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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伟大的作家在创作中必定是既因袭,又反抗

作者与读者(节选)

文/朱光潜

 

作者心目中应不应该有读者呢?他对于读者应该持怎样一种态度呢?初看起来,这问题好像不值得一问,但实在是文学理论中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文艺还只是表现作者自己就算了事,还是要读者从这表现中得到作者所要表现的情感思想?作者与读者的资禀经验和趣味决难完全一致,作者所自认为满意的是否叫读者也就能同样地满意?文艺有无社会性?与时代环境有无关系?每时代的特殊的文艺风气如何养成?在文艺史上因袭和反抗两种大势力如何演变?文艺作品何以有些成功,有些失败,有时先成功的后失败,先失败的后成功?这种种问题实在都跟着作者与读者的关系究应如何这个基本问题旋转。  


我从前在《论小品文》一封公开信里曾经主张道:“最上乘的文章是自言自语”,它“包含大部分纯文学,它自然也有听众,但是作者的用意第一是要发泄自己心中所不能不发泄的。这就是劳伦斯所说的‘为我自己而艺术’”。于今回想,这话颇有语病。当时我还是克罗齐的忠实信徒。据他说,艺术即表现,表现即直觉,直觉即情感与意象相交而产生具体形式的那一种单纯的心灵综合作用。所以艺术的创造完全在心里孕育,在心里完成。至于把心里所已完成的艺术作品用文字符号记载下来,留一个永久固定的痕迹,可以防备自己遗忘,或是传给旁人看,这只是“物理的事实”,犹如把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不能算是艺术的活动,备忘或是准备感动旁人,都有实用目的,所以传达(即以文字符号记载心里所成就的形象)只是实用的活动。就艺术家之为艺术家而言,他在心中直觉到一种具体意象恰能表现所要表现的情感,他就已完全尽了他的职责。如果他不止于此,还要再进一步为自己或读者谋便利,把自己所独到的境界形诸人人可共睹的文字,他就已放弃艺术家的身份而变为实用人了。这第二步活动尽管如何重要,却不能与艺术的创造相混。严格地说,真正的艺术家都是自言自语者。   

克罗齐所说的艺术人与实用人在理论上虽可划分,在实际上是否截然两事互不相谋呢?艺术家在创作之际是否完全不受实用目的影响呢?假如偶然也受实用目的影响,那影响对于艺术是否绝对有损呢?假如艺术家止于直觉形象与自言自语而不传达其心中蕴蓄,艺术的作用就止于他自身,世间许多有形迹可求的艺术作品是否都是枝指骈拇呢?这些问题常在我心中盘旋。于是我在事实中求解答,我发现常识固然不可轻信,也不可轻易抹杀。每时代的作者大半接受当时所最盛行的体裁。史诗、悲剧、小说、五七言诗和词曲,都各有它的特盛时代。作者一方面固然因为耳濡目染,相习成风,一方面也因为流行体裁易于为读者接受和了解。荷马和莎士比亚之类大家如果不存心要得到当时人玩赏,是否要费心力去完成他们伟大的作品,我以为大是问题。近代作者几乎以写作为职业,先存一个念头要产生作品,而后才去找灵感,造成艺术的心境,所谓“由文生情”,正不少于“因情生文”。创造一件作品,藏在心中专供自己欣赏,和创造一件作品,传达出来求他人欣赏,这两种心境大不相同。如果有求他人欣赏的“实用目的”,这实用目的决不能不影响到艺术创作本身上去。姑举一例,小说、戏剧常布疑阵,突出惊人之笔(英文所谓suspense and surprise),作者自己对于全局一目了然,本无须有此,他所以出此,大半为着要在读者心中产生所希望的效果。由此类推,文艺上许多技巧,都是为打动读者而设。  

 


从这个观点看,用文字传达出来的文艺作品没有完全是“自言自语”的。它们在表面上尽管有时像是向虚空说话,实际上都在对着读者说话,希望读者和作者自己同样受某一种情趣感动,或是悦服某一点真理。这种希冀克罗齐称之为“实用目的”。它尽管不纯粹是艺术的,艺术却多少要受它的影响,因为艺术创造的心灵活动不能不顾到感动和说服的力量,感动和说服的力量强大也是构成艺术完美的重要成分。   

感动和说服的希冀起于人类最原始而普遍的同情心。人与人之间,有交感共鸣的需要。每个人都不肯将自己囚在小我牢笼里,和四周同类有墙壁隔阂着,忧喜不相闻问。他感觉这是苦闷,于是有语言,于是有艺术。艺术和语言根本是一回事,都是人类心灵交通的工具,它们的原动力都是社会的本能。我们所谈的文艺必有作品可凭,而它的作者必极富于同情心,要在人与人之中造成情感思想的交流汇通,伸张小我为大我,或则泯没小我于大我,使人群成为一体。艺术的价值之伟大,分别地说,在使各个人于某一时会心中有可欣赏的完美境界;综合地说,在使个人心中的可欣赏的完美境界浸润到无数同群者的心里去,使人类彼此中间超过时空的限制而有心心相印之乐。托尔斯泰说,“艺术是一种‘人性活动’,它的要义只是:一个人有意地用具体的符号,把自己所曾经历的情感传给旁人,旁人受这些情感的传染,也起同感”。因此,他以为艺术的功用,在打破界限隔阂,“巩固人和人以及人和上帝的和合”。克罗齐派美学家偏重直觉,把艺术家看成“自言自语者”,就只看到艺术对于个人的意义与价值;托尔斯泰着重情感的传染,把艺术家看成人类心灵的胶漆,才算看到艺术对于人群的意义与价值。两说本可并行不悖,合并起来,才没有偏蔽。   艺术就是一种语言,语言有说者就必有听者,而说者之所以要说,就存心要得到人听。作者之于读者,正如说者之于听者,要话说得中听,眼睛不得不望着听众。说的目的本在于作者读者之中成立一种情感思想上的交流默契;这目的能否达到,就看作者之所给予是否为读者之所能接受或所愿接受。写作的成功与失败一方面固然要看所传达的情感思想本身的价值,一方面也要看传达技巧的好坏。传达技巧的好坏大半要靠作者对于读者所取的态度是否适宜。   

这态度可以分为不视、仰视、俯视、平视四种。我赞成平视,因为这是人与人中间所应有的友谊的态度。“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我们心中有极切己的忧喜,极不可为俗人言的秘密,隐藏着是痛苦,于是找知心的朋友去倾泻,我们肯向一个人说心事话,就看得起他这位朋友,知道在他那方面可以得到了解与同情。文艺所要表现的正是这种不得不言而又不易为俗人言的秘密。你拿它向读者吐露时,就已经假定他是可与言的契友。你拿哀乐和他分享,你同情他,而且也希望得到同情的回报。你这种假定,这种希望,是根据“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个基本原则。你传达你的情感思想,是要在许多“同此心”的人们中取得“同此理”的印证。这印证有如回响震荡,产生了读者的喜悦,也增加了作者的喜悦。这种心灵感通之中不容有骄矜,也不容有虚伪的谦逊,彼此须平面相视,赤心相对,不装腔作势,也不吞吐含混,这样人与人可以结成真挚的友谊,作者与读者也可以成立最理想的默契。凡是第一流作家,从古代史诗悲剧作者到近代小说家,从庄周、屈原、杜甫到施耐庵、曹雪芹,对于他们的读者大半都持这种平易近人的态度。我们读他们的作品,虽然觉得他们高出我们不知若干倍,同时也觉得他们诚恳亲切,听得见他们的声音,窥得透他们的心曲,使我们很快乐地发现我们的渺小的心灵和伟大的心灵也有共通之点。“尚友古人”的乐趣就在此。     

一个作者需要读者,就不能不看重读者;但是如果完全让读者牵着鼻子走,他对于艺术也决不能有伟大的成就。就一般情形说,读者比作者程度较低,趣味较劣,也较富于守旧性。因此,作者常不免处在两难境遇:如果一味迎合读者,揣摩风气,他的艺术就难超过当时已达到的水准;如果一味立异为高,孤高自赏,他的艺术至少在当时找不着读者。在历史上,作者可以分为两大类,有些甘心在已成立的风气之下享一时的成功,有些要自己开辟一个风气让后人继承光大。一是因袭者,守成者;一是反抗者,创业者。不过这只是就粗浅的迹象说,如果看得精细一点,文学史上因袭和反抗两种势力向来并非绝不相谋的。纯粹的因袭者决不能成为艺术家,真正艺术家也绝不能以为反抗而不因袭。所以聪明的艺术家在应因袭时因袭,在应反抗时反抗。他接受群众,群众才接受他;但是他也要高出群众,群众才受到他的启迪。他须从迎合风气去开导风气。这话看来像圆滑骑墙,但是你想一想曹植、陶潜、阮籍、杜甫、韩愈、苏轼、莎士比亚、歌德、易卜生、托尔斯泰,哪一个大家不是如此?  

作者与读者携手,一种风气才能养成,才能因袭;作者与读者携手,一种风气也才能破坏,才能转变。作者水准高,可以把读者的水准提高,这道理是人人承认的;读者的水准高,也可以把作者的水准提高,这道理也许不那么浅显,却是同样地正确。在我们现在的时代,作者们须从提高读者去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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