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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言与思维逻辑的关系
 

浅谈语言与思维逻辑的关系
何南林
  
  一、语言与思维
  
  萨丕尔指出:还有一种有力的趋势也使形式的繁复不能严格相应于清楚的概念差别。这就是要构造分类格局,把语言所用的概念全都塞进去的趋势。一打定了主意,认为一切东西不是好定了的,就是坏定了的,不是黑定了的,就是白定了的,就很难改变态度,承认某些东西可能是又好又坏的(或者说,无所谓的)、又黑又白的(或者说,灰的),也更难认识到好坏、黑白这些范畴可能根本用不上。语言里的分类在许多方面的不讲理,顽固,正像这样的头脑,它必须有它的完全彼此排斥的鸽子窝,不容许有流荡的鸟儿。任何概念要想表达出来,都必须服从这种游戏的分类规则,正像在有的统计表里,最坚定的无神论者也被贴上天主教徒、基督教徒或犹太教徒的标签,要不就没人理睬他。我们是认定了英语要把一切动作想成是属于三种标准时的。所以,如果我们要说一个命题昨天是真实的,明天也是真实的,就得假装现在这一刻能够向前向后伸延,以至包括永恒①。法语里,一个东西永远是阳性的或是阴性的,不管它有没有生命,就像在许多美洲和东亚的语言里,先要把东西归入一定的形状范畴(如环形的、球形的、细长的、圆柱形的、片状的、像砂糖那样一堆的),否则不能计数(如两球土豆、三张地毯),甚至于先要这样,才能说它“是怎样的”或“怎样被对待的”(例如,在阿萨巴斯根语支和雅纳语里,“带”或者“扔”一个石子和“带”“扔”一块木头是两回事,语言上的差别就像做这两样事的时候肌肉经验上的差别)。这样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好像从前有过一个时候,这个种族曾经在下意识心理上给经验开了一个草率的清单,现在死守着这不成熟的分类法,不许修改,让继承语言的人背上了一种他们再也不相信、可是又无力推翻的科学。传统所硬性规定的教条,僵化为形式主义。语言的范畴变成一个遗留下来的教条系统――无意识的系统。当作概念看,它们往往只是半真半假的;它们的生命逐渐枯萎,成了为形式而形式。
  萨丕尔以英语、法语以及美洲和东亚语言为例,证明先人分类之草率与不成熟,以至于“让继承语言的人背上了一种他们再也不相信、可是又无力推翻的科学”,由此也就证明了语言对思维的反作用。
  不过,其中有些论断我们却不能完全苟同。
  法语(以及所有具备性范畴的语言)的例子很好解释――问遍所有法国人,恐怕没有一个会认为“一个东西永远是阳性的或是阴性的”这种分类有任何科学根据,而只能十分遗憾地将其视为一种僵化的形式主义,一种遗留下来的教条系统。
  其次来看英语的“时态”。很显然,在萨丕尔看来,英语把一切动作想成是属于三种标准时,这样的分类同样“不讲理”,而且一旦形成,便极其顽固,难以去除。他在这里特意加了一个注,以资证明:①所以说,“4的平方根是2”,完全像“我的叔叔现在是在这里”。有许多“原始”语言倒更有哲学味,能区别真正的“现在”时和“习惯”时制或“一般”时制。
  两句话虽然用了同一个“is”,但性质显然完全不同,前一个属于绝对真理,永恒不变,后一个则必须随着“此情此景”而进行相应的变化,如“was here”,“is here”,“will be here”。由于英语是一种“形态语言”,其谓语动词必须贴有“时间”的标签,而既然标有时间,当然就是“有标记”(marked),反之,没有时间标签,则为“无标记”(unmarked)。
  一种“理”既然能够称得上“真”,当然属于常态,即不受时间限制,不应该有时间标记。问题是,再“真”的“理”也必须用语言表达出来,由此也就导致一种荒唐现象,即:原本不受时间限制的真理,仅仅只是因为表达真理的语言受到时间形态的制约,本身也就被迫贴上时间的标签,也即萨丕尔所说,“就得假装现在这一刻能够向前向后伸延,以至包括永恒”。换言之,究竟是不是真理,必须由“此时此刻”决定,更确切地说,正是由于使用了毫无区别的“is”,于是4的平方根究竟是不是2,就有如“我叔叔现在是不是在这里”一样,完全要由“我叔叔”的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再来比较“He was a worker and now is a teacher”与“The square root of 4 is 2”。既然前者可译为“他从前是工人,现在是教师”,那么,后者岂不照样也应该译为“4的平方根现在是2”?一句话,正是由于不得不贴上时间标签,于是“常态”变成了“异态”,“绝对真理”变成了“相对真理”。
  最后再来看看美洲和东亚语言的“形状范畴”。我们自然马上就想到了汉语的“量词”。按照萨丕尔的观点,这种分类当然也属于“不讲理”,也是一种为形式而形式。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上世纪90年代的一系列研究表明,汉语量词的设立,绝非随心所欲,而是深刻反映了汉语民族认知上的范畴化(categorization)特征。
  石毓智对汉语物体形状量词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数量观念表达对一个语言的语法系统有着深刻的影响。根据数量表达的方式,可以把人类语言分成两大类,一是属于单复数的,一是属于量词的。汉语是后一种语言。通过对形状量词的分析,可以看出汉语的量词系统的设立的背后隐藏着严格的数学规律,它们远比单复数语言复杂和精密。这一事实使得我们可以借助严格的数学概念和规律对其进行精确的描写。
  他并且以英语和汉语中名词数量的表达为例说明语法范畴对认知的影响:英语的语法中有单复数标记,复数在名词后加-s,单数为零标记。我在美国学习了七年,经观察,母语为英语的人在单复数的使用上可以完全不犯错误,我们中国学生却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不管是说话还是写作都是如此。这并不能说明我们中国人经常分不清“一”和“二”之别,而是我们的语法中没有这个范畴,所以在认识世界的时候,如果没有表达需要,就不会去关注事物的数量的多少。然而以英语为母语者,语法中有单复数的范畴,他们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时候,必须关注事物的数量特征,而这纯粹是为了满足合乎语法的要求。久而久之,这种对事物数量特征的认知成了一种内化的感知活动,在认识世界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关注事物的数量特征,因此就几乎不会在单复数的使用上犯错误。

  反过来英语没有量词的语法范畴,那么以英语为母语者学习汉语时,就感觉到掌握汉语量词十分困难。假如我们看到地上有纸,就会不假思索地根据纸的形状、大小,选择一个合适的量词来称数,比如“一张纸,一条纸,一片纸,一星儿纸”等。我们已经论证了,制约形状量词使用的背后是数学函数,根据维数的多少和各个维之间的比例来选择合适的量词。一和二的区别是幼儿园低年级的数学问题,函数则是中学的数学问题。我们中国人也已经把这种量词选择的数学能力内化了,变成一种不自觉的认知活动,因此在语言使用中会毫不费力地选取合适的量词。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必须关注事物各个维度之间的比例关系,这是汉语语法的需要,否则就无法称数事物。然而母语为英语者没有传递信息的需要时,就不会关注各个维度之间的比例,那么他们在使用汉语的量词时就会感到十分困难,结果就经常出错。
  请注意二者之间的两个本质区别。第一,英语的数量特征“纯粹是为了满足合乎语法的要求”,也即正如萨丕尔所说,这类繁复的语言形式“并不能严格相应于清楚的概念差别”,换言之,将其统统去除,不会对认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且不说反而更加有利;相反,制约汉语形状量词使用的是“数学函数”,其重要性也就不证自明。第二,“一和二的区别是幼儿园低年级的数学问题,函数则是中学的数学问题”,这种比喻之后所隐藏的含义就更是众所皆知,不言而喻了。也就是说,中国人学外语虽然在“数”上面屡屡出错,但仅仅只是一个语法问题;然而,英语为母语者(实际上包括所有西方民族)要想熟练掌握量词,则首先必须提高认知能力,学会关注事物各个维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一句话,先从“幼儿园”升到“中学”再说。
  经过以上论述,我们不得不对萨丕尔的观点予以重要修改。如果说,英语的“时态”(以及“数量”)与法语的“性别”这类繁复的语言形式并不能严格相应于清楚的概念差别,或者,正如“好坏”、“黑白”这些范畴一样,“可能根本用不上”,而只能适得其反,让语言继承人背上沉重的包袱,那么,汉语“形状范畴”的设立,则完全有可能让一代又一代语言继承人的头脑更加复杂,更加精密。
  
  二、语言与逻辑
  
  潘文国认为:由于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在语言的组织中,语义的搭配是决定语序的最重要和第一位的手段。一个个语音语义团块是一颗颗分散的珠子,需要有一根线把它们串起来。这根线就是逻辑,由人的思维逻辑决定语音语义团块安排的先后次序。汉语是世界上逻辑性最强的语言,这是汉语的本质特点决定的。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汉语讲逻辑,其他语言就不讲逻辑,而是说,汉语的语序最合逻辑的顺序。
  赵元任说:汉语比英语更为接近符号逻辑学中的某些方法。比如“有的人说真话”这句普通的中文比Some men tell the truth(一些人说真话)这句普通的英文更接近逻辑公式。
  笔者可惜不懂逻辑,无法对此作出解释,不过,可以比较一下不同语言中的逻辑表达式,“所有S是P”、“有些S是P”。
  例如:“他爷爷是教师,他爸爸是教师,他也是教师。”英语当然可以译为“His grandfather is a teacher, his father is a teacher, and he is also a teacher.”然而,万一爷爷已经退休甚至去世了呢?汉语不管时间久远,永远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是”,英语却必须改成“was”。但月有圆缺,人有生死,倘若爸爸甚至他本人哪天也
  步了爷爷的后尘呢?换言之,今天用了三个“is”,明后天很可能就要逐步替换,直至最终变成三个“was”。
  对于这样一个教育世家,汉语可以十分便利地说:“他家有些成员是教师。”甚至“他家所有成员都是教师。”然而,英语今天也许可以说“Some (or all) members from his family are teachers.”但明天后天呢?前者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命题形式“有些S是P”或“所有S是P”,而英语只有在爷爷、爸爸、他三人都在世且都在职的情况下,才能放心大胆地用“are”,才能顺理成章地总结为“All Ss are Ps”。
  叶斯柏森指出:“逻辑学家喜欢把所有句子分析成三个成分:主语、系词和谓语;the man walks被分析为主语the man,系词is和谓语walking。语言学家对这种分析感到不满意,这还不仅从英语语法的角度出发,因为is walking和walks意义不尽相同,而且还从一般的角度出发。如果不用现在时,这种分析就会碰上困难:the man walked不能分解为含有is的任何组成部分,只能分析为 the man waswalking――逻辑学家总是关注以现在时表达的永恒真理!”
  这就意味着,逻辑学家与语言学家之间存在分歧,语言学家分析语言总是要从语法的角度出发,而逻辑学家总是关注以现在时表达的永恒真理。比方说,“有些S是P”或“所有S是P”。
  但遗憾的是,英语(以及其他西方形式语言)的“是”总与时间密切相关,必须指明“现在是”还是“过去是”,那么,西方逻辑学家究竟能否表达不分时间的永恒真理?他们会不会觉得与中国逻辑学家更有“共同语言”?再进一步,假如他们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语言,根本就没有时态的区别,可以十分方便地表达永恒真理,又会有怎样的感想?
  汉语中这个不受时间限制的“是”,其实英语中也有,即“be”。遗憾的是,在标准美国英语(Standard American English, SAE)中,它却不能单独充当谓语动词,而只能出现于“to be”之类的非谓语动词之中(比如莎士比亚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倒是“黑人地方英语”(Black English Vernacular, BEV)允许这种用法,而更令人们(尤其是我们这些“外国佬”)吃惊的是,这种“非标准英语”竟然深得语言专家的赞许:BEV的有些地方比SAE还更精确:He be working指的是他通常是上班的,或许他是有正规的工作。He working指的是他在说话的这个当儿正在工作。在SEA中,He is working就无法像BEV作出那样的区分。(平克2004:37)
  利奇指出:逻辑学家在设计逻辑体系时一贯着眼于规范而不是着眼于描述:也就是说,逻辑学家感兴趣的不是人们实际上如何把思维组织成语言,他们感兴趣的只是如果人们要避免由于语义含糊、语义矛盾,结构混乱等引起的谬误,他们应该如何把思维组织成语言,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要避免日常语言中由于思维不严密而引起的错误,我们应该如何把思维组成语言。从历史上看,符号逻辑学兴起的部分原因是:哲学家逐步发现了语言的句法结构仅仅简单地反映了语义的底层结构。所以逻辑学家认为摒弃日常的自然的语言而采用人工的形式语言或“运演”文法较为有利;这种“运演”方法与人们在日常语言和思维中所用的“自然逻辑”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数学语言与普通英语中关于数目的话语之间的关系一样。一旦采用了人工的形式语言或“运演”方法,就有可能列出更简洁、更抽象的公式。我们可以简单、明了地用以下比较来说明这一点:
  (1)“If you have ten cows and take six of them away, you are left with four”

  (2)“10-6=4”
  这样的运演摆脱了日常语言而自行发展,目的是组成一个严密的演绎体系。这个体系只包含最必要的原素或公理以及适当的推理规则等。这种运演方法完全脱离了产生这些运演的日常语言,发展成一个独立的,极为有效的思维体系。
  就简洁抽象而论,日常语言当然不能与形式语言相比,但西方逻辑学家却显然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一点,即:什么样的日常语言?换言之,“普通英语”能够代表全世界所有的“日常语言”吗?且以上述两个句子为例,(1)的直译为“如果你有十头牛,并且牵走六头,你还剩四头”,这一听就知道不是中国话。标准的汉语是:(3)十头牛,牵走六头,还剩四头。
  作为“一个独立的,极为有效的思维体系”,“数学语言”(2)当然远远胜过“普通英语”(1),然而,若是再将“普通英语”(1)与“普通汉语”(3)相比,又该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我们甚至还要进一步追问:对有关逻辑问题的探讨以及论述,中西学者会是一模一样的吗?
  再看看算术题的表示方法。汉语常说:“十头牛,牵走六头,还剩几头?”但“还剩几头”如何表达,对于英语就是一大难关。如用复数“how many are left?”显然就排除了得数为一的可能性;然而,真要用单数“is”,岂不就等于给出了答案吗?这也就是说,对英语而言,“还剩多少”是一个根本无法表达的“死句”,只好转移目标,加上一个人称代词充当主语:“how many you are left with?”(你还剩多少)西方语言由于极其讲究形式变化,故而称为“形式语言”,然而,哲学家、逻辑学家的“形式语言”指的却是仅仅“包含最必要的原素或公理以及适当的推理规则”的体系。
  于是我们便看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就抽象简洁而言,过于讲究“形式”的西方语言实际上更加类似“日常语言”,而极少“形式”束缚的汉语,反而更加接近“形式语言”。
  究其实质,这显然是因为两种“形式”的内涵不同所致,前者指的是语法的形态变化,后者指的是思维的抽象程度。两种“形式”截然相对,互成反比,得其一则必失其二,前一种“形式”的种类越是繁琐,对后一种“形式”的束缚就越是沉重。西方语言正是因为保留了许多毫无必要的“语法形式”,从而严重限制了“思维形式”;与之相反,汉语恰恰因为挣脱了语法形式的束缚,反而大大促进了思维的高度形式化,“发展成一个独立的,极为有效的思维体系”。
  
  三、结论
  
  美国语言学家戈德伯格在谈论未来的语言时说:语言中有所谓的心理病理学成分,这不仅是一个比喻的说法。人们坚持在语言中使用性、格、形容词和名词的一致性、动词的词尾系统以及语言中所有其他的辎重东西都向我们指出:语言是一座刚刚盖好的宏伟的大厦,建筑工人已经不在这座大厦前面的脚手架上了。这个过去曾经一度是非常必要的东西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累赘了。
  具体而言,有哪些“脚手架”呢?他举的例子是:不规则动词、不规则复数、在shall和will的用法
  之间小题大做、为了精确表示时间概念而使用的那些过多的时态。他并且解释了有这些“脚手架”的原因:“那时人们尚未充分了解语言的发展过程,那时人们尚未充分意识到人类犯错误的方式可以永恒地延续下去。”
  这番话很值得推敲。前人之所以要制定许多毫无必要的语法规则,也即脚手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他们对语言不了解。这就意味着,他们自己实际上也很清楚,这些规则并不是绝对需要,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希望后人在深入了解语言以后,能够逐渐体会到觉得这些规则的多余,从而将其一一废除――正有如建筑完工以后脚手架的拆除。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儿童,由于年幼无知,往往要规定许多“不要”、“必须”,如出门不要玩水,爬树、过马路要小心等,但一个二三十岁的成人,如果整天还要受这种训斥的话,那过的是什么日子?
  遗憾的是,西方语言虽然一天天长大成熟,但是许多幼年时期制定的规则却依然保存了下来,就好比一个成人依然穿着儿童的衣服,处处受到限制。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假如西方民族的祖先知道他们当年犯下的错误,居然会在子孙手里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会不会后悔当初根本就不该制定如此琐碎的语法呢?
  
  浅谈思维模式与构词法
  范锋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前人已从词汇、语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拟通过汉、英、德三种语言构词法的比较,从几个具体的例子入手,以证明汉语构词的简单明了,以及对思维所产生的影响。
  1. 整体观照与原子主义构词法
  我们先举例来比较一下英语与德语的构词。先看英语:
  牙齿:teeth 牙科医生:dentist
  眼睛:eye 眼科医生:ophthalmologist
  妇女:woman 妇科医生:gynecologist
  儿童:child儿科医生:pediatrician
  上面四词中,dentist较常用,而其他三种医生,哪怕就是外语专业的学生,甚至外语教授都不太知道,更不用说骨科、内科、外科、皮肤科、神经科、血液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的医生如何称呼了。当然,真要逼急了,也不妨来个“eye doctor”或“teeth doctor”,但“woman doctor”却是“女医生”而绝不是“妇科医生”,至于“child doctor”恐怕就只能是儿童游戏中自行扮演的医生了。
  下面再看德语:
  牙齿:Zahn(阳)牙科医生:Zahnarzt(阳)
   眼睛:Auge(中)复数加n 眼科医生:Augenarzt(阳)
   儿童:Kind(中)复数加er儿科医生:Kinderarzt(阳)
   妇女:Frau(阴)复数加en妇科医生:Frauenarzt(阳)
  德语中“医生”为der Arzt,而“牙科医生”就是“牙齿”与“医生”的合成。即使不懂德语的人,从上面的例子中也不难看出,无论什么医生,总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中心词“der Arzt”,因此,德语的构词方法远远比英语合理,原因就在于德语的构词采用复合法,组成的词族在一定程度上义类相关照,做到整体观照,体现了一种从整体着眼来把握局部的思维方法,即整体思维模式,换句话说,也就是德语的构词具有理据性。而英语的构词表现的是一个事物一个名称,没有从整体、从事物的联系来命名。例如dentist,对于不具备深厚词源学知识的人来说,既看不出“牙”又看不出“医生”。英语的构词法以加缀法为主,词族的组成以词干为中心,其作用就像是原子核,而各种词缀就像是核外电子(故而取名原子主义),每一组这样的词形成一个封闭的词族。因此,在构词上德语与英语相比,德语显得具有整体思维,而英语注重个体思维,其结果就是在语言的“明了”方面,德语远远胜过英语。
  2.汉语的整体思维与德语的“半”整体思维
  潘文国说:“汉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形声字为主体、以部首来统率、所有的字以类相从的办法把字串连起来。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办法,反映了汉族人善于整体思维的心理特点。”(《汉英语对比纲要》,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汉语的构词沿用了造字的方法,即先确定一个类属大名,然后加以个别区分。例如,先把木本植物通称为“树”,然后把各种不同的树分别叫做“桃树、梨树、松树、柏树”等,把与树有关的各种事物,分别叫做“树干、树墩、树叶、树枝、树梢”等。“树”把这一系列词串联起来,体现了一种从整体着眼把握局部的思维方法,即汉语的构词法具有理据性。

  由此而论,我们是否可以说,德语构词法也是一种很聪明的办法,同样反映出德语民族具有整体思维的心理特点呢?事实并非如此。仍以“树”为例。德语中“树”为Baum,桃树Pfirsichbaum、梨树Birnbaum、松树Kiefer、柏树Asphalt,从中可以看出,桃树Pfirsichbaum、梨树Birnbaum的构词法和汉语一样采用了复合法,体现了整体思维的模式,但松树Kiefer、柏树Asphalt却是以一个新词来命名,完全没有“树Baum”的影子,体现的是个体思维的特点。再如,德语树干Baumstamm、树墩Baumstumpf、树叶Baumblatt,均有词根“Baum”,是整体思维的结果,而树枝Zweig、树梢Wipfel在构词上全然没“Baum”的影子了,因此是个体思维的结果。
  由此可见,德语虽然具有整体思维的特点,但并不彻底,充其量只能说其构词是“部分整体观照”,其思维方式也只能说是“部分地具有整体思维”,姑且称之为“半”整体思维,即德语的构词只能说部分地具有理据性。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它在构词上,就远远不如汉语直接,就拿“眼科医生”一词来说,德语尽管和汉语一样都是合成词,但在合成之前,却要绕个大弯子。例如,要想合成“眼科医生”一词,必须先将单数Auge(眼睛)变成复数Augen,然后再与Arzt(医生)合成。“儿科医生”、“妇科医生”与此相似。然而,“牙科医生”的构成又与此不同,即:Zahn(牙齿)不变复数,直接以单数形式与Arzt(医生)合成。这就意味着,哪些词在构成复合词时要变复数,哪些不要变,完全没有规律可循。即使同一个词与不同的词合成时,有的要变复数,有的则不变,因此只能靠一个个死记硬背。
  由此可见,汉语与德语虽然都是采用复合构词法,但后者显然远远不如前者简单。
  3. “半”整体思维之代价
  3.1 德语复杂的构词
  德语的构词虽然远比英语清楚易懂,但却显得过于笨拙。且以“Kraftwageneinstellehalle”(车库)为例,其构成情况为:kraft-wagen-ein-stelle-halle, Kraft是名词 “力量,动力”,Wagen也是名词表示“车”,ein -stelle在德语中是个可分动词,表“放,摆”,Halle名词表示“大厅,厂房”,按字面意思为“动力车辆入置室”。 意思虽然明白,但词却长得可怕――竟然多达24个字母。
  德语中,尤其是专业文献中,像这样的长词极为普遍。马克?吐温讽刺为“字母大游行”,因此,英国人并不认为德语优越。
  3.2 德语繁琐的语法
  当然,德语为了避免“明了”却不“简单”的缺陷,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例如,“车库”Kraftwageneinstellehalle也可说成die Halle von der Einstellung des Kraftwagen,相当于英语“the place for parking cars”。表面上看,把一个长单词拆分成几个简单的词语,避免了词形的加长,也似乎有利于理解和记忆,但略懂德语的人一看便知,后一种表达更不简单了。
  德语中名词有性、数、格形态变化。名词有阳性、中性、阴性之分。这一属性之分真叫人头疼。德语中每个名词都有性属,性属的分布既没道理,也没系统,所以每个名词的性属必须孤立地学,死记硬背,根本没有别的法子,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有备忘录的记性。
  德语名词又有四个格。如Wagen(汽车、车辆)为阳性名词,作主语时须用第一格,阳性名词的第一格定冠词为der(阴性名词第一格为die,中性名词第一格为das),如Der Wagen ist blau相当于英语中The car is blue。但作宾语则用第四格,阳性名词的第四格为den(阴性名词第一格为die,中性名词第一格为das),如Er fahrt den Wagen相当于英语中He drives the car。某些介词后面只跟名词的第三格,某些只跟第四格,而有些介词既可跟第三格又可跟第四格。名词的第二格用作定语表示“所属”,阳性名词的第二格定冠词为des(阴性名词第二格为der,中性名词第二格为des), 如die Farbe des Wagen相当于英语中the color of the car。实际上在德语中,饱受格折磨的还不仅仅只是名词,它的修饰语如冠词、形容词等也统统跟着受累。马克?吐温由此抱怨说:“发明这种语言的人似乎以挖空心思让德文复杂化为乐事。”
  “车库”die Halle von der Einstellung des Kraftwagen 中,“大厅”Halle 是阴性名词,须用阴性定冠词die;介词von表示“所属、所有”引出介词短语作定语(大概相当于英语中的of),根据语法介词von 后须跟第三格名词;原先的动词einstellen“停、放”因作介词von的宾语,改成名词,其属性为阴性,die Einstellung, 但作为von的宾语需用第三格,因此变为第三格为der Einstellung;而“汽车”Kraftwagen 为阳性名词,作定语修饰Einstellung(停、放)须用第二格,因而变为第二格冠词des Kraftwagen。真是“明
  了”但真不“简单”。简简单单的“车库”,可以引出如此复杂的长篇语法知识解释,让人头昏目眩。
  这样看来,“车库”的第二种表达更为复杂,更不方便,所以比较起来,德语民族宁愿采用通过复合
  方式构成的长词,而不愿意采用更加复杂得多的语法形式来表达同样的意思。
  再回顾一下同一个意思的汉、德、英三种说法:“车库”、“Kraftwageneinstellehalle”、“garage”。汉语
  之简单明了想必用不着多说。德语虽然堪称“明了”(即与“车库”一样,可以从字面上看出意思),但恐怕无论如何也称不上“简单”,换言之,它的“明了”这一优点显然是以两种牺牲为代价换来的,即:复杂的构词与繁琐的语法。而英语则正好与之相反,“简单”但不“明了”,因为英语“garage”中既无“车”又无“库”,也就是说,英语往往要到合成词一级,才能“见字知意”,比如“双层车”(double-deck bus)、“越野车”(cross-country car)、“邮政车”(mail truck)等。
  一句话,汉语既简单又明了,德语虽明了却不简单,英语虽简单却不明了。
  4. 语言对思维的反作用
  语言通常由思维决定,但语言一旦形成,往往又会对思维产生反作用。那么,不同语言的构词法又会对不同语言民族的思维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帕默尔曾就德语与英语进行比较:作为符号系统的各种语言,用作思维工具时,它们之间的效能差别相当大。大家都知道,德国人的智育水平比英国人高得多。比较一下两国人在乘坐电车和公共汽车时读的书籍就能简单地证明这一点。照我看,两国智育上的这种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作为抽象思维工具的英语和德语各自的特点所造成的。在符号系统的简单明了方面,德语远远胜过英语,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英国人要抽象地谈论到“未婚”这种状态时,得使用一个不熟悉的很难懂的词“celibacy”,它与wed(娶、嫁)、marriage(结婚)和bachelor(单身汉)的词形全然没有相似之处。德语则非常简单:die Ehe的意思是“婚姻”;从这个词派生出一个形容词ehe-los“未婚的”;再在形容词后面加上常用的抽象名词后缀就生成Ehe-los-igkeit“未婚”。这个词词义明了,连一个流浪儿童也能明白它的意思。英语词汇符号系统的难懂就妨碍了英国人的抽象思维活动。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英国人要表示“永生”这个意思时,得求助于拉丁词immortality,而这个词同日常用词die(死)、death(死亡)相去很远。在这一点上,德语又占了上风:Un-sterb-lich-keit这个词的各个部分都很容易分辨出来,德语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只要认识sterben“死”这个基本词就能够理解并且造出上面那个词。要是英国知识分子的用语以deathlessness这样的词为主,那么,他们得到的好处就会大得多了。(《语言学概论》

  李荣等译,商务印书馆)
  简言之,帕默尔认为,“作为抽象思维工具的英语和德语各自的特点”造成了“德国人的智育水平比英国人高得多”,原因是“在符号系统的简单明了方面,德语远远胜过英语”。并举例证明了“英语词汇符号系统的难懂就妨碍了英国人的抽象思维活动”。因此,帕默尔戏称说“要是英国知识分子的用语以deathlessness这样的词为主,那么,他们得到的好处就会大得多了”。我想这个“好处”应该就是指语言的“明了”能够有效地促进智育水平、提高抽象思维能力。
  如果说,由于在符号系统的简单明了方面,德语远远胜过英语,从而导致了德国人的智育水平比英国人高得多,那么,与德语相比,汉语可谓更加简单,更加明了,由此应该得出怎样的结论,恐怕也就不言而喻了。
  
  浅谈音节与思维的关系
  孙峰
  
  沃尔夫假说问世以来,一直被许多学者从词汇和语法的角度加以验证或反驳。本文拟从音节的角度,通过比较汉、日、英三种语言,谈谈不同语言对思维的影响。
  汉字具有一字一音一义的特征。关于汉语的单音节性,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观点。
  林语堂认为:中国文字的媒介(亦即汉语)的特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文学发展的特殊性。把汉语与欧洲语言作一比较,人们就会发现中国人的思维与文学的特性,在多么大的程度上是源自汉语的单音性。……单音节性决定了汉语写作的特性,汉语写作的特性又导致了文学遗产继承的连续性,因而甚至多少促成了中国人思维的保守性。进而言之,它甚至有助于书面语与口语的进一步分化。这又反过来使书面语变得难以学习,使之成为上层阶级的特权。最后,单音节性也直接影响了某些中国文学作品的风格特性。(《中国人》,郝志东、沈益洪译,学林出版社)
  然而,赵元任的看法却完全相反:……单音节性好像会妨碍表达的伸缩性,但实际上在某些方面反倒提供了更多的伸缩余地。我甚至猜想,媒介的这种可伸缩性已经影响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语言中有意义的单位的简练和整齐有助于把结构词和词组做成两个、三个、五个乃至更多音节的方便好用的模式。我还斗胆设想,如果汉语的词像英语的词那样节奏不一,如male跟female(阳/阴),heaven跟earth(天/地),rational跟surd(有理数/无理数),汉语就不会有“阴阳”、“乾坤”之类影响深远的概念。两个以上的音节虽然不像表对立两端的两个音节那样扮演无所不包的角色,但它们也形成一种易于抓在一个思维跨度中的方便的单位。我确确实实相信,“金木水火土”这些概念在汉人思维中所起的作用之所以比西方相应的“火、气、水、土”(“fire, air, water, earth”或“pyr, aer, hydro, ge”)大得多,主要就是因为jin―mu―shui―huo―tu构成了一个更好用的节奏单位,因此也就更容易掌握。
  为证明“媒介的这种可伸缩性已经影响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他以背乘法表为例:节奏整齐的一个特例是数字的名称。我曾注意中国小孩比其他国家同年龄的孩子更容易学会乘法表。汉语乘至八十一的九九歌可以既快又清楚地在三十秒内说完。(《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
  然而,汉语九九歌的优点并不仅止于快速说完,更重要的是由此而导致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学习方法。
  汉语民族学习乘法很简单,就是背诵口诀表:“三九二十七、四九三十六”。用诗歌般的句型结构来背诵枯燥乏味的数学公式,这样的做法在全世界也是少有的。既朗朗上口,言简意赅,又记忆深刻,提取便利。思维怎能不敏捷?
  反观英语,其口诀表是:“three times nine is twenty seven, four times nine is thirty six.”表面上看,二者没有什么区别,但事实上,英语的口诀极其难背,因此,在教授儿童乘法时,他们创造了一套自认为快捷便利的手指乘法。实际究竟有多便利,下面略作介绍。以7×9为例,首先确定以5为参照点,进行减法运算,7-5=2,9-5=4。然后再进行以下操作:
  1.举起双手,伸出所有手指
  2.先设定左手代表7,右手代表9
  3.左手屈起2只手指(表示7-5后所得之数),右手屈起4只手指(表示9-5后所得之数)
  4.加起双手所屈的手指2+4=6
  5.再乘以10即: 6×10=60
  6.把双手伸出的手指数量作相乘3×1=3 (其中:左手5-2=3 右手5-4=1)
  7.把前后结果相加 60+3=63
  以上七个步骤涉及的代数运算如下: (A-5)+(B-5)=A+B-1010(A+B-10)=10A+10B-100
  (10-A)(10-B)=100-10A-10B+AB (10A+10B-100)+(100-10A-10B+AB)=AB
  如此繁琐,当然不在该年级儿童的理解能力之内,所以他们也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此外,上述手指乘法也只能解决5至9之间的乘法运算。如果是5以内的还另有算法。相比中国儿童,只要区区几秒钟,就能脱口而出乘法口诀表中的七九六十三。由于音节不同而产生的数学学习难度的差异可见一斑。
  下面再来看看日本的情况。
  日本著名语言学家金田一春彦介绍:“二战刚结束时,美国的教育家来日本,参观日本小学的算术课,看见小学二年级生背诵二二得四,二三得六……的'小九九’,说道:'让这么小的孩子算这么难的数字,伤害了日本人的头脑,所以才打了败仗。’日本人天真地以为言之有理,遂把乘法改在三年级学;二年级只教到一百以内的加减法。”(《日语的特点》,李德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其实,日本人之所以那么早教乘法,是使用了口诀教学,根本不会让儿童觉得学习困难。这一点是美国人无法想象的,也无法办到的。
  然而,把日本的乘法口诀与中国的对比,结论又如何呢?我们不妨就来看看日本人是如何背诵“二二得四,二三得六”的:“ににんがし、にさんがろく”。其中,に是“二”的意思,ん是“产生”的音变,本身无意义,が是“是”的意思,し是“四”,さん是“三”,ろく是“六”。
  中日差异:汉语每句四个音节,整齐划一,日语则分别为五个及六个音节,可谓参差不齐。
  众所周知,记忆在很大程度上与节奏感有关,节奏感越强,记忆越深刻。汉语的“二二得四”为“二二节拍”,“三九二十七”为“二三节拍”,全部乘法表都是由这两种“句式”构成,因此背诵起来像背唐诗宋词一样,可谓不费吹灰之力。与之相比,日语的节奏感就略逊一筹,至于英语,则没有这方面的优势,故而其乘法的学习很难走背诵之路。
  赵元任在总结汉语词的简短时,曾提到:“好处在哪里?节省时间还不是主要的,更大的好处是在一个跨度里能够容纳较多的要素,使得符号的使用者能够处理比较复杂的关系,而免去不必要的符号负担。”并举例进行证明,“让说英语的人重复下面两组对他都没有意义的音节:
  A./Wut nian viaf n?藜w r?蘅f n?藜w ir?兹/B.san i syh iwuu jeou ell
  试问哪一组更难重复呢:B组是汉语的3141592,A组是倒着说的英语的3141592。”
  通过这一具体形象的举例,汉字单音节的优越就显露无遗了。正是由于在时间空间上少了不必要的符号负担,利用汉字可以方便有效地进行各种知识的记忆。

  下面再举几个例子。
  1.圆周率。金田一春彦说,日本人顺手就可以写出3.141592653……,是靠一句话而记下来的(大意是“才子入赘他乡,生活无虑,身份相应”等)。然而,汉语也有“山巅一寺一壶酒”,相比之下,显然更胜一筹。
  2.朝代。“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中国几千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十个朝代更替这样的历史知识通过这几句就可以很快记住。这种独一无二的口诀文化,其他文字是无法想象的。
  3.行星。英语民族为了帮助记忆九大行星的名称,特地编了这样一个句子:“My Very Educated
  Mother Just Served Us Nine Pancakes.”(我的受过良好教育的母亲刚刚招待了我们九个薄煎饼。)句中九个单词,每一个的第一个字母恰与九大行星的第一个字母相同,即:Mercury(水星)、Venus(金星)、Earth(地球)、Mars(火星)、Jupiter(木星)、Saturn(土星)、Uranus(天王星)、Neptune(海王星)、Pluto(冥王星)。再来比较一下汉语:水金地火木,土天海冥星。
  2006年8月,国际天文学会(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宣布将冥王星从九大行星中除名。于是,新的记忆法立刻又出现了:“My Very Educated Mother Just Served Us Nuts.”(我的受过良好教育的母亲刚刚招待了我们坚果。)而汉语仍然是一个完整甚至更加简洁的对偶:水金地火,木土天海。
  最后再看看单音节语言在文学修饰中的作用。
  毛荣贵在《翻译美学》中提到:汉语将单音节字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以单音节字的重复使用来拟声,即所谓“拟声叠词”,其拟声范围之广,音律之美,绝非拼音文字的英语可比!汉语拟声词多用单音节字的重叠,其拟声之音质,其拟声之节奏,便自然超过了英语“拼音拟声”。此外,汉语的拟声词的艺术魅力更令英语拟声难望其项背,它能使文章更生动形象,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关于不同语言语文语形的对比,辜正坤曾指出:“如果我们在语音、语形、语义这三方面加以比较,我们会发现印欧语系文字在形音方面的构诗潜能比汉字要逊色得多。”并接着提出了更尖锐的问题,把莎士比亚的诗与中国古诗相比,比方说李白,杜甫,结果如何?他得出结论是其艺术效果要远低于中国的好诗,而这个结果来自于“其语言文字本身的先天性缺陷”。在谈到翻译莎士比亚诗作的感觉时,他提到:“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在使用优美的辞藻方面,我根本不愁不能达到莎士比亚诗歌那种类似的语言效果。换句话说,我愁的是一不小心就要超过莎士比亚。为什么说一不小心就要超过莎士比亚呢?那是因为在具体选择字词的时候,你会发现汉语当中有很多可供使用的修饰语,多得很,形容词一大堆,你可以随便选用,基本上不愁找不到类似的表达法。我把选中的汉字写入诗行,会发现这行诗还没有填满,还有空间。我这一行不但用不着折下来,还可以在后面加上几字修饰它一下,当然它的大意我不违背,在尊重它的原意的情况下,如果我把那个句子修饰得比原作修饰得华丽一点,是很容易的事情。当然在这样做的时候,译者不能走得太远。而换了莎士比亚来翻译中国诗词,他就根本办不到这一点,因为他的语言是多音节的,在相同的页面空间范围内,它一行诗里包容不了几个单词。他如果是译者,那么他会发现,把一行汉诗的主要意思译出来之后,页面上就没有空间了,只好折行开始写第二行。这样做在形式就背离了原作。因此他肯定不敢用较多的修饰语,他的译诗只好相对枯燥一点。他没有办法。不是他的诗才或文字功夫不够,而是他所使用的诗歌载体――英语――在修饰语丰富性和排列形式的简洁性方面根本没法跟汉语言文字相比。所以西方很多语言学家,包括哲学家黑格尔等也认为,汉字是一种描写性的、艺术性的文字。实际上确实是这样。(《互构语言文化学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为什么在使用优美辞藻方面,汉人译英诗,“一不小心就要超过莎士比亚”,反之,英人(包括莎士比亚)译汉诗,为什么就“只好相对枯燥一点”?辜先生给出的原因是:“他的语言是多音节的,在相同的页面空间范围内,它一行诗里包容不了几个单词。”
  为了更加明晰起见,我们且来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且看培根的“OfStudy”与王佐良的译文:
  Reading makes a full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an exact man.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
  The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 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 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
  其悦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众所周知,培根素以其精雕细琢的用词而著称。但若与汉语相比,可能其优势又显现不出了。周志培针对上述译文作出评价:“运用汉字字形规整、双音词和四字格的优势,不仅传达了原文的意义,而且在用词规整、形式对照整齐这一点上超过了原文。” (《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由于单音节的汉语在形式、用词等方面的优势,使王佐良的汉译“一不小心就超过了培根”。
  而汉语之所以能够形成字数相等,整齐划一的对偶句式,其根本原因正如赵元任所说,是由于单音节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潘文国指出:“骈偶的双方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和条件。在以这种手段说话或写作时,每使用一个字词或概念,心里必然已想到了另一个字词或概念,这必然导致一种辩证思维。中国人从古代起就有发达的辩证法思想,从《周易》到《老子》,从道分阴阳到五行生克,无不如此,这同汉语的这一特点有深刻的联系。而散行行文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特色,因而欧洲直到黑格尔时代才有较成熟的辩证法(据研究还是受了中国道家的思想的影响)。” (《汉英语对比纲要》,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总而言之,单音节的语言节奏感强,有利于记忆提取,促进思维的敏捷。不但方便数学学习,有利于各种知识的记忆,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能引发更为深刻的思维模式。
  
  刘庆俄
  听了何南林先生、范锋女士、孙峰女士的报告,很受启发。他们用大量的例证,说明了汉语和英语、德语在词汇和思维模式方面的某些区别,加深了我对汉语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比较语言学是语言学中一个亟待发展的分支。下面是我听报告后的一些想法,提出来请大家批评;如果不谬,就供从事比较语言学研究的同志们参考。
  一、语言学科的一个崭新分支
  过去,研究语言学,一般都是从一种语言的内部去进行,可分为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等五个方面。这当然是正确的。这种研究加深了人们对该种语言的认识,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和运用。而比较语言学则是把两种(或多种)语言加以比较,找出它们的差别。这种研究同样可加深人们对这两种(或多种)语言的认识,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和运用。因此,我认为比较语言学是语言学中一个重要的分支。特别是现在,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空前频繁,学习第二(或第三)种语言的人空前增多。在这种形势下,对比较语言学的需求就更迫切。过去,比较语言学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和语言学的其他分支比起来,和人们的迫切需要比起来,就有很大差距了。这就是说,比较语言学是亟待发展的学科,从事比较语言学的研究,大有前途。何南林先生关于某些西方语言性、数、时态的变化对人思维影响的分析,范锋女士关于构词法与思维模式关系的分析,孙峰女士关于语言音节的长短对人思维影响的分析,观点鲜明,材料生动,很有启发性。它使我加深了对汉语和某些外语的认识,相信对学习这些语言会有帮助。

  二、要重点比较各语言间规律性的差别
  把不同的语言加以比较,自然会发现,两种不同的语言其实并不是迥然不同,而是有同有异的。对其同,人们可以知道就是了,不必作为研究的重点;而对其异,则必须加以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它们的大同而小异的“异”,似同而实异的“异”,必须重点研究,因为正是这些“异”,才是人们必须十分注意的地方。何南林先生、范锋女士、孙峰女士正是抓住了这些“异”,深入进行研究,并且有所得,所以他们的报告才吸引人。应该说,各语言之间的“异”是很多的,甚至可以说是俯拾即是,其中有些“异”是带规律性的,是该语言的重要特征,认识了它们,对人们掌握该语言具有重要作用;而有些“异”,只是个别现象,虽然人们也必须认识它们,但认识它们对掌握该语言不具有重要作用。比较语言学应该把前者作为研究的重点。当然,哪些“异”具有规律性,哪些“异”不具有规律性,需要我们去鉴别。研究得越深入,鉴别水平就越高,对这些“异”的分析就越深刻,对人们的帮助就越大。
  三、要把个人用语与社会用语区别开来
  要进行不同语言的比较,当然要举大量的例证,有时会旁征博引。不过要注意,要把个人用语与社会用语区别开来。个人用语有的可能很生动、很诙谐、很有文采,但只要它不符合该语言的规律,不是该语言的必须的表达方式,引用它的价值就不大。相反,社会用语用的是该语言必须的表达方式,反映了该语言的某个规律,引用它们才能说明问题。
  四、要重视量的分析
  范锋女士比较了汉、英、德语构词方式的不同,得出了汉语(其实是使用汉语的民族,下同)是整体思维、英语是个体思维、德语是半整体思维的结论。我不懂英语和德语,但我觉得这个结论恐怕难于成立。因为江枫同志曾举大量例证,说明过即使被认为典型的拼音文字的英语,也在大量使用表意的手段构造新词,即也在大量使用复合构词的方法;而只要使用复合构词的方法,就必然造成新词与旧词之间有某种联系的情况,就不能说它是个体思维。而我们汉语――无论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单纯词,例如犹豫、彷徨、葡萄等。单纯词的词义与构成该词的音节在意义上并无联系。这就是说,汉语中也有一部分词是个体思维。范锋女士如果换一种说法,说明复合词在英语中有多大比例,在汉语和德语中各有大多比例,就更准确了,也就更有说服力了。这就告诉我们,在从事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时,数量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当然,对某一种语言现象进行量的统计,是很麻烦的,但这是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可能进行全面分析,就可以限定范围,说明在这个范围内,这一现象占多大比例。
  五、引用别人的结论要慎重
  何南林先生曾引用潘文国先生的话说:“汉语一向对代词,尤其是第三人称代词有排斥的倾向,学习过古汉语的人都知道,古人不爱用第三人称代词,在该用第三人称代词的场合,要么就重复名词,要么就干脆省略,直到现代汉语,大致仍是如此。”实际上无论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的使用频率都是很高的。古代汉语中的吾、予、余、汝、女、尔、之、其,现代汉语中的我、你、他、她,都是经常使用的人称代词,均没有被排斥的倾向。请看事实:“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这是《左传?隐公元年》(一般又称作《郑伯克段于鄢》)的第一段。其中重复使用的词有:武公(2次)、庄公(3次)、共叔段(2次)、曰(3次)、之(5次)、及(2次)、请(3次)、邑(2次)。很显然,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人称代词“之”,共使用5次,4次代人(都是代第三人称),1次代处所。《左传》成书年代在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使用的是典型的古代汉语。仅此一段就可以有力地证明,古代汉语中的代词(包括第三人称代词)使用频率是很高的,古人绝不是不爱用第三人称代词。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这是鲁迅先生《狂人日记》里的第一段。其中第一人称代词“我”用了3次,第三人称代词“他”用了1次,结构助词“的”用了3次,“今天”、“三十”、“多”、“年”各用了2次。鲁迅先生是现代伟大的文学家,他的《狂人日记》用的是典范的现代汉语,虽然也只是一段,但也足能说明,现代汉语绝对不排斥代词(包括第三人称代词)。
  任何论断,都必须经得住事实的检验。这一点,不仅对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是重要的,对任何科学的研究也都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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