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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了没有悬念的人生
1、有人说知识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每个人将来做什么,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命运在左右着。离开农村的教师职业,我还是选择了教师职业。不同的是,我从最为贫困的江西山区来到了中国最为繁华之一的大城市广州,由最为闭塞的地区到了最为开放的地区,由中学教师而成了大学教师,甚至是教师的教师,校长的教师。其实无论在哪里当什么样的教师,只要选择了当教师就如选择了做牛,与做了牛就要学会耕田一样,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了没有悬念的人生。 2、生活在城市里越久,对农村的教育也就越来越淡忘了,留存心中的只是一个越来越模糊的记忆。因为在农村困扰着我的那些事,随着我来到城市里,就再也没有了,但我知道,我曾经教过的学生们有许多仍然在那样的环境里挣扎着,我在城市里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尽量不要忘记中国广大农村恶劣的教育环境,不要去说那些没有社会良知的话,写那些站着不知腰疼的理论文章,更不要去挣那些挣扎在贫困死亡线上的农村教育的养命钱。

            我选择了没有悬念的人生

                     许锡良

一、我选择了教师职业

   与许多成为名师的人的经历不同,许多名师当上教师当初纯粹是因为偶然,我当上教师既是一个偶然,又是一个必然。偶然是因为我在高中时的成绩只是班上一个中等偏下的水平,在当时师范没有多少考生愿意光顾的情况下,填报师范显然会胜算大些。农村的孩子读书能够吃上皇粮就很不错了,在这里是没有什么挑选余地的。我当农民的父母也没有要我将来做什么,只说不种地就是好的。当我高考超常发挥,以高分考到了一所师范院校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还不相信我能够考出这样的成绩,拿到成绩单后还特地叫了一个同学到县招生办里寻问我的高考成绩是不是搞错了,因为我居然有二科成绩,语文与政治是全县第一名,特别是语文,居然比考上北师大的那个全县的状元同学还多了十几分,总分在全班五十多名同学里是第五名。当确认我的成绩就是如此的时候,班主任又连连为我只报了师范院校而深感惋惜。当时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如果按现在新课程改革只重视过程的话,我可能连当时的高考资格(因为那时凡参加高考的人都要先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的预考筛选,约有一半学生没有资格参加高考)都没有了。也因为这个原因,我后来当教师时一直对学生强调,一个人在关键的时候如果不能把握住机会的话,就不能说是强者,更不能说是素质过关。平时行,最为关键的高考却不行,这肯定是有严重缺陷的人生,是素质不全的表现。我对学生说结果最重要,不仅因为现实只看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说明学习过程的质量。论公平更是结果能够显示,如果只论过程,像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就永远没有希望,没有出路。那年高考很有趣,我们县的高考状元是县委书记的女儿,去了北京师大,而县长的女儿也在我们班上,却名落孙山了,可以说当时的高考还是相对比较公平的。那时没有谁有拿钱买大学读的可能,也不可能在没有上分数线的情况下依靠手中的权力硬上一所大学。这是我对传统高考最为欣赏的地方。

   说必然是因为我以长大了要当教师早就有一个长期的思想准备过程。说来有些令人不可思议,我是在小学三年级时,一次在课堂上被一个下放的知青男教师严厉体罚之后,就在幼小的心灵里萌生了将来要当一名教师的想法。这是我最早产生要当教师的念头。我当时心里想,为什么热爱学生的教师这么少啊,我将来一定要做一个教师,而且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学生喜欢的教师,这个念头于是就这样一直保持下来了。在填写高考志愿时,我把所有的学校都填了师范院校的中文系,而那个时候师范是最不吃香的学校。我当年考上大学的同学中几乎所有上师范的都是在盲目无知的情况下被调剂过去的,他们在志愿里并没有填写师范,而是因为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后,被师范院校收罗走的。当时的师范院校非常难招收到学生,据说连北京师范大学这样的最高的师范院校也有一些专业招不满第一志愿的学生。这些被师范录取的同学并不象其他同学那样兴高采烈,很少有被那时称大学生为“天之骄子”的那种感觉。当时流行着这样的话语:“考上大学上了天,进了师范入了地”。我虽然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即使是考上师范也意味着我从此摆脱了农村的苦难日子,而吃上了皇粮。但是即使是农村里的亲友面对我考上了大学而进了师范也没有表现出多少值得庆幸的表情。许多同学在被人问到为什么进了一所师范学校时,都说是被调剂进去的。只有我说是自己选择的,于是,在这个时候会引来许多异样的目光。

二、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

   我还没有进师范读书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将来要到农村去当教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行业。于是,我在师范读书时其实已经为将来回到江西的农村学校当教师作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我是在农村学校读书成长起来的,我也生长在农村,我对农村实在是太清楚不过的了。农村学校里没有可读的书,不会有热水洗澡,也不会有什么体育运动,我就必须在毕业后能够适应这样的环境。我在大学时只去过一次澡堂里洗热水澡,尽管那时每个星期可以由学校发澡票去澡堂里洗一次热水澡,女同学则可以有二次,体育系里的学生则可以有三次以上。这些都是农村学校里不可能有的特殊待遇。可是,我怕在大学里洗惯了热水后到农村学校里因为没有这样的条件而不适应,所以大学里我就开始了洗冷水澡,我在宿舍里的洗浴室里,无论冬天多么冷,外面下着雪,我都在这里洗冷水浴,这让当时我的同学感到惊讶并且难以理解,我把澡票都给了其他的同学。每天早起就去跑步锻炼身体,我认为一个强健的体魄对于一个教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不认为一个整天病恹恹的人能够把学生引向阳光明媚的春天。我从小对生病的教师就没有好感,更不喜欢教师带病坚持工作。我要让学生每天都看到一个精神饱满,神采飞扬,充满生命活力的形象,这对于一个教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不喜欢有人把教师比喻为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也不喜欢把教师职业视为多么崇高纯洁之类。我一直是把教师职业当作是一个平凡的岗位,要过一个平凡人的正常生活,而一个健康的体魄是一个人幸福的保证。

   我后来当中学教师六年几乎没有请过一天病假。可是也因为我没有带病坚持工作的经历,所以也没有当过一次先进劳模。学校负责选拔先进的书记说当先进一定要有带病坚持工作的经历,这样写出的事迹才会感人。我后来对先进产生一些偏见也是有这样的根据的。后来我在农村中学当教师的六年里,果然几乎没有能够洗过一次热水澡。好在学校门前有一条常年清澈见底的河,如果是夏天,这里是全校师生们的公共澡堂,那时师生一起有说有笑,倒也是一种师生共乐的场景,只不过大家自觉地把男女的地段作了区分。但是一到冬天的时候,就只有我们少数几个年青小伙子才敢到这个河里洗澡了。当时的条件也就只能这样,冬天无论多么冷都只能在学校前的那条小河里洗澡,最苦的是女教师与女学生,他们不得不把洗一次澡当作几乎是天大的事情来对待。我能够很好坚持下来,而没有觉得有多么苦,是因为我对将来的艰苦的工作环境作了充分的心理和身体准备。
 

三、阅读、写作与思考:教师成长的关键

  我在大学时几乎每个周末都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广泛地涉猎各种书籍。这不仅是因为我所读的学校在一个偏僻的小城市,没有多少可以让我们分心的东西,而且我知道,我读书的机会不会很多,我毕业后到农村中学里任教是这必然的,因为我没有别的门路,也不会有可能进县城当教师,因为我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关系,更没有钱送礼。

   我现在还保留着的走到哪,读到哪的阅读习惯就是在读师范的时候养成的。我当时并不限于读自己的专业书,也不像现在的学生要用大学四年中的至少三年的时间去攻英语“四、六级”考试,我当时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自由选择的空间。我的阅读兴趣非常广泛,几乎在图书馆里能够找到的书我都会拿来随手翻翻,先读几页然后才决定是否系统地来读。有时读到有兴味的东西,也会拿笔记本来记下几句。对教育学的关注其实在我入大学时就已经开始了。当时我自己瞎看了不少有关教育学与心理学方面的教材与专著,虽然在没有教师的指导的情况下,走了许多的弯路,但也学会了用自己的眼光来看问题。除了中文专业方面的书与当教师的书,我还读了不少历史与哲学方面的杂书。包括从《彭德怀自述》到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我都是从头读到尾的。八十年代的中后期,是我国思想启蒙思潮最为活跃的时期,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如饥似渴地了解了法国的萨特,德国的弗洛伊德、英国的波普尔与哈耶克之类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的书给我打开了一个别有洞天的世界。我最早看到的波普尔的书是《猜想与反驳》,这是1987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但是当时并没有怎么看懂,不过,里面提到的新知识观却对我有非常大的影响。但是最得益的还是通读了《鲁迅全集》,虽然当时也并不是完全读得懂,特别是鲁迅的《野草》似懂非懂地读了一遍,但是鲁迅的小说与杂文对于我思想方式的形成影响是最为巨大的。在这里我学会了用自己的眼光来看待一切现成的结论,最主要的是我学会了怀疑。在我没有真正认识一个东西之前,我不会轻易去相信它。这是我从鲁迅的书里读出的一个感觉。这些人的书,凡能够找到的我都是从读到尾的。

   我在中学任教时,不仅教学生语文,而且还教学生地理课。到农村了,就没有什么专业这一说,有学历的人在这样的中学里本来就少得可怜。有高等教育背景的人,在农村里就是什么都能够教的人。

   我当时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个习惯是我初中时就开始的。一直保留到我整个大学毕业,并且当了六年的中学教师才宣告结束。这些日记堆在一起有大大小小的本子共六十多本。有时回过头去看看也觉得很有意思,中学时写的日记只是一些具体发生的事或者是一些想象性的东西。但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我开始记一些有思想性与学术性的东西,这些写作习惯对我作为一个语文教师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我在大学时还喜欢与同学一起争论,积极参加即兴演讲比赛,这可是最能够检验口才与思维敏捷性与知识面的一个方式了,我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有一个比较好的表达能力。当教师的怎能不会讲呢?会读,并且爱读,教师的知识面才会广,当时还流行着“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的说法,不像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教师要有长流水”的高度。长流水虽然比一桶水要多,但是做起来其实是一样的,就是要教师不断地学习充电,自己对知识有兴趣才可能让学生对知识有兴趣。会写,这也是我对自己的一个要求,我有十几年写日记的习惯,我高考时的作文几乎得了满分,而且只用了不到四十分钟的时间就一挥而就,一气呵成,几乎没有涂改过一个字,这得力于我多年来的写日记练就的写作本领。我不一定能够写得多好,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我想清楚了,写的过程会非常迅速,在农村中学任教时,我写作之快是有名的,如果学校要急就一个报告,往往就是我的差事。当时校长常用“立马可待”来形容我写东西快,这一点并不夸张。当一个语文教师如果自己张口不成句,提笔不成文,怎么能够让学生热爱读、写、说呢?又怎么让学生过读、写、说的关呢?语文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有时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教师的示范作用胜过教师对学生的要求。而作为工具性质的语文,练习又是最为重要的,比如作文就是一个熟练的过程,而要熟练没有相应的练习量是不可想象的。我在中学时就要学生写周记甚至日记。为了练习学生的读写的能力并且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尝试着让学生在一个时间里读一篇范文,要学生熟记里面的结构、观点及用词,然后再把范文收起来,让学生凭记忆来复写这篇文章。这样做的方法,是我大学时在《富兰克林自传》里读到的。这是美国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自己用来提高阅读与写作能力的做法。我自己也多次尝试,觉得练习的效果非常好。在中学里当语文教师后我就是这样来训练学生的。我教过的那所农村中学的第一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参加省里的作文比赛拿了全县参赛学生中的第一名,全省的一等奖,参加地区的语文知识与能力竞赛,全区的第一名也在我班上,这在当时引起了全县的轰动。以至于当时全县唯一的省重点中学县一中的全体教师在校长率领下来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农村中学听课取经。当我们的校长介绍说,这些参赛得奖的学生全部在我班上时,县一中的教师眼中都露出了敬慕的目光。那时我还只有不到三年的教龄,也就二十出头的一个毛头小伙子,这是我当中学教师六年最为得意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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