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复 | 民建济南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我市民营老年公寓建设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很好,市政府十分重视,分管市长做出了批示,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年公寓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有老年公寓54家,床位5561张,入住率为56%。其中,市中区老年公寓、天桥区老年公寓、营市街老年公寓、济南市老年人服务中心等8处老年公寓入住率都达到95%以上;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4家,集体所有10家,民营兴办 40家。大体分为养生型、享受型、临终关怀型和基本生活型等四种类型。从床位数看,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公寓有16家,占总数的30%;有1/3的老年公寓建在城郊结合部。 从产业发展上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陈旧。全市老年公寓以养老为目的建设的老年公寓只有6家,88%以上都是租赁的旧厂房、办公楼和居民楼改扩建而成的,配套设施不全,缺少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二是入住率低。部分老年公寓入住达不到适度规模,地域性供需不平衡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目前,老年公寓投资主体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经营者,起步晚,层次低,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四是护理人员缺少专业专业培训,吃苦耐劳和爱岗敬业精神不强。 二、今后工作打算 据统计,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90万,占总人口的14.5%,预计到2030年增长到231.27万人,年均增加老人5万人左右。社会养老矛盾十分突出。下一步,市政府将结合你们的提案,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扶持政策。在去年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基础上,今年拟出台《济南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对老龄公寓建设审批政策、土地使用政策、培训和用工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政策、政府资助政策等进行明确和规范。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促进民营养老产业发展。拟制定《市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的办法》,对我市5个养老服务机构以“以资代补”的形式进行扶持。通过适度财政补贴,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 三是引入专业社工,推进养老机构人才建设。结合国家发展社会工作的时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队伍,以适应养老服务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产业发展氛围。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宣传先进经验做法。培育养老产业载体建设,培植新型产业模式,引导我市民营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营老年公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