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课程标准》提出:小学科学课程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科学课程的教学评价就是要通过评价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改进教学,促进学习,最终实现课程宗旨,即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注重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考查。要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进步与变化,就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过程之中。
一、教师评价:
(一)科学评价的内容包括科学探究方法与过程,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等。教师要细心观察,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肯定学生为自己的进步所做出的努力。
(二)为了测验学生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在期末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考查和实验操作考查。
二、学生评价。
(一)学生评价是每个学生参与对他人的评价。小组学习活动是科学探究的主要方式之一。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会表现出自我意识较强的情况,他们较少会去倾听他人的想法,而小组活动可以改善这种状况。在小组探究活动中,学生除了能独立进行自己的研究之外,还能与同伴进行交流,学习如何与他人合作。他们在对他人进行评价的同时,对自己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评价。
(二)在科学课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很重要,因此考查时我们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查:1.上课前科学书及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2.认真完成每单元的“小结与评价”;3.课前课中的表现情况,包括认真倾听、积极发言、自控能力等。这样有利于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
(三)、能积极参与科学活动,有良好的观察、实验习惯,帮助小组成员。有实验记录、调查报告、小报及其它活动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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