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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圣弃智、绝仁弃义”是后人篡改的文字,意在突出儒道差异

老子一边要“绝圣弃智”,一边在论述“圣人之治”,咋回事?

老子说“绝圣弃知”“绝仁弃义”,庄子更爽快:“圣人不死,大盗不已”,直接把盗匪横行、社会混乱、争权夺位的罪责安在了“圣人”头上。

在“道治”与“德治”“仁治”“礼治”之间,老子主张“道治”选择“道治”的自然无为,而“去彼取此”,就意味着不用管“仁义礼”;在本末关系处理上,老子主张“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这样才能“没身不殆”。但并非意味着“守母”,就可以“弃子”。

从前,本人对“绝圣弃智”的理解也是尽量回避“绝弃圣人和智慧”,把它理解为“圣人不以圣人自居,不以智治国”,并且认为只有这样才符合老子的思想。

这样的理解,虽然在词意上没有问题,但是,作为“绝巧弃利”中的“巧利”是必须要“绝弃掉”的,这样的话,绝弃后半部,“保留前半部”,所谓“三绝三弃”就不能一气贯通,这样势必产生语义的混乱和老子完整思想的被割裂。

这样的矛盾可能也在困扰着很多人,包括河上公和王弼。

有人可能不以为然:认为传本《道德经》就是河上公和王弼编校的,他们自己编校的文字,自己会困惑吗?

不能完全赞同传本《道德经》是由他们定本的,版本的流传是一个很复杂的历史文化过程,不能将传本的定本认定为某一些人所为,即使是王弼的《老子注》,其原文和注文也不完全一致,这说明这些差异是王弼之后的编注者继续“编校”的结果。

并且,老子一边要“绝弃”“圣人”,一边在论述“圣人之治”,这很容易引起误会:老子、孔子时期,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有那么严重对立和水火不容吗?在老子思想中,“道”与“仁义礼”只是本末关系,为什么“守母”,就必须“弃子”?

儒道何时分家?孔老二人的“无为”思想是否一致?

先秦儒道不能简单地归之于互补关系,但也不可能像后人认为的那么绝对的对立。至于说两家解释对《易经》的发展与解说,更是无稽之谈。

老子主张“无为之治”,孔子西行问礼于老子,《孔子家语》记载:“吾闻老聃博古知今,通礼乐之原,明道德之归,则吾师也。今将往矣”。

“及去周,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者送人以言。吾虽不能富贵,而窃仁者之号,请送子以言乎!’孔子曰:'敬奉教。’自周反鲁,道弥尊矣。”

老子以“仁者”自谦,说明老子并非完全否定“仁”。而孔子也以“无为而治”歌颂他心中的圣人帝舜:“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所不同的是,老子讲的“无为”是“道治”,孔子讲的“无为”是“道德圣人之治”。按照老子的说法“失道而后德”,当君王不能“道治”,于是退而取其次“以de治国”,“以de治国”就意味着“尚贤”,于是引发纷争。

就是说,孔子念兹在兹的是周礼,他心中的圣人是尧舜禹汤、文王、周公等现实中的仁德之君,而老子心中的圣人是超越现实社会的“为道者”——这不是现实中的侯王比如尧帝、舜帝所能做到的,所以老子说“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从儒家早期经典看得出,老子对孔子并不是完全否定,而孔子也能接受老子的思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先秦诸子才被慢慢分化,司马谈、刘向、刘歆等人因整理、编撰藏书的需要,才将他们明确分类,“儒道”分野渐趋明朗化,学说之争随之激化,尤其是唐宋以后。

但至今仍有有一些先秦名家到底归属道家还是儒家,或者别的什么门派,依然争论不休。

楚简《老子》或许能给我们打开一扇解读“绝圣弃智”的窗口

楚简本《老子》的出土,让后人看到了另一种可能,即文中没有直接批评儒家的论述,似乎与其更客观,叙述更中性,也没有表示激烈观点的“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之说。

在此,我需要先声明,我只是为了弄清楚“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的真正思想,才做这些比较和分析的,并不代表我就反对传本和帛书,至少目前我还没有充分理由。旨在探讨。

楚本《老子》与传本《道德经》(传本与帛书基本一致)原文比较:

楚简本: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三言以为文不足,或命之有乎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传世本: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通过比较,我们看得出来,1、“三绝三弃”的排列顺序不同;2、楚简本要“绝弃”的是“智与辩”、“巧与利”、“伪与虑”。而传本要绝弃的是“圣与智”、“巧与利”、“仁与义”。

根本不同在于“圣智”“仁义”与“智辩”“伪虑”。就是说:楚简《老子》没有“圣智“”仁义“之说。而“智与辩”、“巧与利”、“伪与虑”在《老子》文本中都能找到现成的依据,就不必纠结于“绝圣弃智”“绝仁弃义”该作何解读了。

就是说,楚简本《老子》多了一种参考的资料,提供了一种理解的可能,能帮助我们有可能更准确地理解和消化老子的“道治”思想。

即使有了楚简本,但对于现有的“三绝三弃”该如何理解?

我们面对的问题是:即使有楚简本,但没有权威资料足证楚本就是善本,而我们面对的是传本(帛本本章内容无大的差异),我们总不能对此文本熟视无睹。

如果坚持传本或帛本(我以帛本为主,但绝不排斥楚简和传本)的文字,那么也不能把“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三句话理解为“绝弃掉圣人和智慧”,“仁德和道义”。

而应该参照楚简本,把它理解为:统治者绝弃神圣化、权诈术,民众自然会得到更多的利益;绝弃仁义的粉饰教化,民众自然会复归于父慈子孝的和睦亲情;绝弃智巧货利,盗贼自然会消亡。

但作为侯王,仅仅在“三绝三弃”上下功夫还不够,所以还必须要着意于以下两条:一条是奉行大道,像未经加工的绢丝和原木一样质朴无所雕饰;一条是减损私欲。

传本中的“圣智”,不能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通达”与“智慧”,那样就把老子推向了“反智”的方向。在老子思想里,即是用“圣”也只能是“有以为”的圣,“智”不是智慧,而只能是权诈术,这是老子旗帜鲜明反对的,因为“以智治邦邦之贼,不以智治邦邦之福”。

老子所绝弃之“圣智”、“仁义”、“巧利”,都是跟“无为道治”相对立的概念,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含义。

回到本文开头庄子说的“圣人不死,大盗不已”。这并不是真的要哪一家学说中的“圣人”真的死掉,而是跟老子所说的“圣智”是一样的含义即:人皆循道而生,天下井然,何来大盗,何须圣人?

他以盗跖“盗亦有道”和田成子“田氏代齐”为例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

圣人制定的仁义标准,全成了剽窃他人财物和窃国大盗的工具,像盗跖、田成子那样的窃贼,不正是尊奉的圣人仁义教化才成功的吗?

所以,庄子的观点并不在于什么圣人,而是圣人制定的“仁义”之法容易被人利用,具有虚伪性、欺骗性,成为“大盗”的工具。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老子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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