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问答】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后,开具红字发票咋处理?

 


Q
A
&

问:

我公司是2015年新办企业,并认定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开具错误客户拒收,需开具红字发票,请问现在还需要在税控系统里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后去主管国税办理吗?

答:

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规定,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1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其中文件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票有误,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因此,您公司只需要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通过网络上传至主管国税等待校验通过即可。

Q
A
&

问:

我公司是20151月份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申领发票时主管国税将我公司的票种核定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应该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吗,请问主管国税的核定是否有误?

答:

您的主管国税的做法是正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规定,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1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同时文件第一条规定,推行范围包括20151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浙江国税12366

转自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来源网络,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果您认为我们有问题,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或者经济补偿,并表示歉意!谢谢!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升级版来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变化真的很大
重大消息!发票步入“互联网+”时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本月全面推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营改增应对“营改增”后,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16个事项需知道
营改增倒计时17天▌“营改增”后发票开具必知的9种处理方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