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免附加税规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免缴教育费附加如何会计处理
财税(2016)12号的减免问题
实务解读(含会计分录):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10万免征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
附加税费有减免,不论小规模与一般
销售额不如人意,幸好有这个优惠政策
一次性收取租金如何判断减免营业额的问题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分享 保存 关注 下载原文档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