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离婚后发现对方曾婚内出轨,能追讨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来源:重庆万州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

1991年7月,原告何某某与被告文某某在万州区登记结婚。2013年6月、2016年4月,被告分别与邵某非婚生育一女一子。2019年2月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2020年1月,原告以其配偶权遭侵犯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共计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邵某非婚生育二名子女,其行为违反了婚姻义务、家庭义务,使得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从而离婚,被告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原告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三大离婚救济制度之一,也是侵权责任在婚姻法领域的延伸体现。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关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依法履行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种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旨在保护婚姻关系内无过错方的利益,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在离婚损害赔偿中适用的七点注意事项|法官札记 141
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出轨”方赔偿精神损失,法院是否支持
离完婚后,发现女方婚内与他人生女,男方起诉要求50000元赔偿?
离婚诉讼中,如何正确应对配偶的出轨?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应该净身出户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