能规定得那么死,应该把多句联句脚'人足格’等诸种格式都写上。”那恐怕行不通,表面看全面了,实际是片面性的集中表现,都成规则,即无规则,必会乱了“句脚”。只能循“从众原则”,采用一般的、千百年来传统的“平顶平,仄顶仄”,尤其长联句脚,原则要求形成平仄两两交替的格局,基础为“平平仄仄”。缩短或延长,按声律要求的变化规则调适。目的在优化、美听,使我联坛有一个大多公认公平的标准。

    关于形式服从内容,形式优化要求尽量对好,合乎典型对式,实在对不好时,形式服从内容,但也不是宽放无边。专家们常说对上大半即可。中国传统“半者十之五,小半十之三,大半十之七”,即谓“大半”指70%要合规矩。一般实用对联形式上可以宽,一旦要考试、赛事,形式上就是要求律谐声稳。否则,为一人放宽,会让千人侧目。这也是形势使然而然,不得不然。

    商鞅变法时有“利不百不立法”的说法,语言学大家黎锦熙先生在语法学上化用为“例不十不立法”,意思是不见十个以上的典型例子,便不写入条法中。通则条文都是实际应用中常遇到的问题,只能择要。不先把这些“质的规定性”的内容,及标志对联优化形式的规则搞清,就无法深入。此类问题还很多,我们也不能期望一蹴而就,以后可以继续探讨。(下篇待续)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对联修辞初探
对联文体特点及对仗与声律原理(刘太品)
对联文体与修辞(上)
【冯宝哲】联律的其他规定
楹联通则系列讲座 王庆农
第八讲 《楹联通则》基本规则之六:形对意联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