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
一真法界圓明妙心,因一念無明不覺(發業無明)而生起「見」、「相」二分,「見」為「心」、「相」為「境」。能分別好醜是妄識,喜歡的則愛欲擁有,不愛的就憎恨拋棄(潤生無明),作「善」、「惡」業為因,故感「苦」、「樂」二受為果報,眾生生死輪迴之法就是如此而來。
圖解如下
一真法界圓明妙心
相分(色法)
見分(心法)
根身:
眼、耳、鼻、舌、身
前五識: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器界:
色、聲、香、味、觸,
地、水、火、風、空。
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
心法
八識分成四部分:
一、前五識:眼、耳、鼻、舌、身:感測器,將外界的訊號轉化成可以儲存的資料。
二、第六分別意識:根據前五識所取得的訊息(形色、聲音、香嗅氣、苦辣味、觸覺等外境)起意造作、分別判斷。
三、第七末那識:是阿賴耶識與分別意識的往來傳遞管道,這個管道形成了「我」的概念。
四、第八阿賴耶識:可以說是生命歷程的紀錄資料庫。
八個識是心的八種作用,前五識取得資料儲存到阿賴耶識,第七識將阿賴耶識內過去儲存的資料,與現前的資料比對分析,分別好壞,來做反應,喜愛的就去追求,討厭的就拋棄遠離等行為。
凡夫用心:第七識(肉體我為主)與第六識(分別心)一起作用,就會起私心以利益自我為主。
悟道後用心:第七識把第八識(了別心)當內自我起作用,就會生起觀照心,智慧心。會自利利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